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票據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票據管理制度1
一、嚴格遵守《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試行辦法》、《學校教育收費管理試行辦法》保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學校教育收費有序地進行,保證學校的全部收入合理,并納入財政收支二條線管理。
二、根據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收費注冊登記手續,憑《票據購買證》、《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巳使用、作廢的收費票據存根,到區財政部門購買收費票據。
三、收費票據必須由學校總務部門統一管理,由總務負責人或會計保管,并按票據購買證號碼分類、登記,指明購進日期,本數及編號。
四、出納或領用人領用時,應在《票據領用薄》上簽名,并寫明領用本數,起訖號碼。
五、出納或領用人用完,需再領用收費票據時,需交清上次所領用的票據存根,并在《票據領用薄》寫明交回時間。
六、會計根據記帳聯與票據存根聯進行銷號,在票據銷號單記明所銷票據的起訖號碼及金額,并要有銷號人簽章。
七、發現票據填寫錯誤時,須重新填開,并在錯誤的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備查,不可把收據聯,記帳聯,附在記帳憑證后。
八、發現票據遺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在市級傳媒上公開申明作廢,并報財政部門核備。
九、總務負責人應妥善保管好票據存根,以便備查,并按財務制度規定期限進行銷毀,不可私自處理。
票據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醫療單位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對外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和往來款收款收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或購買的收款票據
指與服務對象及醫院內部發生經濟往來,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包括住院病人預交款收據、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據等。
二、收費票據的購領與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療單位使用的行政事業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持省以上權限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財政局綜合處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票據用量較少的鎮衛生院可憑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申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
2、醫療單位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部門根據單位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或購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并將樣式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療單位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編號、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
2、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收票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按人設分戶帳。
3、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只能由出納領用。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退費憑證及蓋有“已收訖章”的交款憑證(如化驗單),作為退費憑證附件。
(2)退費前先檢查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費依據和原蓋有“收費專用章”的交款憑證及收款收據等資料,要求病員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費票據后。
(3)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并重開實收收據。
(4)退費票據連同收款日報表交財務部門。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掛號收據作廢、退號的規定要求收回就診聯、報銷聯,且檢查號碼、姓名是否一致,只有當天的可以作廢、退號。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粘貼在掛號員報送的結帳單上一起交財務部門。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核銷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必須以存根聯(或記帳聯)及日報表為依據,具體依據如下:
(1)門診收款收據:以審核后的門診收費員結帳單(經確認已繳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2)住院收費收據:以經審核后的.住院收費員日報表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3)掛號收據:以經審核后的掛號收據使用區間及結帳單為依據。
(4)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金額逐張核對。
2、醫療單位自制定額票據銷號時,以票據存根及經確認已收款的憑證為核銷依據。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核銷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核銷人員應逐張逐項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季編報收款票據收、發、存報表和已領未銷號收票據明細報表(按類別和領用人分別列示)。領、發、存帳表按規定存檔。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五)未用完的訂本式收據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收回票據并對空頁逐張蓋“作廢”戳記。
四、責任追究
單位與個人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單位應對票據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對領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據遺失的(包括已開票據,未按規定銷毀存根行為),視情節輕重,責成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二)應領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的單位,不得自行印制醫療票據對外收費,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法人責任,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六條進行處罰,并責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三)醫療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出讓、出借、代開票據的,衛生行政部門將違規行為在當地主流媒體上公開披露,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解除職務等處罰,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票據管理制度3
1、為加強學校收費票據的管理和監督,按照《江蘇省中小學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非商事收費)票據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票據管理包括對向財政部門購領事業性收費票據和結算票據、向稅務部門購領的.發票和向銀行購領的銀行結算空白憑證。學校不得私自印刷票據替代上述票據。
3、學校所有票據的購領、保管、管理統一歸口財務科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科科長負責。
4、建立票據領、用情況登記簿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結算票據在購領時需在登記簿上登記起止號碼、領用時間、用途,并由領用人簽名。交回時,須檢查其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規性、是否缺少、交回日期、剩余份數等內容。全部使用完以后,再全部送財政部門核銷。
5、收費收據和結算票據必須到財政部門購領。其他業務需開具票據時,必須到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購領。
6、發生經濟業務,應提供票據的必須提供票據。
7、項目須填寫齊全、數字正確、內容真實。不得涂改、撕毀、轉讓、銷毀和拆本使用。不得代其他單位開具。
8、票據不可提前蓋具印鑒。只有在經濟業務發生時,方可蓋具。
9、票據使用必須按順序用雙面復寫紙套寫。若需作廢,不得撕毀,加蓋“作廢”戳記后,連同存根一起保存。
10、銀行結算票據在購領時必須登記起止號碼,使用時進行領用登記;因書寫原因需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使用后的存根應附在記賬憑證后。
11、票據使用后存根聯須和會計檔案一起保存。
12、財務科長應經常檢查票據的使用、保管情況。
票據管理制度4
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以下簡稱“非稅收入票據”)使用,根據《甘肅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和《臨夏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財政票據檢查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非稅收入票據管理主管機關
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是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的主管機關。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具體負責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發放、核銷和稽查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非稅收入票據的種類及適用范圍
1、非稅收入票據的種類。
①收費票據(含微機打印票據,下同)分為通用票據和專用票據,用于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的收繳。通用票據是指能夠滿足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的一般要求,具有通用性質的票據,適用于普通或相對集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票據是指為適應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的特殊需要,具有特定試樣的專用性票據,適用于特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可分為定額專用票據和非定額專用票據兩種;
②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③實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監管系統”后,收費票據也包括匯繳政府非稅收入時所采用的“臨夏州政府非稅收入專用繳款書”。政府非稅收入來源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發票,依法納稅,并將繳納稅款后的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2、非稅收入票據的適用范圍包括:
(1)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
(2)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各種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資金、基金、社會團體收取的資金、醫療衛生收費等;
(3)經省財政廳批準可以使用收費票據收取的其他資金。
三、非稅收入票據計劃
市非稅局要在年初向州非稅局報送全年用票計劃,根據各票據使用單位上報的票據用量計劃進行匯總,編制出全市收費票據用量計劃,經審核后,上報州非稅局票據管理科。
四、非稅收入票據入庫
從州非稅局票據管理科購領票據后,由票據庫管員認真清點核對票據數量,對照計劃核對無誤后,填制“票據入庫單”及時入庫,并連同州非稅局發售票據聯一起交會計復核記賬。
五、非稅收入票據的購領
(一)對直接繳款的執收單位實行單位開具臨夏州非稅收入專用繳款書、銀行代收、銀行開具機打非稅收入票據,票據統一由代收銀行領購管理,代收銀行向非稅局領取非稅收入票據,執收單位不再持有票據。
(二)對集中繳款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票據的領購
1、收費票據實行驗舊領新、分次限量購領制度。票據一次售票數量原則上以用票單位一個月的用量為標準,最多一次售票數量不超過用票單位兩個月的使用量,用票量特別少的單位一次發售一本。凡購領的收費票據必須在啟用前檢查是否有缺本、少頁、重頁等現象。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市非稅局報告。
2、首次領購收費票據,收費單位首次購領收費票據,必須向非稅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省級以上有關收取收費項目的法律、法規復印件,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收取收費項目的文件復印件,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復印件及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經市非稅局審查后發給《票據準購證》。執收單位憑《票據準購證》購領票據。
3、再次購領收費票據。收費單位再次購領收費票據,應出示《票據準購證》,并提交前次使用票據的情況,包括票據的冊(本)數、號碼、收取資金的金額等,經州縣(市)非稅局審核,并確認收費收入已按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后,方可繼續購領票據。對于資金沒有及時入庫的,應暫時停止供應票據。
4、收費單位收費票據的'購領。執收單位購領非稅收入票據數量較多時,應填制“非稅收入票據申領單”,經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審核加注意見后,帶《收費許可證》、《票據準購證》,到州非稅局購領票據。執收單位購領非稅收入票據數量較少時,直接到市非稅局購領票據。
5、中央、省屬駐臨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購領和核銷票據,中央、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6、各執收單位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領用、保管、繳銷等制度,并確定專人負責。
六、非稅收入票據的開具和監督
1、非稅收入票據的開具。
(1)凡確定為直接繳款的市級執收單位,只填寫“臨夏州政府非稅收入專用繳款書”到代收銀行繳款項,并取得機打非稅收入票據,執收單位不再開具非稅收入票據。
(2)執收單位在現場執收并開具票據的,應按照規定的項目、標準足額征收,據實開具非稅收入票據,不得打白條或多收少開票。
(3)開具收費票據應當按規定時期、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收費票據不準拆本使用;不準擅自擴大收費票據,過期收費票據及時清理上交,不得使用。
(4)執收單位使用計算機專用收費票據的,必須報經市非稅局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印)制的計算機專用收費票據。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匯總裝訂成冊。
2、非稅收入票據的監督。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對非稅收入票據的購領、使用、保管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年審檢查,并通過票據的驗舊領新和票據年檢工作,及時糾正和查處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過程中的違規行為。被查單位應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或隱瞞情況,弄虛作假。
七、非稅收入票據的銷毀
執收單位已開具的收費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其一般應為五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由執收單位負責登記造冊,數量、票號必須與《票據準購證》內容相符,隨同《單位票據銷毀報告》報送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審核無誤后,發文核準銷毀。銷毀時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派人到現場監督銷毀,或由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集中銷毀。
八、收費剩余票據的處置
收費單位變動和收費項目已被取消的,應按規定辦理《票據準購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未經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批準,不得擅自處理剩余票據。執收單位因管理不善,丟失票據的,應當及時報告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并登報聲明作廢。
票據管理制度5
票據管理制度
一、各類票據,如銷售發票、發貨明細表、收款收據、收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由公司財務統一領購,分戶建帳,視同現金,專人管理。
二、各類票據的使用實行領發制,公司所屬各單位因公用票,由單位記帳員到公司辦理領票手續,用完后及時上繳。
三、各單位記帳員對領入的各類票據的填制及所用范圍要監督把關,出現問題一律由記帳員全權負責。
四、公司及單位票據經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各類發票,絕對禁止將本單位發票借給他人使用或代人開票,一經發現,從嚴處罰。
五、發票的填寫要符合“發票填開要求”,大小寫相符,金額不得有涂改,并加蓋單位公章及經辦人私章。
六、發票專管人員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
一、為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稅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后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于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稽核,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范、專案名稱準確,規范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并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稽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稅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后,由監督人和后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于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如何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從制度本身的完善著手,將制度條例化,規范化,程式化,制度的出臺相關人員需要執行和遵從;
二、在制度實施前需要聽取相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制度化但不僵化不失人性化,宣傳教育并讓相關執行人員認識到制度帶來的好處和優勢;
三、從上到下執行制度,需要相關的'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制度本身要關注并執行;
四、制度執行后需要進行檢查和監督,了解制度執行的效果,便于進一步完善制度,讓制度實施的更好。
發票收據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發票和收據的管理,正確進行經濟核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XX市發票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規定的發票、收據是指:
1、發票:指從稅務機關購買的專用發票,包括北京市服務業專用發票、北京市工商企業資金往來專用發票等。
2、收據:指蓋有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從非稅務機關購買的收款票據。
(三)總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發票、收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領取、收回和檢查工作,對發票和收據進行統一管理。
(四)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分公司,并作為分公司制定發票、收據管理制度的依據。
二、發票、收據的購買、保管和領取
(一)發票、收據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并由專人負責,各地督導不得從財務部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或收據。分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獨立從事經營業務的,可以自行購買使用。
(二)發票、收據購入后由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設定發票、收據使用登記簿,按類別登記。
(三)分公司或督導應當嚴格發票、收據的管理工作,由專案負責人統一到財務部領取所有發票、收據,填寫發票、收據使用登記薄,將領取數量、號碼進行登記,雙方簽字。
(四)整本收據使用完后,收據使用人應將整本收據存根聯交到專案負責人,由專案負責人核對收據存根、報表后到財務辦理登出登記。
(五)財務部每季應將庫存發票、收據清理一次,賬面數與實有數進行核對,年終將已使用的發票、收據按《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檔儲存。
(六)發票保管人變更時,應辦理發票移交、清點手續。
三、發票的使用
(一)總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提供服務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二)總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收取單位或個人往來性質的款項時,應向付款單位或個人開具資金往來發票或收據。
(三)使用發票、收據前應檢查有無缺號、缺聯、少份、錯號現象。如發現上述情況之一,此本發票或收據不能使用,及時交回財務。
(四)開據的發票、收據,必須注明單位全稱、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等。
(五)不得虛開、開發票,不得開具與事實不符發票。
(六)發票、收據要按順序使用,各聯要一次復寫,各欄內容要真實、準確、完整,并在收款單位處加蓋財務專用章。
(七)填錯的發票要逐聯加蓋“作廢”字樣,并完整儲存各聯,統一裝訂。
(八)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開發票、收據;不得使用拆本發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十)各地督導所收押金必須向促銷員填開收據,經并雙方簽字,兩天記憶體入總公司財務部指定帳戶,同時上報收取押金明細表以及收據使用狀況,并通知財務部查收。
四、發票、收據的檢查
(一)對使用完的發票,財務部應仔細檢查整本發票是否按規定使用。
(二)發現丟失發票、收據的發票管理人,必須在當日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丟失發票的,還應在2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五、責任
(一)所有發票、收據使用人都應按本制度使用和管理發票、收據,如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如能彌補,應盡力彌補,不能彌補的,要負賠償責任。
(二)因發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及部門負責人責任。對嚴重違反發票使用規定的,按稅務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凡未按公司要求及時上交押金,收取押金不開收據,不及時上報收取押金明細表的情況,一經查處,將如數上交押金,并處相關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六、附則
(一)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和補充。
(二)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票據管理制度6
第一條支票簽發使用管理
1、因業務需要,由銀行購入支票時,需登記支票購買手冊,以便備查。
2、購入的空白支票及預留印鑒,應存于保險柜中。銀行預留印鑒及支票采取分別管理或雙印鑒分別管理的辦法。
3、支票上的預留印鑒需隨用隨蓋,不得預先在支票上蓋章。
4、對作廢支票應加蓋作廢章,并妥善保管。
第二條支票簽發使用管理
1、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時應填寫簽發日期、用途、付款金額或限額。
2、支票應按順序使用,不得跳號使用。
3、各部門領用支票時,必須經過廠領導同意、財務負責人認可后出納人員才可以簽發支票。
4、日常費用支出使用支票時,應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領用人要在支票登記簿上寫清購買內容、領取日期、領取人姓名、支票號碼、用款限額并且由經辦人簽字。
5、支票使用人需按申請的用途、核定的'金額使用支票,不得套用支票,不得轉借他人,實際使用金額即將出現超限額時不得先斬后奏,需經財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一周之內報帳。對超期未報的支票,財會人員應及時催報,未報帳之前不得再領用支票。
6、報帳時財會人員要認真審核支票的合法性、用途、金額、并由經手人、部門負責人和財會負責人簽字后附支票存根入帳。報銷后,注銷轉帳支票領用記錄。
第三條對收入票據的管理
1、支票:要審核簽發日期是否有效;支票填寫是否符合銀行規定(大小寫金額及筆色);對方簽章是否符合規定;用途是否填寫并屬實;是否有對方帳號;有密碼的銀行支票是否填有密碼,并應核實支票簽發單位是否有透支危險,上述諸項如審核無誤,方可收帳,開具收據,作為接交依據,并應及時送交銀行。
2、匯票:需審核簽發日期是否有效,收款人是否為全稱,是否正確,壓數是否清楚。如上述諸項審核無誤,方可收帳。為明確責任,財會結算人員應建立匯票接收登記冊,并由交接雙方簽字。對因各種原因退回的銀行匯票,財會人員除及時與對方取得聯系外,要對匯票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以便二次投存銀行或退回原單位。
3、對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除認真審核其票面是否合格外,還要按照銀行匯票的有關管理規定造冊登記并妥善管理。
4、銀行匯票在未到承兌期限時,應由會計人員妥善保管,如果丟失,應立即報告、作廢和聲明并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在匯票到期前,會計人員應提前10天向銀行申請承兌。
票據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有力會計核算工作,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票據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領用支票進領用人需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并由財務總監認證后向出納員領用,領用人負責收回相關單據并及時到財務部辦理有關報銷手續。
二、原則上不準簽發空白抬頭或金額的'支票,如確實需要,應由總經理、財務總監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額,由領用人員負責收回相關的報銷憑證,由財務人員核對是否準確。
三、建立支票領用備查簿,依序登記領用人,領用支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四、對已作廢支票,與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蓋“作廢”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發票由主管會計專人保管和負責核對,建立發票領用登記簿,定期對空白發票及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
六、倉庫驗收單、領用單每月必須定期核對后,交會計部門入帳,并裝訂保管。
七、出納的支出單據,由出納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后,經會計核對后,交會計入帳。
票據管理制度8
1、為了加強票據(含非稅收入專用收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往來結算收據、門面租賃發票等)管理,規范票據的領用、繳、銷制度,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嚴格遵守執行。
2、對票據的使用,設立票證兼管員,由單位會計擔任,負責各類票證的領入、領用、回收、上繳、保管等工作,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3、票據領用、繳銷票據時,應點清票據數量(本數、份數),辦理xx領用、繳銷手續,明確責任。票據員應按規定設置票據登記帳薄,規范登帳,妥善保管票據領用、繳銷憑證,年終裝訂歸檔。按季盤點庫存票據,保證帳、票相符。
4、核銷已使用的票據時,票據員在稽核每本票據收費金額、確認款項已解繳及按規定使用票據后給予繳銷,在繳銷票據時發現問題,票據員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使用票據收費必須兩人以上,一人開票,一人收款,票證按順序號填寫,各聯一次復寫,字跡清楚,大小金額不得涂改。其它內容涂改必須加蓋收費人私章并僅限修改一次。收費票據必須蓋單位公章和開票人簽章,填寫收費項目名稱并詳細注明結算方式,票據已填寫撕出需作廢的',收費兩人必須同時簽名并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經審批后方可作廢。收入匯總繳款書由開票人填寫,收款人復核,分管領導審查無誤后解繳,若出現票據金額與繳款書不符的,同樣追究復核人責任。
6、加強票據管理。發生票據遺失或被盜等,當事人必須將遺失、被盜票據的名稱、編號及數量等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寫出書面檢查,經單位認真審查核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核銷,遺失、被盜核銷的票據應予登記存檔以備查對。人為原因造成票據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7、單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購收費收據,一切收費均用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正規票據。
票據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山東省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醫院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機打票據和手工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的收款票據
包括與服務對象發生經濟往來時,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
二、費票據的購置、領用登記、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院使用的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科派專人,持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量《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縣財政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
2、醫院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科根據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院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科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號碼、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醫院所有票據必須由財務科統一購買、保管、領用、核銷。
2、收費人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票據領用登記簿》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對登記簿嚴格保管。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負責人書面說明退費原因并簽字。
(2)退費前先核查原收款收據、負責人書面說明的退費原因及簽字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
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或二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月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重制票據的規定如因設備故障導致票據打印錯誤(如:字跡模糊不清、漏打等),需制打票據,要求一式三聯或二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緊接著下一票據序號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費項目、金額必須與重制票據保持一致。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管理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以存根聯及領用記錄為依據。
2、對發生退費、作廢、重制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管理人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管理人員應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財務科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出納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和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半年編報收款票據管理及使用自查報告。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票據管理制度10
小工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詢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裝置管理與維修
1、大宗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裝置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裝置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求公路隧道管理制度 機電管理制度
票據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統一規范財務管理和操作程序,結合酒樓的實際情況,對酒樓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酒樓各項財務管理工作。
三、管理規定
(一)餐廳自購原材料的規定
1.餐廳停止使用給供應商代開收款收據的憑據,支付款項時,應盡力要求供應商開具正式發票,如確實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由供應商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并要求供應商在收款收據或收條上蓋章(簽名及手印)。
2.進倉單必須由保管人(指定專人)、驗收人、經辦人、餐廳經理簽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購原材料支付貨款時,必須先經過區域經理審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廳各項費用開支的規定
1.餐廳所有開支的費用必須是餐廳維持正常營運確實需要的,不得開支與餐廳無關的費用。
2.餐廳費用開支由餐廳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控制,事前報告區域經理,費用開支經區域經理審核后,方可給予報銷開支。
3.餐廳費用報銷時,所有單據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餐廳經理簽名,區域經理審核。
(三)促銷費用的規定
1.所有促銷費用的開支必須要有確實可行的促銷計劃方案,促銷計劃方案由餐廳經理提出,報區域經理審核,再由區域經理上報公司促銷主管審定,經促銷主管審定或酒樓審批后方可執行。
2.所有促銷活動完成后,必須寫促銷活動的總結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促銷的方式、促銷的費用、促銷的`效果、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教訓。
3.促銷費用的權限:小范圍的促銷活動,總金額在500元以下,由餐廳經理報區域經理審核后,即可執行。超過500元的按本條第1款規定執行。
(四)差旅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電工因公到餐廳出差的費用回酒樓報銷,不得在餐廳報銷費用。
2.餐費補貼,出差至本地區以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兩張,至島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一張。
3.市內交通費,員工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先在的士車票背面審批簽字,然后按規定程序報銷。所有市內交通費報銷時,必須在車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訖站點、何事、報銷人簽名。
(五)交際應酬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全年可憑有效的正式發票報銷交際應酬費,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內。
2.餐廳經理的交際應酬費實行先打單后報銷政策,(日營業額超萬元)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別在200元、100元以內。其他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內。
3.交際應酬費的用途:用于與酒樓和餐廳有聯系的業務往來和活動,協調、理順與外部相關部門的關系。不得用于酒樓、餐廳內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規定
1.凡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300元以內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即可購買。超過300元以上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物資保障中心采購(特殊情況除外),必須按先入后出的原則辦理。
3.對確實不能繼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廳經理指定專人進行登記注冊,可以維修的、還有殘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維修的、沒有價值的由區域經理監銷。
(七)餐廳“營業外收入”的規定
1.“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的廢棄物但可作為豬飼料、廢紙皮等。不屬于“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每天營業收入的長、短款,食品短缺由責任人賠償的款項,員工過失的罰款等。
2.所有“營業外收入”的來源資金由餐廳出納管理。
3.所有“營業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廳的集體活動,不能作為其他用途。
4.所有“營業外收入”的集體活動費用由區域經理審批。
5.所有“營業外收入”的收支存情況必須上報公司財務部知悉。
(八)其他相關規定
1.餐廳與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分開結算,今后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不得在餐廳費用中報支。
2.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中,屬餐廳的零星采購和零星費用開支所需的款項由餐廳經理向出納員的備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額暫定20xx元,期限7天),此項借款必須當月結清,不得跨月。區域經理對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必須及時審核,以確保餐廳正常營運,若因執行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無法及時到位,造成餐廳不能維持正常營運的,由區域經理負全部責任。
3.員工借款:原則上員工不得在酒樓或餐廳借款(除特殊情況外)。
4.物資保障中心的營業外收入不能參照餐廳的“營業外收入”管理,其營業外收入全額上繳財務部管理,所需的集體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會同相關部門核撥。
5.財務部對餐廳的每項經濟業務活動,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稽查,若發現有不符合制度規定、不合理的款項支出,有權要求退回,責成有關責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項。若發現徇私舞弊現象,按有關規定處理。
票據管理制度12
嚴格遵守《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試行辦法》保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序地進行,并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
1、單位在向財政局購買票據時,憑《上海市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申請購買《上海市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憑《財政票據領購證》申請購買《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并采用驗舊購新辦法進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
2、收費票據必須由學校總務負責人保管,按票據購買號碼分類、登記,寫清購進日期,本數及編號。
3、出納或領用人領用時,應在《票據領用薄》上簽名,并寫明領用本數,起訖號碼。使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重號、漏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該本票據繳購買部門更換或注銷。票據使用時每聯要加蓋單位財務印簽章或發票專用章。
4、需再領用收費票據時,需交清上次所領用的票據存根,并在《票據領用薄》寫明交回時間。
5、會計應根據收據的記賬聯對應收據存根聯進行銷號,在收據銷號單對應所銷收據的`號碼、記賬憑證的編號及收款金額,銷號人在票據銷號單上簽章。
6、發現票據填寫錯誤時,須重新填開,并在錯誤的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三聯),保存備查,不可把收據聯,記賬聯,附在記賬憑證后。
7、發現票據遺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在市級傳媒上公開申明作廢,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8、總務負責人應妥善保管好票據存根,以便備查,并按財務制度規定期限登記造冊,報上級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票據管理制度13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工作,制止各種亂收費濫罰款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湖北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鄉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的財政票據,是指由省財政廳或減負辦統一印制和發放,由行政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稅收入,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執收單位進行財務往來結算等應當使用財政票據的財務行為時,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開具的收款或繳款憑證。
三、財政票據包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單位資金往來票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票據、農村合作醫療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
四、財政票據的購領、核發、使用、保管、銷毀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制度。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五、財政票據實行專人、專帳、專柜管理。應確定專門的票據管理員,票據管理員要建立規范的票據管理臺帳,財政票據要存放在保險柜中進行保管。
六、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發放使用相關票據,嚴禁超用途、超范圍違規發放使用票據,嚴禁轉借、轉讓、買賣、代開財政票據,不得拆本使用財政票據,非本級預算單位不得發放財政票據。
七、應根據當年本鄉鎮各種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做好次年度的用票計劃,并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向區級業務主管部門申報。
八、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分次限量、核舊領新的領購制度,一律憑《財政票據領購證》辦理有關業務。
九、加強對財政票據使用單位財務人員的培訓,保證其正確使用財政票據,票據填寫內容要完整、數據要準確、用途要合法。
十、票據管理員應對每一種票據分戶建立票據領購及繳銷管理臺帳。發生票據領用、繳銷行為,應及時登記臺帳,隨時掌握票據領用、繳銷和結存情況。
十一、所有開具財政票據取得的收入必須先入財政專戶,嚴禁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等違規行為。
十二、加強對財政票據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是:
(一)按月對票據的領用、繳銷、結存情況進行清點核查,做到票據管理臺帳與票據實際使用情況相符,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出現票據遺失、毀損等情況的及時上報區財政局進行處理。
(二)檢查票據使用的合法性。對于出現違票據使用范圍違規收費行為的,責令票據使用單位更正錯誤行為,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三)檢查使用財政票據所收取的各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出現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行為的,責令其迅速將資金入財政專戶,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票據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單位票據管理,規范票據購買、使用、管理、保管等行為,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據包括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等。
第二章 票據購買
第一條 單位根據有關審批機關批準收費的文件,到區財政部門申領《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和《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二條 單位購買票據時,必須按財政部門規定申報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已使用、作廢的收據交區財政部門進行查驗、核銷。
第三章 票據使用
第三條 在啟用票據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第四條 票據必須整本按序使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印章齊全,做到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挖補、撕毀票據;必須做到票、款相符。使用機打票據時,開具的票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所有聯次一起開具,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收費專用章。
第五條 票據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全部聯次,不得私自銷毀。
第六條 使用普通學雜費專用收據,應按順序號填列,學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末,單位將本學期的收費情況進行匯總,并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核對后,返還單位保存歸檔備查。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
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核準的使用范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得超范圍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單位每次結報時,將已開具的記賬聯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予以核對,對于超范圍開具的票據,不得作為入賬依據。
第四章 票據管理
第八條 購入的各類票據由財產保管員負責保管。財產保管員應建立票據購買、領用登記簿,購入票據時須填寫購入日期、票據名稱、數量、編號。領用票據時,必須做好票據購買、領用登記記錄。
第九條 單位不得自行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也不得自行改變票據的用途或不同票據互相串用。
第十條 票據使用完畢必須及時核銷。結算中心記賬會計根據開出使用的'票據,與相關的收入賬戶及時進行核對后,予以核銷。
第十一條 各類票據如有遺失,應及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將遺失原因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及票據領用登記簿,按會計年度將其匯總整理,作為會計資料歸檔。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單位對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票據管理制度15
(一)收費票據的管理
1.收費票據由財務科專職票據保管員負責驗收、保管、核銷,出納員不得兼任收費票據的保管或核銷。
2.醫療收費票據僅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或出售。
3.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月編報《票據庫存分類總表》和《票據購領明細表》,《票據庫存分類總表》按規定存檔。
4.使用收費票據的部門,發現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票據保管員報告,由票據保管員負責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或印刷廠反映,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二)收費票據的購置、領用、核銷
1、收費票據的購置
(1)往來款收款收據、醫療收費票據(門診、住院),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制,并指定專人憑《票據準購證》,向區財政局綜合科票據管理中心購買。
(2)其他如住院預交款收據、救護車收據、病歷卡等由醫院通過招標,由總務科統一辦理印刷。
(3)購入收費票據后,須由財務科票據保管員驗收入庫,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號碼、數量,并注明購入和印刷渠道。
2、收費票據的領用
(1)出納、門診、住院收費員領取收費票據時,必須填寫《領用收費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在收費系統輸入票據起訖號碼之后方可使用。票據保管員按領用人設明細帳、按票據種類分別登記《票據庫存分類總帳》和《票據購領明細帳》。
(2)門診收費員憑病歷收費領用單直接到票據保管員處領取等額病歷卡。
(3)其他人員需領用病歷,必須經財務科長審批。
(4)病歷卡的作廢報損由票據保管員驗證把關。
3、收費票據退費、作廢的規定
(1)退費、作廢票據,要求同時收回一式二聯(收據聯、核算聯),并經醫生和藥房確認。
(2)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然后補開實收收據。
(3)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要求就診聯、報銷聯齊全。
(4)一月終了,所有的`退費、作廢票據分別按收費人員統計,上繳財務科,由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手續是否規范,并與電腦收費系統顯示的退費、作廢記錄核對,杜絕漏洞,防患于未然。
4、收費票據的核銷
(1)門診、住院收費票據啟用必須輸入號碼,用完后自動銷號,主要靠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來加以監督。
(2)往來款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逐張核對、銷號。
(3)凡領用收費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領用人必須按收據順序號啟用收費票據,若發現有跳號使用的現象,票據保管員要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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