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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26 12:10:14 制度

【精華】村干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姚伏鎮干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干部務必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3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務必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3日內務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并將落實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匯報。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并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職責人職責,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干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忙、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干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職責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后務必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干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系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干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并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干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盡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文件(個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序辦理。公章、介紹信、文件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個性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范。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干部要持續通訊聯絡暢通,個人移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2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干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干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干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管理,不斷推進漁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為提前基本實現漁農業和漁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根據中央、省委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村干部,指村黨支部(含黨總支部,下同)書記、副書記、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第三條村干部由鄉鎮(含轄村的街道,下同)黨委管理。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基本原則。1、黨管干部的原則;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5、發揚民主、依法選舉的原則。要通過認真貫徹上述原則,實現使一大批綜合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目的。

  第五條主要標準。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群眾公認度高,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3、工作作風正,求真務實,開拓進取,艱苦奮斗,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4、工作能力強,懂經營,善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致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能夠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漁農村。

  第六條基本條件。1、村干部任職年齡一般應在60周歲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職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留任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門以上漁農村實用技術;3、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中一般應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歲左右的年輕干部。

  第七條選拔渠道。村干部的選拔應堅持因地制宜,采用內選、外引、下派等多種方法,注重從科技示范戶、專業戶、企業骨干、復退軍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中進行選拔。對沒有合適黨支部書記人選的村,可以從縣(區)、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的界限,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選拔,吸收社會上優秀的黨員到村任職。

  第八條選拔方式。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必須經過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選測評,并與黨內選舉和組織任命方式相結合。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xx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直接選舉可以實行有候選人的差額選舉,也可以實行無候選人的選舉。

  第九條領導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7人組成,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共3—7人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職,減少領導職數。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教育培訓重點。著眼于漁農村基層干部"素質工程"建設,把干部長期受教育、接受群眾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結合起來,形成漁農村基層干部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要堅持以政治理論教育為重點,以崗位業務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職責。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市委黨校每年培訓一定數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縣(區)負責培訓,村一般干部由鄉鎮負責培訓,村干部的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支部組織。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論學習,黨在漁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風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觀念、服務意識、道德規范、廉政規定等;三是基本知識培訓,包括黨建基本理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法律法規、漁農村經濟和社會管理知識等;四是漁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教育培訓方法。一是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包括""、專題學習以及干部自學;二是定期培訓,村干部每年應輪訓一次,每次輪訓時間不少于3天,對新任職的村干部,應及時組織上崗培訓;三是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農廣校、農函大、成人高中、黨校以及自學考試等學習;四是實踐鍛煉,有條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鄉鎮或縣(區)部門掛職鍛煉,或組織村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考察學習。

  第十四條教育培訓基地。切實加強縣(區)、鄉鎮黨校建設,逐步改善教育培訓設施,認真落實教育培訓經費,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素質。鄉鎮黨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基地,師資力量做到專兼結合、以兼為主,培訓教材以中央、省委統編教材為主,也可選用切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的輔助教材。各地還可以建立一些高質量的示范村、示范點,作為村干部學習和實踐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1、貫徹落實黨在漁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2、堅持群眾路線,為群眾辦實事,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的情況;3、引導和帶領群眾調整漁農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漁農業增效、漁農民增收的情況;4、加強漁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情況;5、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民主,加強團結,實行集體領導的情況;6、艱苦奮斗,廉潔自律情況。各地要根據實際,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六條考核方法。對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進行,并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屆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兩方面。崗位目標的制定應結合村級發展目標和干部崗位職責,一年一定,增強科學性、可操作性。民主評議應堅持上下結合,綜合評價。村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述職,接受黨員群眾的測評;鄉鎮領導及其中層干部應對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現作出總體評價。在綜合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結果的基礎上,由鄉鎮黨委、政府對村干部的工作評定等次,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優秀的村干部,應給予一定獎勵,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別優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政策,錄用為基層公務員;對基本稱職的村干部,應指出缺點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對不稱職的村干部,應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調整。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八條村務決策程序。建立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凡涉及全村經濟社會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應由村黨支部委員會提出議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特別重大的問題應提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需要蓋章的,須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審批和登記。

  第十九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村務民主聽證會制度。村務民主聽證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聽證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村民。村民委員會應向群眾報告前階段主要工作情況,特別是財務收支、重大實事項目和相關政策的實施等情況,接受群眾的質詢和訴求。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眾反饋。

  第二十一條村級財務管理。大力推行村級會計業務委托制,嚴格把握會計審核關。有條件的鄉鎮可建立結算中心,實行集中辦公、電算化管理。縣(區)要組織專門力量,每年確定一批經濟總量大、財務收支頻繁的村進行重點審計,各鄉鎮每年至少要對所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進行審計,并及時做好村主要干部的離任審計。審計結果都要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談心談話制度。鄉鎮黨政領導都應有聯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談話兩次,其他村干部談話一次。對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鄉鎮黨委應及時提醒、及早解決。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三條固定補貼標準。村干部固定補貼的確定堅持獎優罰劣的原則,固定補貼應與干部的工作實績緊密掛鉤,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補貼包括每月基本補貼、年度考核補貼、各種獎金和通訊費補助等幾個部分,總額要適度,在保證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根據工作實績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拉開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補貼總額應不低于上年本村漁農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遞減。具體數額由鄉鎮黨委、政府每年根據各行政村情況劃分檔次,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村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十四條固定補貼人數。每個行政村享受固定補貼的人數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過5人。享受固定補貼的村干部應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動為群眾搞好服務。具體人數根據各村人口數量、地域分布、主要產業和經濟發展情況,經鄉鎮黨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第二十五條誤工補貼額度。對參加臨時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根據其誤工天數、工作強度、工作效果等情況,擬定補貼額度,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發放。

  第二十六條補貼資金來源。村干部的固定補貼和誤工補貼原則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對一些集體經濟薄弱、干部補貼難落實的村,由鄉鎮政府負責補助;鄉鎮財政困難的,由縣(區)負責補助。

  第二十七條養老保險辦法。逐步統一村主要干部的養老保險辦法,提高養老保險標準,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職期間的保險費繼續由市、縣(區)、鄉鎮、村分別補助一部分,村干部個人承擔一部分。村主要干部離職后保險費原則上由本人全額承擔。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考慮其他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的醫療保險。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制定、完善具體投保辦法。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二十八條數量和質量。每個村至少應有兩名以上村級后備干部。后備干部的主要標準可參照現職村干部,年齡一般應在30歲左右,文化程度應在高中(中專)以上。

  第二十九條選拔和管理。村級后備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廣大村民推薦的基礎上,經村黨支部委員會討論提出初步名單,報鄉鎮黨委審定。鄉鎮黨委應建立村級后備干部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考察了解,及時調整充實。

  第三十條培訓和鍛煉。村級后備干部的教育培訓應納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訓總體計劃,有條件的應定期舉辦村級后備干部培訓班,或有計劃地選送后備干部到中高等院校進修深造。應注意給村級后備干部交任務、壓擔子,安排他們參與村里工作,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成長。

  第三十一條后備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現缺額時,原則上應從村級后備干部中選拔。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縣(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共xx市委組織部、xx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4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村干部管理制度5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干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并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干部務必持續信息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干部學習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二定為村社干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干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匯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干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干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干部,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干部管理制度7

  一、適用對象:

  各村兩委干部。

  二、追究范圍:

  各村兩委干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干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干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必須于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周抽查結果,每月匯總統計,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干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標準,變更項目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項目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盡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干部。

村干部管理制度8

  一、學習培訓制度

  村級干部必須參加省、市、縣及鎮組織的各種培訓和學習,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時還應自覺學習和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學習情況和相關筆記由鎮組織辦定期檢查。

  二、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鎮黨委、政府年初與村(社區)簽訂目標責任書,村支兩委根據鎮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聯系本村實際,制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并量化到人,責任到人,兌現獎懲,與村干部年終考核、目標獎勵掛鉤。鎮村兩級分別在每季度檢查一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原則上,村支兩委每月向鎮黨委、政府專題匯報工作一次,堅持每季度向黨員大會和村民議事會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并虛心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積極完善相關工作。

  三、會議制度

  (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堅持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開的例會。村支兩委要在例會后即刻召開會議,總結前期工作,傳達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會議應有全體村民小組長參加,并作好記錄。各黨支部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召開好每月的村民小組議事會和村民議事會,及時上報情況,落實議決事項。

  (二)進一步改進會風會紀。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打瞌睡、交頭接耳、讀書看報、隨意走動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關閉或調為振動狀態,不得在會場接打電話。

  四、工作日制度

  (一)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區)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員及聯系電話。值班人員要填寫好值班記錄,遇到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領導,未值班人員要深入各自責任區開展工作。值班人員須負責辦公室內外環境衛生,并完成鎮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三)上班時間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或娛樂活動,嚴禁中午飲酒,嚴禁在公眾場合參與帶“彩頭”的.棋牌活動。

  (四)鎮村兩級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鎮組織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為村支兩委和村級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查情況定期全鎮通報。

  五、請銷假制度

  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或主任因病因事須請假的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須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后,方可請假。3天以上(含3天)請假需有書面請假條,相關領導簽字后交黨政辦備案,假滿后按時銷假,未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無故曠工。

  六、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由經辦人簽字、村主任審批、村黨支部書記審核、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后入帳并進行公示。較大開支應經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進行公示。村“兩委”換屆前,鎮政府對村干部進行任期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公布于眾。

  七、村務公開制度

  堅持每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務情況,(公示內容應包括:1.村民議事會召開、議決情況;2.村上財務收支情況;3.優撫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4.村集體經濟相關情況;5.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重大決策情況;6.村干部工作目標、工作進度情況等。要求版面整潔、內容真實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黨支部印章一般由村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保管,村民委員會印章一般由村文書負責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黨支部組織委員、村文書須經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同意后方可蓋章。重大事項使用印章,應在相應會議作出決定后,經相關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將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查。

  九、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村務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等。檔案實行分類歸檔,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十、干部考評獎懲制度

  (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三嚴三實的要求,從領導班子、黨員干部隊伍、工作機制、工作業績、生活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群眾反映等方面對村級班子和個人進行考評。其中將落實上級組織要求和工作任務以及村級組織承諾事項完成情況作為考核主要內容。

  (二)對村干部的考評由鎮黨政辦、組織辦具體組織實施,年終進行一次。考評人員由全體黨員、村民議事會成員和群眾代表組成,采取集中考評和隨機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鎮黨政辦、組織辦集中匯總后報鎮黨委評定等次和公示,并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三)考評結果與村級班子年終評優和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考評優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獎勵;對考評基本稱職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指派專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考評不稱職的村干部,責令辭職或啟動罷免程序。

  十一、干部聯系群眾制度

  (一)認真落實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按期走訪群眾、收集意見建議、化解矛盾問題。

  (二)堅持鎮、村、組三級分級處理解決問題的機制,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村組職權范圍內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村干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一、班委要主動為班級服務,在工作中要對班級事務盡職盡責,不能有畏難退縮情緒,在工作、學習、生活中要不驕不躁,嚴于律己。

  二、嚴格要求自己,在班上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勇于承擔,努力學習。

  四、團結同學,各負其責,在嚴格要求的基礎上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真正成為班級核心,輔導員、老師的好助手。

  五、每月定期召開班委會,反饋本月班級的管理情況,并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重點。

  六、互相監督,互相幫助,以人為本,以服務為宗旨。

  七、以身作則,認真遵守班級管理制度,獎懲分明。

  第二章 各班委工作職責

  一、班長:總協調。協調輔導員、老師與班委,班委與班委,班委與同學以及同學與同學之間的.關系。安排并監督各班委的工作,協助輔導員以及老師維持班級秩序。

  二、團支書:認真領會團組織下達的精神,并傳達到班級。組織開展好班團活動及其有關的活動,安排并監督團干做好各項工作。

  三、學習委員:及時把學生意見反映給授課老師,積極主動與老師溝通。

  四、組織委員:組織班級和團支部的各項活動及考勤。

  五、宣傳委員:負責班級參加的各項活動,合理分配勞動任務。

  六、文藝委員:負責班級文藝活動,選拔文藝骨干,排練文藝節目。

  七、生活委員:管理班費收支,并對班費做出預算和決算。合理配合班長、團支書開展工作,負責班上的日常生活。

  八、體育委員:協調體育老師更好的開展體育教學,組織班內的各項體育活動。

  第三章 附則

  一、各班委在每次活動后及時給出書面總結。如有本職工作沒有做好的班委要接受老師和同學的批評,甚至相應懲罰。

  二、各班委都要以集體利益為重,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密切聯系。

村干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構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務必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用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干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職責;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職責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職責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職責。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20天,婚假期限為15天,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務必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核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核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50元(臨時工20元),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干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潛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于2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于2篇,并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5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100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職責。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50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職責。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一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16、機關后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干,分區域打掃,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群眾劃片打掃;如后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務必將本人負責區域托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職責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職責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群眾賠償。

  五、干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干部務必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群眾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并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于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職責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致地做好答復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綜治信訪辦務必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復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勤鉆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務必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務必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務必堅持每一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狀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狀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并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務必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后,當事人務必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并及時報銷。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持續食堂內及灶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灶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灶收支狀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就餐狀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狀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帶給一次收支狀況,每年向鄉黨委匯報一次收支狀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務必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準限額是:1000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準,1000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準,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務必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占為己有。職工調動后,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務必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村干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鄉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履行職責。上班辦公時間,必須堅守崗位,辦理公務,加強學習;下村前先向黨政辦室說明下村地點和事項。

  3、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出勤情況每月一統計。曠工一天罰款50元,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以上者,除罰款外,大會作檢討;參加會議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次不參加會議按曠工一天處理。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工作紀律

  1、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不深入實際、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應的給于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嚴禁干部職工參與賭博、吸毒販毒、封建迷信活動,違犯一次除扣發一月工資、給于紀律處分外,并建議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3、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大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酗酒鬧事;不準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4、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三、請假制度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以假條為準,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捎假條或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請病假的需出示醫院的診斷證明。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假,按組織部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副科級干部需請假的,一律有鄉黨委書記批準,如遇開會、外出辦事,需向鄉黨委書記說明情況。站所負責人請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再報黨委書記批準;

  3天以上5天以內應先由站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再由黨委主管日常工作領導批準;5天以上由鄉黨委書記批準。

  所有假條一律交黨政辦備案,并向主要領導匯報。工作因事請長假的,必須按工作管理權限分別報人事局、組織部審批,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待遇。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終獎。

  四、內務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接待外來人員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況需在餐館招待的,須經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批準,憑單報銷。

  2、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3、政府車輛由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統一管理,經批準方可派車,不能公車私用。

  4、職工調離本鄉必須交清財務、財產、宿舍后,方可辦理工資關系,否則,扣押工資關系,并上報有關部門。

  5、按照衛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覺打掃會議室、衛生間和清潔區等。

  五、干部管理細則

  1、一般干部按照機構改革設定的崗位職責及所分工的工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爭創一流的意識。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并給予一定處罰。

  2、嚴格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由黨政辦公室嚴格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竟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若先離崗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3、一般干部嚴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間脫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一般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六、村領導干部管理細則

  1、村領導干部嚴格按照與鄉黨委、政府簽定的目標責任書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獎懲嚴格按照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制定的辦法執行。因工作滯后,影響全鄉總體工作的,對主要領導予以相應的'處罰,不得評先評優。

  2、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及人浮于事的現象,密切聯系群眾,走訪農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對農村出現的一些問題和矛盾要及時予以化解,不許隨意轉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細,造成x,視情節輕重,給予村主要領導相應處罰。

  3、各村領導對鄉黨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證政令暢通,抓好落實,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黨政辦對各村上報各種報表情況建立詳細登記,并根據相關制度給予通報批評或處罰。并將此納入年終考核體系,年終時做綜合評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評價體系。村干部要按時參加例會及鄉組織的其它活動,鄉黨委將嚴格考勤,認真建立考核臺帳,嚴肅考核。按照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經濟、精神文明等工作實行量化分解,責任到人。重點對村干部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群眾測評占50%。

村干部管理制度12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資料,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資料。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

  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周一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狀況,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總結和工作安排狀況報鎮包片干部。

  (二)嚴格值班紀律,每一天值班原則上為坐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點至11點半,下午2點半至5點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如實記載本村每一天工作運轉狀況。

  (四)嚴肅工作紀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賭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群眾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群眾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語言禮貌,樹立干部形象。工作日著裝整潔,服務熱情。不說違背政策的話、消極懈怠的話、傲慢無禮的話,注重禮儀,注重細節,不做有損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務必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務必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務必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務必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3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回到,務必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務必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狀況直接批準。

  三、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狀況進行測評。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四、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潛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能夠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理解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群眾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職責,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貼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狀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貼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狀況,群眾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的,務必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村干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規范和加強村級班子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文書等村級工作人員,不包括市選派的掛(兼)職干部。本辦法適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條考核的原則:(一)客觀公正原則;(二)真實準確原則;(三)注重實績原則;(四)群眾公認原則;(五)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六)量化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村干部的考核由鎮黨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委會班子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考核分平時工作考核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一)平時工作考核。平時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對于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由鄉黨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平時工作考核辦法,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以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

  (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目標責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實績考核、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民意調查等。民主測評、民意調查是指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分析評價。

  第六條村“兩委”班子的民主測評主要從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

  第七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調查指標為:依法辦事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情況;服務群眾和辦事效率情況;公眾形象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樹文明新風情況;扶貧幫困情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群眾信訪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條成立考核機構。在對村級班子及村干部進行年終考核前,將成立專門機構,對考核工作做出專門安排組織考核人員認真學習,掌握考核及有關計分辦法。

  第九條召開村級考核大會。村級考核大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召集,鎮領導主持。參會人員包括聯系包村的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以上。

  第十條公開述職。先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職情況進行個人述職。

  第十一條民主測評。在總結工作、述職述廉的基礎上進行。

  參會人員對村“兩委”班子按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村干部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進行無記名投票(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再由考核組計算民主測評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村“兩委”班子民主評議得分=(“好”票數×1+“較好”票數×0.8+“一般”票數×0.6+“差”票數×0.4)/總票數×100;村干部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稱職”票數×0.8+“基本稱職”票數×0.6+“不稱職”票數×0.4)/總票數×100。棄權票不計入總票數。

  第十二條個別談話。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級班子建設情況和村干部德才素質及表現。

  隨機確定部分參會代表進行個別談話,談話面不得低于參會人員數的30%,參會人數少于20人的,談話面要達到50%以上。個別談話的結果應作為考評組評分及最終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民意調查。在全村范圍內,隨機確定部分農戶進行入戶民意調查,了解村民對“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的反映。一般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接受民意調查的黨員群眾根據調查問卷所列項目,按照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不了解四個等次,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評價。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民意調查得分的積分系數分別為1.0、0.8、0.2、0.5,其計算公式是:民意調查得分=(“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不滿意”票數×0.2+“不了解”票數×0.5)×100/調查人數。

  第十四條目標責任考核。對照村“兩委”班子年初簽訂的工作責任書進行逐項考核。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五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結構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時考核占20%,民主測評得分占20%,民意調查得分占10%,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占40%,鄉領導評分占5%,考核組評分占5%的比例計算。

  第十六條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確定。綜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為好班子或優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為較好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為一般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分以下的為差班子或不稱職村干部。村級班子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全鄉行政村總數的30%,村干部中優秀的比例不超過全鄉村干部總數的20%。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等次作為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獎勵懲戒和組織調整的主要依據,并與村干部的年終考核和報酬待遇相掛鉤。村干部工資中獎勵工資部分,根據考核等次,按規定標準計發。

村干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村干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新形勢下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實現固本強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高農村工作水平,樹立我市駐村干部扎實奮進的工作作風,培養鍛煉年輕干部,促使干部進村入戶、服務群眾、夯實基礎,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對駐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全市市直(駐英)各單位選派下基層鍛煉的駐村干部。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駐村干部的管理由鎮街黨委具體負責,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選派條件

  第四條選派的駐村干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有上進心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并愿意從事農村基層工作。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科級干部可放寬至45周歲),身體健康,懂基本的電腦操作及統計知識。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五條駐村干部是黨員的安排掛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非黨員的安排掛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任免手續由鎮(街)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駐村干部的黨組織關系要轉到所駐村黨支部,參加駐點村黨組織生活。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六條駐村干部要切實履行“宣傳、指導、幫助、協調、監督”的工作職責,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育新型農民。

  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會議精神,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幫助農民轉變觀念,提高素質,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民主觀與法制觀。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礎檔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掌握村民思想動態,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同時建立村情檔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況、村級組織與各類重點人員的基本情況、民主管理監督和村務公開的落實情況、村內發生的重大事項與創新性的工作經驗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進事業發展。

  針對村(社區)和農戶的實際,積極協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大力開展“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工作,指導制訂和實施發展規劃,挖掘資源潛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幫助開展新型城鄉合作醫療、扶貧幫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推動重點工作,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戶參加各種農業和就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并積極聯系勞動部門或用工企業,幫助農戶輸出勞動力就業。

  (四)抓好組織建設,監督制度落實。

  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幫助村“兩委”干部摒棄陳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實際的行動帶動村“兩委”干部改進作風,服務群眾;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協調村“兩委”關系,搞好團結;推進村級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督促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充分利用農村遠程教育網絡資源,抓好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

  (五)推進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糾紛。

  幫助制訂社會維穩、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信訪調處等社會面管理工作計劃,構建工作網絡,落實人員、職責、措施;協助村委建立健全綜治信訪維穩排查工作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解決農村土地轉讓、征地補償、村務公開、社會治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六)推進文明建設,改變村容村貌。

  積極幫助駐點村籌措和爭取各級行業部門扶持資金,著力完善駐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帶領群眾開展創建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發動群眾做好村莊衛生的整治工作,幫助群眾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封建迷信和黃賭毒,破除陋習,弘揚新風正氣。

  (七)做好黨內“三大工程”工作。

  協助鎮、村做好黨內關愛、黨員創業、黨建創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駐村基本情況、優勢劣勢必知,社情民意、突出問題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動態必知,困難農戶、致富典型必知,發展規劃、工作重點必知,涉農政策、服務信息必知。

  第八條工作開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駐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臵突發事件必到。

  第九條聯系群眾上做到“六必訪”,即種養大戶、致富能人必訪,老黨員、老干部必訪,貧困戶、五保戶必訪,人大代表等各類代表必訪,計劃生育、信訪、綜治等重點對象必訪,軍烈屬必訪。

  第十條任務執行上做到“六必辦”,即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辦,急難險重任務傾力辦,熱點難點問題主動辦,情況特殊問題靈活辦,敏感問題透明辦,涉及多部門的問題協調辦。

  第十一條工作紀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禁止接受村集體公款吃請和旅游,禁止接受計生對象等可能影響工作的個人或單位吃請,禁止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有價證券,禁止在所駐村低價購買物品和土特產,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駐村干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駐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駐村工作中的圖片、文字資料,每月向市委組織部上報1—3篇駐村工作推進情況或簡報。市委組織部在掌握全市駐村干部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培育一部分個人優秀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表彰獎勵。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駐村干部的培訓。對駐村干部進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基層黨務、鎮村建設、民主法制、村級財務管理、農村糾紛調處、農村工作方法和農村政策法規等。每年召開駐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談交流會,幫助提高駐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條駐村干部的考勤

  (一)駐村干部必須全脫產駐村,每個駐村干部每年駐村時間要求達到230天以上(外出參加有關工作會議及聯系業務等同于駐村),不準以原單位工作“脫不開身”為由缺勤空崗。原單位不能以工作需要為由將其召回單位工作,確保駐村干部安心在所駐村開展工作。

  (二)駐村干部所在村要負責對駐村干部進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負責登記并經村支書簽名及村委會蓋章確認。各鎮街黨委每月對村的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統計,記錄在案,并負責每月將駐村干部的考勤記錄結果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嚴格請假銷假制度。駐村干部一般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駐村干部凡一次請假2天以內的由村支書批準,3至5天的由鎮街書記批準,6天以上的由市委組織部批準。

  第十五條駐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駐村期間其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各項生活、交通等補貼由派出單位安排。其中駐村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30元/天。駐村干部在村委會食宿的,應向村委會繳交一定的伙食費,不得加重村委會的負擔。

  第十六條派出單位的職責。駐村工作實行部門“一把手”負責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到所駐村調查研究不少于2次,幫助駐村干部和所駐村解決實際問題,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開駐村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駐村干部的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突出問題。要切實關心駐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駐村干部的思想動態,經常走訪駐村干部家庭,及時幫助駐村干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難。

  第十七條鎮街的職責。鎮街黨委要把加強駐村干部隊伍建設作為抓黨建的重要內容,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駐村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鎮街黨委書記要建立駐村干部座談會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開一次駐村干部座談會,對履行職責、踐行承諾、思想動態等情況進行詢問交流;對遇到挫折的駐村干部進行激勵談話;對工作執行出現偏差,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駐村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并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八條駐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建立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電話查崗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干部駐村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和抽查情況,對工作開展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批評。

  第七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市委組織部每年組織評選優秀駐村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據。對評為優秀等級的駐村干部,鎮街還要在學習培訓、年休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駐村工作結束后,經市委組織部考核,對駐村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所駐鎮街工作需要的駐村干部,可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列為相關提拔人選。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優先考慮有駐村經歷的干部。

  第二十二條對駐英單位選派的駐村干部考核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反饋給各駐英單位,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三條經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駐村干部缺勤空崗的,在全市進行通報;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報組織人事部門,建議其年度考核不予評定為“稱職”或“合格”檔次以上。

  第二十四條對駐村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作風不正派、有違法犯紀等行為的駐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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