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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時間:2026-01-26 03:38:56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通用)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

  一、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檢查

  二、職責

  1.企策部負責公司內安全巡視檢查和對公司內易燃、易爆場所設施、消防器材及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

  2.制造部負責公司機械、動力、起重、電氣及壓力容器等設備設施的專業檢查和國家規定的定期檢測。

  3.財務部庫房漆庫的安全檢查。

  4.其他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及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

  三、管理內容與方法

  1.安全檢查的分類:

  1.1班組人員日安全檢查。

  1.2車間管理人員、機電修人員、各班組長每周定期安全檢查。

  1.3主管經理、各、班組長節假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內容

  2.1日巡查主要以生產現場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機器設備的不安全狀態為主要內容,隨時,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和危險作業,控制和終止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2每周檢查的內容為:班組內機器是否運轉正常;勞保用品的穿戴;消防器材的保養情況;消防責任區是否不安全隱患存在。

  2.3節假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內容:以查管理、查隱患、查現場為主要內容,對公司內危險部位重點排查,確保節假日的.生產。

  3.安全檢查整改的考核

  3.1對于檢查出問題的班組,企策部向責任部門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部門必須在3日內向企策部報隱患整改計劃及措施。

  對于拒不整改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的罰款。

  3.2參加檢查的人員應按時參加,無故不到者罰款每次15元。

  3.3每月累計檢查無事故班組公司給予獎勵,超過三次隱患部位處以100元罰款。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2

  1.背景和目的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各級各部門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中的職責與義務,提高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主要內容

  確定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制定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完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信息報告和處置機制;

  加強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監督與評估。

  3.職責分工

  地方政府:負責制定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總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的配合;

  相關部門:根據工作方案,負責開展具體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社會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公眾:加強公共安全意識,積極參與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發現的隱患。

  4.工作流程

  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時間、范圍和重點;

  實施排查工作:組織人員進行實地勘察和隱患排查,記錄并報告發現的問題;

  整理報告材料:將排查結果整理成報告材料,包括隱患情況、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等;

  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并報告整改情況;

  監督與評估:相關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與評估,確保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5.信息報告與處置機制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的信息報告系統,及時收集、匯總和分析隱患信息;

  對發現的隱患按照緊急程度進行分類,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建立隱患整改追蹤機制,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整改。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3

  為保證我園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本園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幼兒園規定高質量完成檢查。

  2.根據本園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大型玩具和體育器具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空調架及其它公共設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幼兒園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責任人要每月一次大排查,每星期一次小檢查,發現問題,保證在最短時間內解決。

  5.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園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

  幼兒園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幼兒園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具體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副園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分管教學的副園長負責幼兒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和安保組長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8.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檢查月報告制度,幼兒園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9.幼兒園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4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強化隱患排查整改和治理,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所有電梯隱患排查與治理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3.1電梯隱患排查是指本單位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現場作業人員自行對電梯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以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

  3.2、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應至少組織一次對全單位所有在用電梯安全大檢查并親自帶隊;電梯安全管全管理人員及電梯現場作業人員每天對所有電梯進行一次巡查,是否存在隱患。

  3.3、本單位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在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時要及時向電梯安全管理機構報告,并通知監管部門。

  3.4、對于已經發現的每項電梯事故隱患,使用單位應當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隱患治理工作。應當投入必要的隱患整治資金,并及時安排時間進行整治。經過整治消除隱患后,有關部門和人員要進行檢查確認,并在相關書面檢查材料上簽字。

  3.5、在檢查中,應嚴格按照電梯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逐項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實填寫《電梯隱患管理臺賬》。嚴格做到發現一處登記一處,整改一處注銷一處,確保事故隱患能夠得到全過程跟蹤。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5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責任

  (一)政府責任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事故隱患治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二)部門責任

  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

  各縣區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責任:

  1.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2.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4.對從業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責任主要負責人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2.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4.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責任。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況;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4.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實時監控、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5.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務部門(車間)及其責任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

  2.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況;

  3.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以及人員配備情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存在危險或者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和區域的裝置、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運行狀況以及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情況;

  5.爆破作業、大型設備(構件)吊裝作業、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作業、危險場所動火及維修作業、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間作業、交叉作業、電氣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6.作業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

  7.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與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佩戴使用情況;

  9.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及建立監護檔案情況;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況。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并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后,從業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況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發布或者修改;

  (2)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況。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可以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為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核實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核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

  2.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委托技術管理服務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分析事故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難易程度;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責任人員、所需經費和物資條件、整改期限、監控保障和應急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控保障措施,并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復查驗收報告。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現的隱患,以及從業人員崗前檢查發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責任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三)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責任區劃、責任范圍向責任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況下,必須采取撤人、避險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后,應進行整改情況檢查驗收,形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復查驗收,編制復查驗收報告。經治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復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生產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八)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社會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單位,并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鄰地區、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九)對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十)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 及時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況。

  (十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載明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排查人員及簽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數量、具體狀況、級別、報送情況和監控措施;

  2.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記錄,包括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效果評價報告、復查驗收報告及報送情況等;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除有保密規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可以公開查閱,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況;

  2.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責任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責任的建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2.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十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后,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5.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的,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

  (十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二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監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并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向社會公告,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二十五)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內容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濟源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成立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各類事故隱患。

  三、排查治理范圍和責任

  萬偉平: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康培育:負責督導落實。

  萬偉平:負責周邊治安安全隱患排查及教學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康培育:負責交通安全及安全教育。

  萬偉平:負責校舍、設施設備、師生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康培育:負責消防安全、活動設施及活動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萬偉平:負責門衛、防衛安全隱患排查。

  各班主任:負責各班設施設備以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各活動室負責人:負責各活動室設施設備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辦學,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五、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六、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七、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中心校。

  八、學校及時向中心校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九、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各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附: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

  萬偉平: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康培育:負責督導落實。

  萬偉平:負責周邊治安安全隱患排查及教學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康培育:負責交通安全及安全教育。

  萬偉平:負責校舍、設施設備、師生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康培育:負責活動設施及活動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萬偉平:負責門衛、防衛安全隱患排查。

  各班主任:負責各班設施設備以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各活動室負責人:負責各活動室設施設備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7

  為了確保幼兒園的安全,減少安全隱患的發生,制定一份完整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是一份可供參考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規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身體安全和健康成長。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幼兒園教職工,包括校長、教師、保育員、保安等。

  三、制度內容

  1、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周期和頻次

  (1)周期:每學期一次。

  (2)頻次:每周一次。

  2、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內容

  (1)人員安全:包括身體健康、營養狀況、疫苗接種等。

  (2)環境安全:包括幼兒園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地、廚房、水電燃氣設施等。

  (3)教育安全:包括課程設置、教材使用、教學方法、師德師風等。

  3、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

  (1)校長負責整個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2)教師負責班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及時上報并處理發現的安全隱患。

  (3)保育員負責幼兒的日常保育,關注幼兒的健康和安全狀況。

  (4)保安負責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

  四、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流程

  1、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計劃

  校長根據本制度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計劃,并在幼兒園內公示。

  2、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實施

  (1)教師在每周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中,重點關注班級內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

  (2)保育員在日常保育工作中,關注幼兒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保安負責保障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每天巡查幼兒園各個區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3、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記錄和上報

  (1)教師、保育員和保安應及時發現并記錄安全隱患。

  (2)教師應將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給校長,校長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處理。

  (3)校長應定期對排查工作的記錄進行匯總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考核和獎懲

  (1)定期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2)對于因安全隱患導致的意外事故,要及時調查處理,并追究責任。

  五、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完善和改進

  (1)定期對本制度進行評估和改進,不斷提高排查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共同關注幼兒的安全和健康狀況,形成共同維護幼兒園安全的合力。

  六、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1)幼兒園管理層應加強對制度的執行和監督,確保每個教職工都認真執行制度。

  (2)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對嚴重違規者進行懲罰。

  (3)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監督和反饋機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和建議,并及時做出改進。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幼兒園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制定完善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是幼兒園安全管理的基礎,也是保障幼兒身體健康和安全成長的重要保障。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8

  一、校舍設備是學校教學工作物質條件,必需強化管理,將管理運用責任包干處處室、班級和個人,提高運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運用,并詳細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按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任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裝備;愛惜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三、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按時上報解決。

  四、校教職工都要增加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強化校內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按時向領導匯報,按時處理,把事故毀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五、學校領導和總務人員要常常對學校圍墻、室內門窗、火源、電源進行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定期做好記錄。

  六、校內校舍要常常進行修理,學校防盜設備要不斷強化,做到有備無患。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9

  學校是培養合格人才的搖籃。學校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沒有安全做基礎,什么工作也無從談起。所以說,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須每時每刻強調,警鐘常鳴,為了防患于未然,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訂制度如下:

  一、學校建立安全隱患排查督查小組,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保衛工作大檢查。并及時將發現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

  二、領導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去宿舍必查安全,進班必看安全,做到排查與督查相結合。

  三、要密切與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發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級分工管理制度。

  1、層層落實責任并簽訂責任狀,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生活教師,每周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爭取家長和地方群眾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隊隱患。

  3、班主任利用班隊活動課,每周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每周一對學生強調在校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強調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應注意什么。

  5、各班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班主任任組長,及時了解本周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安全情況。

  6、學校電工要及時檢查電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生活教師要盡職盡責,做好一周的值日工作,把關好學生離校交接工作。

  8、各位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關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護理等工作。

  9、家長強化對子女人身保險意識,盡量要投保險。

  五、對學校可能會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應制訂《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付諸實施。

  六、建立安全臺帳,對發現的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很抓落實,認真監督,并在安全隱患排查后及時銷號。

  七、因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發生安全事故而沒有及時處理,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據制度規定追究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塔縣城鄉寄宿制小學xx年3月1日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0

  學校是學生學習生活的活動場所,確保學生的安全是每一個教職工應盡的職責。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以保證學校師生正常的教育教學。

  一、做到三定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時、定人、定內容。

  1、定時:每學期開學初和學期結束各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平時每月定期(固定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對學校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2、定內容:校舍和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周邊環境治理、教育教學活動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安全等各方面.

  3、定人:(詳見相關表格)

  二、檢查項目:

  1.校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隱患。

  2.校內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校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4.用火點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5.學校電器設備設施,電教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7.是否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注意檢查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三、做到“二及時”:及時報告、及時記錄及時處理:

  1、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有行為、身體、情緒上的異常情況時,要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及時通知家長和學校領導。

  2、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進行危險性活動時,要及時制止。

  3、發現學校教育教學設施有安全問題時,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4、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并報告校長。

  5、及時記錄:對問題的處理、整改等,做好記錄,并由檢查人員簽名。

  xxx中學

  20xx年xx月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1

  為進一步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證電網、設備安全穩定運行,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范圍:xxxx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副總經理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項目部安全員、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副總經理、安全員或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公司領導報告。

  3.3公司安生部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3.5公司財務計劃部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站停電,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生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站所對各自區域進行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5.2.2.1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公司安生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5.2.2.2報告形式

  5.2.2.2.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5.2.2.2.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生部,一份自己留底備查。

  5.2.2.2.3公司在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和各站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由公司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部門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部隱患職責分工組織本部門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公司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5.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4檔案建立

  公司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2

  校舍排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配電房,庫房等各項建筑設備。

  1、學校應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校舍安全排查的職能部門,詳細負責對校舍安全排查的詳細工作。

  2、校舍安全排查要做到制度化,標準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排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排查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按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按時研討落實修理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實行斷然措施,消退禍害。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按時上報。

  3、除特別安全隱患應按時實行措施排解外,一般的校舍修理應布置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修理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修理計劃應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3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損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依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工程、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按時發現并排解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按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討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按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按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討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按時向市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嘉獎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按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科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嘉獎。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4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職責

  (一)政府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資料,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事故隱患治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二)部門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

  各縣區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職責:

  1、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2、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4、對從業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職責主要負責人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2、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4、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景;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4、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實時監控、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5、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務部門(車間)及其職責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職責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景;

  2、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景;

  3、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以及人員配備情景,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景;

  4、存在危險或者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和區域的裝置、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運行狀況以及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情景;

  5、爆破作業、大型設備(構件)吊裝作業、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作業、危險場所動火及維修作業、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間作業、交叉作業、電氣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景;

  6、作業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景;

  7、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與落實情景;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景;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9、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及建立監護檔案情景;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景。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操作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并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后,從業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景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發布或者修改;

  (2)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能夠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為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核實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核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

  2、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委托技術管理服務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分析事故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難易程度;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人員、所需經費和物資條件、整改期限、監控保障和應急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控保障措施,并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復查驗收報告。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現的隱患,以及從業人員崗前檢查發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職責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三)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職責區劃、職責范圍向職責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景下,必須采取撤人、避險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后,應進行整改情景檢查驗收,構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復查驗收,編制復查驗收報告。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復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生產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八)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社會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單位,并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鄰地區、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九)對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十)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及時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資料:

  1、載明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排查人員及簽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數量、具體狀況、級別、報送情景和監控措施;

  2、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構成的各種記錄,包括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效果評價報告、復查驗收報告及報送情景等;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經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規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夠公開查閱,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景;

  2、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職責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職責的提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2、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后,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5、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的,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能夠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掉。

  (十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二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監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并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向社會公告,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二十五)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職責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資料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治理安全隱患。油站的隱患治理資金由油站經理自行籌措。油站要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排用于隱患治理的資金,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安全管理部負責監控。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公司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核算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油站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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