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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食品安全制度

時間:2026-01-28 11:42:08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食品安全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

  一、保持環境整潔,地面清洗無食物殘渣,墻壁、墻裙、天花板清潔無脫落,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二、餐桌椅整潔、臺布無積污、無油漬,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

  三、餐廳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標識明顯,能盛裝一個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時清理。

  四、場所環境每天清掃不少于兩次,每周打掃除一次徹底清除老鼠、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達到無蒼蠅、無蜘蛛、無蟑螂、無老鼠。

  五、上菜時服務員要檢查食品質量,不銷售腐敗、變質、變味等不潔食品。服務員的手不能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湯時,用具不能直接接觸顧客使用的餐飲具。

  六、當餐食用的餐飲具開餐前半小時擺臺,擺放時服務員手不能直接接觸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飲具應及時送到洗消間,不能存放在餐廳。

  七、顧客使用的'餐巾必須潔凈。

  八、餐廳內應設供應餐者洗手消毒設施,并能正常使用。

  九、餐廳內設的衛生間要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十、有空調設施的餐廳其空調系統必須符合公共場所空調系統有關衛生要求。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2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三、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集合,每半年經行一次考試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經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四、建立單位和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單位培訓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和考試考核結果等,每年歸檔以備查驗。

  五、按時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并將考核材料交單位管理。

  六、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七、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包括從業人員一般情況登記,體檢時間、體檢醫療機構,健康合格證明復印件等資料。

  九、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找人代替體檢,一經發現,除責令重檢外,還有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3

  一、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索證索票。

  二、索證索票要有專人負責,并做好索證索票登記,建立索證索票檔案。

  三、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從固定供貨基地采購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物資證明(復印件)和每筆供貨清單等。

  五、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戶等采購的,要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六、采購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必須索取并留存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

  七、載有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發票應妥善保存。

  八、食品貯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及時清除不合格的食品。

  九、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首席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并能嚴格執行。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4

  (一)學校設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領導及各部門職責。

  (二)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應將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并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

  (三)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四)學校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配備專兼職營養健康專業人員,指導學生膳食營養平衡。

  (五)廚師長和食堂各崗位負責人全面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食堂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學校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學校校長為應急處理小組負責人。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明確報告人。

  (二)學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訴,立即報告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

  (三)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應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動,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四)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電話上報學區教育服務中心,并同時向區教育和體育局安全應急部及轄區市場監管所(電話:)、社區疾控部門(電話:)報告,在1小時之內書面向青島西海岸新區教育和體育局、市場監管及疾控部門報告。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五)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應盡快組織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員到現場,準備接受相關調查。

  (六)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七)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主動組織病人就醫,避免貽誤治療,并與學生家長聯系,做好溝通引導等工作。

  (八)學校啟用有資質、已簽訂供餐協議的配餐公司為師生供餐。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學校應全面分析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二)食品安全自查可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

  (三)食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

  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定期自查: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食堂經營過程自查;專項自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

  (四)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

  (五)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有整改臺賬、記錄。

  (六)周自查情況及時在餐廳公示欄進行公示。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培訓工作,并制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記錄。

  (二)新進從業人員以及臨時工應先培訓后上崗,培訓情況記錄在案。

  (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每年組織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學習不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

  (四)建立完整的從業人員學習培訓、考核檔案,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學時數、培訓地點、教材、教師、培訓對象、學員名單、考試試題、個人考試成績等。

  (五)對不參加培訓學習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崗,直至培訓合格。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持健康證明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合格后才能上崗。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健康證應在有效期內。

  (三)實行每日晨檢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做好晨檢記錄。

  (四)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長頭發、胡須等。

  (六)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

  (七)專間操作人員應穿戴專用工作服帽和口罩,雙手進行清洗消毒。

  (八)從業人員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有在食堂內吸煙等行為,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九)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更衣室內脫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處理區。

  (十)從業人員應熟記本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學校食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制度

  (一)落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食堂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二)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保持干燥、衛生。

  (三)排水溝應保持清潔、衛生,不能存在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保持流水通暢。

  (四)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五)灶臺臺面清潔,無油污殘菜,爐臺底等無衛生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道每年至少清洗2次。

  (六)工作臺、調料臺、水池、工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潔。直接接觸食品工具、容器必須清洗消毒。

  (七)餐廚垃圾廢棄物做到隨手清,放入帶蓋垃圾桶中,垃圾桶應及時清理、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類貯藏,無異味。

  (九)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學校食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設置專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貯存的場所,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間標識明顯,操作流程規范。

  (二)各功能間地面與排水、墻壁與門窗、屋頂與天花板符合餐飲服務操作規范要求,定期檢查,確保地面與排水無破損、漏水,墻面與門窗無破損、霉斑,屋頂與天花板無霉變、脫落。

  (三)配備與師生就餐人數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烹調爐灶、蒸箱設施,餐用具消毒、保潔設施,留樣設施,專用空氣消毒設施,清洗設施,通風防潮設施,廢棄物存放設施,防蠅、防鼠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四)配備與師生就餐人數相適應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等,使用色標管理,標識清晰,并定點定位存放使用。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

  (五)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燃氣、機械設備的檢查,加強對有關員工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設備、設施維護、校驗及時有記錄。

  學校食堂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一)學校實行大宗食品集中定點采購,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采購、查驗以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按《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要求進行索證索票,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如實準確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且由供貨商蓋章或簽字確認。

  (三)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采購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查驗其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四)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等)采購食品的,應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采購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查驗其營業執照等;

  (五)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查驗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六)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的購貨憑證。

  (七)采購畜禽肉類的,應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豬肉的,還應查驗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如有疫情發生時,冷鏈禽畜肉、水產及制品應提供相關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采購肉類制品的,應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八)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禁止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進入學校食堂,禁止食用亞硝酸鹽、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制品等。

  (九)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6個月。

  學校食堂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

  (二)應當按照GB 2760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不應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三)食品添加劑管理應做到“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用稱量。

  (四)食品添加劑采購應嚴格執行采購索證規定,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中文),必需標注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標簽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五)食品添加劑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存放,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六)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使用,并有詳細的使用記錄。使用量應參照9DB37/T 4200—2020標準執行。

  (七)本單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稱清單、使用崗位、用于制作何種食品應在餐廳醒目位置公示。

  學校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庫房應定期通風換氣,防鼠、防蠅、防蟲、防潮設施完好,保證正常使用。

  (二)庫房、貨架、盛放食品的容器應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雜品等。

  (三)食品應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5㎝以上存放,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應分隔或分離貯存,并按照食品包裝標注的貯存條件進行貯存。

  (四)食品經查驗入庫后定位擺放,按易于先進先出的原則存放食品原料,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等信息,做好入庫查驗登記。

  (五)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設置標簽,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凍設備,應貼有標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柜存放。

  (七)裝調料、食用油的容器要使用專用的調料盒、油壺等容器。如需倒盒的調味品,應在容器外加貼標識,標注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調料盒要定期進行清理、清洗、消毒。

  (八)應定期檢查庫存,庫房內設置退貨專區,有明確標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配備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設施。配備專用廚房廢油存放容器并有明顯標識。在下水道入口處按環保要求安裝泔水隔離池或油水分離器,并保證正常運轉。配備足夠量帶蓋垃圾桶(箱),確保廚房廢物(剩菜、剩飯、下腳料)分類放置、日產日清。

  (三)實行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資質登記備案制度。餐廚廢棄物應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處理,學校應與處置單位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建立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每次回收都要向學校出具收據憑證;學校應分門別類建立老油、下水道泔水油、廚房廢物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五)規范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要配備防泄漏箱式裝運車和相應容器設備,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回收和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

  (六)加強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行為,立即改正,并給予處罰。

  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含簡餐)應留樣。

  (二)應由專人管理留樣柜和留樣食品、記錄留樣情況。留樣柜應隨時上鎖,定期除霜、消毒,鑰匙由留樣責任人保管。

  (三)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柜)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冷藏室的溫度應設置在攝氏0 ℃~8 ℃。每種食品的留樣量應不少于125 g。

  (四)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標注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員,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五)食品樣品留存滿48小時后應及時銷毀,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師生用餐食品中。

  (六)做好留樣記錄。留樣記錄應標明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員、銷毀時間(月、日、時)、銷毀人、審核人等。每周整理留樣記錄、存檔。

  學校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公示信息應懸掛在餐廳醒目位置。

  (二)就餐場所要達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地面無水。

  (三)餐桌擺放整齊、美觀、干凈整潔。

  (四)就餐場所服務員需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上崗工作時不得涂指甲油、手部不得涂抹化妝品和佩戴飾物。

  (五)備用餐具在擺臺前應存放在密閉保潔設施內。

  (六)就餐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配備洗手液、干手器、七部洗手法。

  (七)就餐場所應有防蟲、防蠅、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

  (八)應及時清理、清潔桌面,清理餐廚廢棄物和垃圾。應引導學生用餐后將餐具和餐余廢棄物送至指定位置。

  (九)用餐結束后,進行就餐區整體清潔、消毒、通風。

  (十)設置餐廳文化專欄,有食品安全、營養健康、合理飲食、節約糧食、文明用餐等宣傳內容。

  (十一)應引導教育學生文明用餐、秩序用餐、勤儉節約,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一)學校應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二)學校飲用水衛生應有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三)直接從事供水、管水人員應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和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從事生活飲用水供、管工作。

  (四)學校應定期對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時更換濾芯,加強日常維護、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做好清洗、消毒、維護等記錄。

  (五)學校購買涉水產品,應當索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購買消毒產品,應當索取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應對購買的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的有關信息進行登記備查。

  (六)學校應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的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

  (七)現制現供飲用水經營學校應當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儀器、設備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供應的現制現供飲用水的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等項目,每周進行現場快速檢測;對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硝酸鹽等重點指標,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測。

  (八)學校一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當立即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不得隱瞞、緩報、謊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并按照有關預案及時予以處置。

  (九)在學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用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師生飲水、用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視情況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

  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學校資金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3、保護食堂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食堂免受重大損失的。

  4、為維護食堂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5、因其他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二)懲罰制度: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視嚴重程度給予寫檢查、罰款或開除的處罰:

  1、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售飯時不戴帽子、口罩的`。

  2、讓非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的。

  3、操作過程中生、熟、半成品食品未分開使用的。

  4、在操作間內吸煙,發現過期食品或霉爛食品未處理的。上下班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內隨意離開崗位的。

  5、被投訴飯菜中出現異物的。

  6、飯廳、操作間餐后未及時打掃擦洗干凈的。

  7、操作工具(盤子、鍋、調料盒等)未擺放整齊、衛生不干凈的。

  8、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浪費或發生差錯。對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諉,不按規定要求完成任務的。

  學校食堂投訴受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遵守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為廣大師生員工提供安全營養健康的食品和優質的服務,自覺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二)學校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監督意見信箱,收集食堂投訴意見。學校食堂設立并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安全投訴電話,接受師生、家長的監督。

  (三)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對師生、家長提出的投訴,應立即核實,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四)如果因衛生問題(如飯菜里夾有頭發、小蟲或其他雜物,餐具不潔等等)被師生、員工、家長投訴,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如果因服務質量問題(如服務態度差、刁難謾罵師生員工等等)被師生、員工、家長投訴,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或知錯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六)接到師生、家長投訴食品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及時核實該食品,如有異常,應及時撤換,同時告知備餐人員做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七)投訴電話

  學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一)建立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家長陪餐制度,并確保陪餐人員身體健康。

  (二)每餐應安排兩名以上(含兩名)校級領導干部(校長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及教師陪餐(至少一名教師代表);結合單位實際每周安排家長代表陪餐,不少于2次。

  (三)統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在校園網、公示欄、食堂(或餐廳)等明顯位置公布,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四)陪餐人員和學生同區域、同標準就餐;加強對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陪餐情況。

  (五)陪餐人員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衛生、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就餐當天食品安全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

  (六)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當場指出并要求及時整改:食堂衛生較差、物品擺放雜亂;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飯菜加工距用餐時間過長;飯菜口味過甜或過咸等。

  (七)學校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及時向校領導報告,由校領導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確保每日陪餐人員及時到崗。

  (八)食堂管理人員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并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做好整改記錄。

  學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控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

  (二)加工經營場所可設置滅蠅設施。使用滅蠅燈的,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三)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10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四)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

  (五)加工經營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時應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等。

  (六)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有專人保管。

  (七)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宜選擇具備資質的有害動物防治機構進行除蟲滅害。

  (八)各種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學校營養健康管理制度

  (一)設立由單位領導、后勤、工會和食堂管理等人員組成的營養健康管理委員會,明確各崗位職責,開展過程管理。

  (二)學校應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營養指導人員,具備為不同人群提供營養配餐和管理的能力。

  (三)圍繞合理膳食和減鹽、減油、減糖(“三減”)制定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并開展自查。

  (四)學校餐廳應設立“營養健康角”,擺放測量身高、體重、血壓等的設備和工具,并定期維護;張貼自測自評方法。(五)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養健康知識宣傳活動,營造營養健康氛圍。

  (六)制定合理膳食營養配餐計劃。食物種類應當符合《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薦要求。提供套餐或份飯的食堂,一周內食譜盡量不重復。

  (七)按照《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對所提供的餐飲食品進行營養標示。

  (八)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費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實。

  (九)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落實衛生防疫相關規定和要求。

  (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垃圾分類,建立臺賬,做好記錄。

  (十一)食堂內全面禁煙,設置禁止吸煙標識。學校配餐(校外供餐)管理制度

  (一)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供餐單位。

  (二)學校應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學校應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和突發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索證索票、食品接餐查驗制度、分餐管理等制度。

  (四)學校應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權利和義務,存檔備查。

  (五)學校應設有專用接餐室,配備空氣消毒設施、洗手設施、留樣設備、保溫制冷設施,溫濕設施等;應配備中心溫度計、接餐墊、架;應為工作人員配備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六)食品從燒熟至食用的間隔時間應在2小時內,服務半徑運輸時間應不超過30分鐘。

  (七)學校應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隨機進行外觀查驗和必要檢驗,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協議)中明確約定不合格食品的處理方式。

  (八)供餐單位應配置專用食品配送車輛。配置的冷藏或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應能保證運輸過程中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8 ℃以下或60 ℃以上。

  (九)配餐容器表面應標明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及時間、保質期,標注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

  (十)供餐單位應保持運輸車輛、配餐容器的清潔,每次運輸食品前和運輸食品后應進行清洗消毒。

  (十一)供餐單位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

  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制定、實施餐飲服務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未查驗或者留存相關證照復印件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采購、貯存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五)學校食堂(或者供餐單位)未按要求留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六)學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視情節對學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

  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的,應當從重處理。

  (七)學校食品安全的相關工作人員、相關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質或者不合格而采購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2、在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的;

  3、怠于履行職責或者工作不負責任、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規操作致使師生人身遭受損害的;

  5、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擅離職守或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6、其他違反國家、省、市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

  (八)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

  2、隱匿、偽造、毀滅、轉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關證據,逃避檢查、使調查難以進行或者責任難以追究的;

  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態擴大,或者未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保留現場的;

  4、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5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預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加工與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沙門、紗窗、門窗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離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食品處理區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七、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冷藏或保溫車。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洗消毒,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6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衛生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7

  一、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二、從業人員上崗時要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外露,無長指甲,部涂指甲油,部戴手表、不戴戒指等飾物,操作前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要進行消毒。

  三、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時必須洗手:開始工作前,處理食物前,上廁所后,處理生食品后,處理污臟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咳嗽、打噴嚏、擤鼻子后,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其他從事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在食品處理區內不能有吸煙、吃東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五、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專間操作無關的工作。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8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與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我校食堂責任的特點,制訂如下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校方第一責任人校長對食堂衛生、食品衛生負有領導監督責任。食堂負責人對食堂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責任。總務主任對食堂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2、為了進一步貫徹國家十四號令,做好食品衛生工作,學校設立食品驗收制度,食堂衛生工作檢查制度。

  3、食堂采購進來的.食品、食物、調料、添加劑等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由于采購的食品、食物、調料、添加劑的問題而造成食物中毒,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管理員對食堂內部管理,食品加工的全流程,餐具、盛器、容器的消毒、烹調、分裝運送中的各個環節的安全負全部責任。由于操作過程中管理不慎而造成食物中毒,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學校食品驗收員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和報告有關領導,則追究驗收員責任。驗收員向食堂管理人員提報了問題,由于食堂不及時整改而造成后果,則追究食堂承包者責任。

  6、檢查小組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食堂有關管理人員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如既不向食堂管理員通報,要求整改,也不向領導匯報而造成中毒事故,則追究檢查人員責任,如果食堂方面不及時整改而造成食物中毒,則追究食堂管理員責任。

  7、處罰方案視程度輕重作如下處罰:

  a.口頭警告,批評教育。

  b.扣年終獎,書面檢查。

  c.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9

  一、健康檢查

  1、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需進行健康檢查。新參與工作和臨時參與工作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3、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馬上調離其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剛好調離率100%,并具體填寫調離記錄。

  4、學校食堂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具體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解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建立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

  二、個人衛生

  1、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2、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干脆入口食品之前應清洗、消毒雙手。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3、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干脆抓取干脆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干脆嘗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隨處亂放。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用手抓取干脆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工具干脆嘗味。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0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可采用專題講座、實際操作、現場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詢問、觀察實際操作、答題等方式。

  五、餐飲服務企業應每年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每半年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1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二、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學校食堂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食品安全知識及誠信守法和職業道德教育。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物、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師生餐飲視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二、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三、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 3 —

  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四 、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七、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八、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九 、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十、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一 、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二 、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三 、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6、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二、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 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及添加劑應及時清除。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2

  一、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須在專間或專區內進行。專間或專區內洗、消毒設施標識明顯。廢棄物盛放應有蓋,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標準。

  二、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和用具。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應按照一刮、二洗、三沖、四消、五保存的順序進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飲具和用具應分開存放。

  三、消毒后的餐具、飲具、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或保潔間內備用,保潔柜或保潔間應有明顯標識。保潔柜或保潔間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無雜物、無蟑螂、無老鼠活動的痕跡。保潔柜或保潔間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所用藥物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六、餐具、飲具、用具首選濕熱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適應濕熱消毒的可使用化學消毒方法。

  七、消毒后的餐飲具、用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無力消毒(包括蒸汽等熱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須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

  八、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3

  一、粗加工場地應設有層架,各種食品原料應分類存放。加工場所防鼠、防蟲、防蠅設施齊全,并能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用有消毒。

  二、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三、肉類、蔬菜、水產品要分開清洗。

  四、清洗加工食品原料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得使用。

  五、要做到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物。

  六、蔬菜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做到洗后無泥、沙和雜草。

  七、食品盛器用后要清洗干凈,葷素食品容器分開使用,水產品專用。

  八、加工結束,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及時清除垃圾。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4

  一、食品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所用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標準、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二、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購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的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制度。

  三、采購食品原料時,向供貨方提出質量要求,并查驗食品質量。

  四、認真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并加以核對。采購肉類、油類、豆制品、調味品等要向供貨方索取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單。

  五、不得采購腐爛變質、攙雜攙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不新鮮的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六、所采購的食品應符合衛生要求,包裝完整、無破損。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注明的法定標志。

  七、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必須符合標準和有關規定。

  八、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加工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包裝應配有中文標識。

  九、采購的食品及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查驗,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入庫。

小學食品安全制度15

  為了進一步建立規范、有序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機制,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他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十二、嚴禁學生在校門口購買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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