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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1 13:20:31 制度 我要投稿

(實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時間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二、考勤執行范圍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監督與管理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

  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

  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特殊情況除外)(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

  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a)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b)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c)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e)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批假權限:a)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b)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c)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5、加班(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

  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高校教職工考勤的必要性及作用

  嚴格執行教職工考勤制度,是建立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秩序,促使高校教學、科研、醫療、科技產業、管理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高校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是學校開展崗位聘任、向教職工發放工資及其它待遇的直接依據。但是,有的基層單位并沒有及時上報準確的考勤信息,導致不在崗人員照常領取薪酬的不公平現象。所以,只有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考勤制度,提高考勤結果的準確性,才能準確反映高校整體人力資源效率狀況,才能為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合理的依據,從而提高工作效率,規范教職工行為,加快高校的正規化建設和快速科學發展。

  二、高校教職工考勤現狀分析

  筆者對全國部分高校的教職工考勤制度做了網上調研,發現當前全國大部分高校執行的考勤制度都大同小異,無非歸納成以下三點:第一,全校教職工考勤工作由學校人事部門綜合管理,各基層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月末將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情況匯總報人事部門。第二,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教職工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出勤的,須按規定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第三,除專任教師(不含見習期內教師)外,全校其他職工一律執行坐班制。

  三、當前高校教職工考勤存在的問題

  各高校絕大部分教職工都能愛崗敬業,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實事求是履行考勤手續。但是,有極個別同志紀律觀念不強,有事不請假;也有個別考勤員敷衍了事,虛報、瞞報、遲報、不規范填報等現象一直存在。出現這些現象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工具的落后

  當前,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所使用的工具還只是手工記錄,各基層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月末將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情況匯總報人事部門。這與許多企業所采用的打卡方式的考勤管理工具相比就顯得極為落后。當然,手工記錄有“人性化”的優勢,但是它的劣勢也是顯而易見的:效率低、準確性差,以及難以避免的“人情化現象”;同樣,打卡方式雖然有它的優勢:效率較高、準確性較好,但它的不足之處是無法避免的代打卡現象。如果我們能夠很好地融和兩者的優缺點,取長補短,設計一種良好的考勤管理工具,那將使我們的考勤工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高校教職工考勤核實的難點

  (1)出勤核實的難點

  高校考勤和企業考勤有明顯的區別。企業員工的考勤非常簡單,無非就是上班及請假;而高校教職員工根據人員類別不同,出勤的方式也不同:“除專任教師(不含見習期內教師)外,全校其他職工一律執行坐班制。”也就是說,專任教師可以在沒有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到單位上班。那針對這種專任教師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的任意化,甚至工作內容的多樣化等等,該用什么方法來有效地進行核實呢?

  (2)缺勤核實的難點

  當前,各高校一般都規定:“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教職工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出勤的,須按規定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教職工請假時應遞交書面申請,說明請假原因,注明請假期限,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其一,在證明材料的提供問題上,就表現出了教職工的誠信問題。如果某教職工想利用病假來進行他的“第二職業”,按照規定,他只需提供正規醫院所開具的病假條及本人的病假申請交給本部門即可,于是,他找到了醫院的“熟人”定期幫他開具病假條。由于部分基層主管領導和考勤管理人員對大多教職工“過度”信任,也可能由于到醫院核實過分麻煩,也就讓這位老師“蒙混過關”了。其二,由于各單位的“人情化現象”,虛報、瞞報、遲報等也是屢見不鮮。一旦各基層單位考勤負責人都這樣敷衍了事,那又何談“核實”二字呢?

  四、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改進

  1.要充分重視考勤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強對教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在高校當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工程中,加強對教職員工的考勤管理是學校工作作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考勤制度,加大學校考勤工作的.力度。

  (2)增強部門考勤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責任感

  各高校都要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頒布《教職員工考勤暫行辦法》,各部門考勤工作的管理人員、考勤員應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暫行辦法》,且應在日常考勤中起表率作用。

  (3)提高考勤員的管理能力

  高校的考勤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因此要進一步提高考勤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全校的兼職考勤員要通過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以適應高校考勤管理的現實要求,提升考勤管理能力。

  (4)建立考勤工作領導負責制

  各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教職工考勤工作的主管領導,組織人事秘書為考勤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2.在考勤管理中要“剛”、“柔”并施

  “剛”和“柔”分別指“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所謂剛性管理是指根據成文的規章制度,依靠組織職權進行的程式化管理;所謂柔性管理則是指依據組織的共同價值觀和文化、精神氛圍進行的人格化管理。它們雖各有優缺點,但要硬性地評價孰優孰劣是毫無意義的,在實際工作中兩者是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的。剛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完全沒有規章制度約束的單位必然是無序的、混亂的,柔性管理也必然喪失其立足點。柔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劑”,是剛性管理的“升華”,缺乏一定的柔性管理,剛性管理亦難以深入,二者的有機結合才是高效益管理的源泉。一個單位是以剛性管理為主、還是以柔性管理為主,則完全取決于該單位員工的素質、工作的性質及文化傳統。

  (1)考勤管理中的“剛性管理”

  一是制定規范化、細則化的考勤制度。管理需要制度的約束力,有了完善、規范的考勤制度,高校考勤就規范統一、有章可循了。我們在制度中應詳細列出各種假期的請假手續、假期中的各類待遇以及未經批準假期的懲處程序等。

  二是各單位應重視并加強教職工考勤工作,教育并引導廣大教職工高度重視考勤工作,認真學習學校頒布的《考勤細則》,使廣大教職工遇到請假等事宜時做到心中有數,嚴格按照請假手續進行。

  三是考勤結果要作為平時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績效獎勵掛鉤;也要作為教職工年度考核、業績考核、崗位聘任、解聘、晉級、調整工資等重要依據之一。

  (2)考勤管理中的“柔性管理”

  與“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剛性管理不同,柔性管理,究其本質,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基礎上,采用非強制性方式,在員工心目中產生一種潛在說服力,從而把組織意志變為個人的自覺行動。

  一是在“以人為本”的校園文化感召下,推行“人性化”考勤管理制度。在遲到、病假、學術假、年休假等體現學校人文關懷的假種管理上,給予教職工寬松的環境。如獎勵制度,對當月考勤表現好的部門及教職員工給予獎勵等。

  二是在具有導向、約束、凝聚、激勵作用的校園文化前提下,注重溝通,調動教職員工士氣。如設立部門全勤獎,獲獎的部門有活動經費,可以安排團隊活動,使團隊溝通更加順暢,工作環境更加和諧,有效提高團隊凝聚力。

  三是雖然是人事部門制定了符合校園文化的考勤管理方案,但教職員工的自我管理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問題員工在學校中是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這部分員工有思想,有主見,并不見得就一定會成為學校發展中的害群之馬,關鍵是看職能部門如何運用好自己的職責權限,如何引導這部分問題員工,將他們的聰明才智引入正途。

  3.建立適用于本校的考勤網絡管理系統

  高校教職員考勤是高校人事工作的重要環節,傳統的考勤方式是手工考勤,后來隨著電子化的普及,各種各樣的考勤系統隨著考勤制度的規范化誕生。現在很多單位都在使用考勤軟件即考勤管理系統替代傳統的手工考勤,大大減少了手工統計的工作量。暫且不談教職工的誠信問題。這種系統以網絡為載體,主要功能是,每個教職工可以以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輸入自己當天的出勤工作內容或缺勤原因(可選)。系統可實現考勤數據實時傳輸,局域網內可實時查看考勤情況,管理人員可分別對自己所管理部門進行考勤報表、查詢及管理工作;同時可方便實現網絡提交請假及審批工作。

  4.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不定期抽查制度

  在奮發、進取、和諧、平等的校園氛圍中,樹立考勤管理的公平、公開、公正性。管理者可以采取在學校內部定期公布各部門月考勤情況的形式及不定期抽查某部門某月的考勤情況,這樣既起到了教職工對考勤情況的自我核實,以保證考勤結果的準確性,也培養了教職員工自我監督、互相監督的習慣;同時,激發了教職員工的團隊榮譽感,消除員工不滿情緒,以樹立榜樣知覺效應。

  事實上,考勤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教職員工的教學、組織化過程、報酬及福利等,當然它還直接影響著教職員工的工作士氣和忠誠度,并可能帶來工作中的沖突。然而,如果學校僅僅想通過制定一份完好的考勤管理制度來達到規范員工出勤的目的,只能陷入自己的一廂情愿,因為畢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理想往往與現實是有差距的。因此我們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來嘗試各種考勤方式,發揮出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節省高校的績效管理成本,使各高校的教育事業得到良好的發展。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1.本公司均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下班時間: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員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補休一天,計件人員無補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請假或曠工,計件人員若因工事抽調通宵加班者按時間計算。凡通宵工作人員均有10元宵夜補助;

  5.到上班時間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遲到每分鐘扣罰1元;

  6.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7.工作時間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每分鐘扣罰1元;

  8.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而不足半天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均以三倍扣減相應工資;

  9.因生產需要加班時必須配合生產加班,加班時間:18:00至實際情況,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加班者按曠工論處,曠工計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條;

  10.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員工均應親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2.對故意涂改、損壞、偽造工卡者,均記小過一次(小過罰款50元/次);

  13.上下班時均按規定的時間打卡,不得打連卡,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4.下班人員應聽到鈴聲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違者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5.員工一下班忘記打卡者,最遲不能超過第二日需持本部門簽批的簽卡證明單到行政部簽卡,簽卡一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50%,簽卡兩次者扣除當月當月全勤獎100%,簽卡三次者記警告一次(公差簽卡除外);

  16.遲到、早退不論時間長短都要打卡,此條款由保安負責監督執行,若有拒絕打卡者以曠工論處,監督不嚴者給予警告處罰;

  17.因公出差應事先出具直屬主管的出差證明交從事部備案方可,因特殊情況事先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回公司后不超過次日,憑簽卡單辦理簽卡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8.若本月的全勤獎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記打卡需扣除的金額應在當月的薪資中扣除。

  19.打卡時間: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打卡為準;

  20.公司的簽卡事務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其他人員簽卡將視為無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警告處罰;

  21.計時人員(月薪資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資(均以三倍扣除計算方式),計件人員曠工一天,按當月平均工資三天扣除,以此類推;

  22.如發現在簽證考勤當中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將對當事雙給予警告處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

  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

  的`依據。

  七、考勤監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擔當。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需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懲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需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別狀況依據工作力量打算;年假必需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看法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全部假別都必需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別狀況必需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需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別狀況非加班不行的,必需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全部加班首先必需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看法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作息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條考勤管理: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總監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二)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每月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三)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五)不準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七)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八)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者記警告一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20%的基本工資。

  (九)當月累計曠工5天者,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予以開除。

  (十)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十一)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供應科學依據。結合公司詳細條件及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狀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狀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懲罰狀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懲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化,剛好了解和駕馭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狀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常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賜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終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狀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終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其次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全部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緣由,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覺,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狀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依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難因素造成的不行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聽從安排、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根據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比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狀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賜予除名懲罰。

  第七章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全部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依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狀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當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全部員工請假前必需提前妥當支配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全部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別狀況必需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依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須要或其他特別狀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支配分次休假。

  其次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其次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其次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別狀況、事后又不剛好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其次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事假

  其次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根據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其次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其次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病假

  其次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其次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供應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需剛好用電話或托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其次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擔當任何經濟補償。第三十條如屬有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加作奸犯科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峻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需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需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供應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須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賜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供應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剛好供應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賜予調崗等相應照看,員工應聽從公司支配。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依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別狀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全部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賜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考勤機是對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要求本人親自簽到,嚴格杜絕代簽現象。

  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單位規定的作息時間,分為早上簽到和午間簽到,要遵守工作時間,上班按時考勤。

  三、考勤機上班時間是提前設定好的,提前半小時可以正常簽到(半小時之前簽到漏卡無效),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簽到失效,視為曠工半日。

  四、因公外出開會,要將會議通知并備注上開會人員及時間交辦公室備查;因公外出不能及時簽到,要提前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半天假期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因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公休等情況,需將領導簽字后的假條交到辦公室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視為曠工。

  五、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六、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照價賠償。

  七、考勤機由當日晚上值班人員(男班)負責看管,當日負責看管的人員要盡職盡責,如出現丟失,損壞等人為破壞的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全權負責維修賠償。(每天早上8:00為交接班時間,考勤機鑰匙隨值班鑰匙傳遞,當天接班人員從當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交班為止,是考勤機的全權責任人。)

  八、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負責一星期一匯總,一個月一公布。

  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一、簽到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用力按采集頭上;不要快速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二、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但不能手上沾著水就按采集頭,以免指紋機受潮損壞。

  三、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避免對指紋機造成損壞。按指紋前可在干凈的毛巾上擦拭干凈。

  四、部分人員因指紋淺或其它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可以用密碼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20xx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管理文庫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

  (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員工應當自覺了解和遵守。

  第三條 公司禁止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對員工違紀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具體違紀違規行為界定和處罰標準按照《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考核,分級管理”的原則,共同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正確執行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負責各類違反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為處理結果的落實。

  4、依據本辦法規定職責,負責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

  5、負責公司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臺帳的建立、登記,原始資料保管工作。

  6、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處理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歸口管理工作。

  8、負責按本辦法規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員工遵守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情況匯總表,并對填報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9、負責工傷事故處理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保衛室

  1、負責員工進出廠門(廠區)歸口管理。

  2、負責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的協助調查。

  (三)財務部

  1、負責收取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

  2、負責建立和管理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收支臺帳。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條 依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按照下列權限履行相應的審批、處罰職責:

  (一)班組長

  1、有權審批員工半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二)各部門車間主任

  1、有權審批員工1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三)分管副總

  1、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有權作出通報批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建議)。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有權作出(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建議)。

  第六條 公司禁止各級管理部門和責任人有下列行為:

  (一)越權審批各類休假的;

  (二)對各類違紀違規行為,不按規定、不及時處理的;

  (三)弄虛作假,知情不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的;

  (四)管理混亂、整改不到位的;

  (五)損壞、擅改考勤記錄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七條 公司建立員工申訴、舉報機制,員工可按規定向公司申訴、舉報。

  (一)員工本人對公司相關處罰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總提出申訴。

  (二)員工對他人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第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附:

  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二、《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三、《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附一: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一、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一)不遵守工作時間、休假、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

  1、不按規定延遲到崗的,屬于遲到,時間確認以考勤機記錄或分管考勤員記錄的時間為準(下同)。

  2、不按規定提前離崗的,屬于早退。

  3、無故不到崗的,屬于曠工。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5、月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曠工1天論處。

  6、無正當理由,到崗但不生產工作的,按曠工論處。

  7、消極怠工(因個人原因未完成當班生產工作任務70%)的,按曠工論處。

  8、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9、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0、休假期滿無故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

  11、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二)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戲。

  14、長時間打接與工作無關電話。

  15、串崗、脫崗、私自請人頂崗。

  16、外出辦私事(含外出吃飯)。

  17、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毆。

  19、圍觀、起哄。20、酗酒鬧事。

  21、組織、參與罷工、聚眾鬧事。

  22、無理取鬧、糾纏、威脅、打擊報復公司領導、相關工作人員。

  23、其他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行為。

  (四)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

  24、無工作證、車輛出入證,強行進出廠門(廠區)。

  25、無公物出廠證明,強行攜帶公物出廠門(廠區)。

  26、翻越公司院墻、廠門進出廠區。

  27、執勤人員私自放行無關人員進出廠門(廠區)。

  28、攜帶未成年人、寵物進出廠門(廠區)。

  29、不服從管理人員管理,故意刁難、謾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30、其他違反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行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

  31、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2、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33、泄露工作機密、公司機密。

  34、違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行為。

  35、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行為。

  (六)從事兼職、第二職業

  36、在工作時間內,從事第二職業。

  37、利用非工作時間,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

  38、無正當理由,拒絕公司管理人員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3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對其進行的薪資、崗位、職務調整。40、其他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行為。

  (八)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41、利用工作、職務之便,為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2、貪污、行賄、受賄。

  43、其他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行為。

  (九)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

  44、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

  45、濫用職權,不作為,損害公司利益行為。

  46、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十)不遵守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7、拘留。

  48、勞動教養。

  49、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

  53、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54、侵占、盜竊公司財物。

  55、利用網絡、公眾媒體,惡意損害公司形象、聲譽。

  56、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二、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種類

  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反行為的情節輕重、影響程度、損失大小、改正態度等因素,選用或并處下列處罰:

  (一)口頭警告,由相關管理人員當面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二)通報批評,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三)績效扣分,在員工績效考核中體現。

  (四)經濟處罰,由相關工作人員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經濟賠償,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工資降級,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工資降級意見,財務部辦理工資降級手續。

  (八)崗位(職務)調整,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崗位(職務)調整意見,綜合辦辦理崗位(職務)調整手續。

  (九)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相關領導將處罰決定、證據材料提交綜合部,由綜合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違反勞動紀律處罰標準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影響較小、損失較小(20xx元以內)、改正態度較好的,屬于一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視具體情況處以口頭警告或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2次以內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分/次、經濟處罰20元/次。

  2、曠工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20分/天、經濟處罰100元/天,不計發當天工資。

  3、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7、從事兼職、第二職業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9、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0、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1、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500元/次。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拒不改正(含第2次違反)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行為,處以工資降級或崗位(職務)調整,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內的。

  2、連續曠工3天以內,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內的。

  3、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拒不改正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5000元以上)、態度惡劣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處績效扣分(當月績效清零),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連續曠工3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勞動教養。

  5、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態度惡劣的。

  四、本細則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附二:

  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一、法定節假日

  公司員工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但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的,應服從公司生產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請病假基本條件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確需停工治療。

  (二)病假待遇

  1、員工停工治療期間,保留工作崗位1個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包含在醫療期內。

  (四)請病假手續

  1、門診病假

  (1)請門診病休假,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出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屬實后,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員工提供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應完整、真實,并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生姓名、聯系電話備查(下同)。

  (3)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對員工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論處。

  (4)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是指重慶市醫保中心指定的、具有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不含藥店及內設門診。

  (5)門診病假每次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的,應重新請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療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持住院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醫藥費、出院證、醫保報銷發票等資料,經公司綜合辦審核后備案。

  (2)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連續休病假10天以上的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病情不屬實的,按曠工論處。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過1個月;超過1個月的,應重新請假。

  三、生育假

  (一)請生育假基本條件

  1、女員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產假。

  (二)產假休假天數

  1、產假

  (1)女職工生育產假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產假期內。

  (三)生育假待遇

  1、休產假的,停發工資,保留工作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請生育假手續

  1、請生育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生育服務證、生育證明、手術證明、病歷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在產假期內,員工本人應持身份證(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到所在地的醫保中心結算生育生活津貼。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條件

  員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內。

  (三)請婚假手續

  請婚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五、喪假

  (一)享受喪假基本條件

  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親屬喪亡的,可享受喪假。

  (二)喪假天數

  1、喪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喪假期內。

  (三)請喪假手續

  員工請喪假的,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請事假基本條件

  1、員工確因個人事務,需利用工作時間及時處理的,經批準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總審批。

  3、原則上事假每次不超過2天,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年內累計不超過10天。

  (三)請事假手續

  請事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分別按審批權限報批,經審批同意的,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規定

  員工休事假,月內累計5天以上,年內累計10天以上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調整崗位(職務)。

  七、工傷假

  (一)享受工傷假基本條件

  員工因工負傷,確需停工治療或離崗休養的,可依法享受工傷假。

  (二)工傷假有關規定

  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八、休假有關規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違反休假制度行為,違反的,按曠工論處。

  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

  2、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

  3、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不歸的;

  4、休假期滿,不按規定履行銷假手續的;

  5、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

  6、其他違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禁止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員工休假,本人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親屬或同事代辦,但應提交書面委托書,并將有關情況告知所在單位。

  附三:

  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一、員工考勤方式

  根據公司生產工作實際,員工考勤實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結合的方式。

  (一)納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實行打卡考勤。

  (二)暫無法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向綜合部備案后,實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規則

  (一)員工本人應按公司規定作息時間、班次,在指定考勤機處打卡考勤,每天打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按公司臨時安排的作息時間打卡考勤。

  (三)員工上下班時間,以考勤機記錄的時間為準。

  三、特殊情況處理規定

  (一)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需合理確定和調整作息時間的員工,應先由綜合辦備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辦差無法正常打卡考勤的,應向直接上級報告,并報公司綜合辦書面備案。

  (三)員工休假的,應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銷假手續,并報綜合辦書面備案。

  (四)因考勤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由綜合辦負責報修。

  四、特殊人員考勤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考勤卡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辦理;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二)實習生,不辦理考勤卡,實習期間考勤由分管領導人工考勤;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三)借調人員,借調期限超過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負責處理。

  五、考勤管理職責分工規定

  (一)綜合辦

  1、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的考勤工作;

  3、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結果的處理;

  4、負責組織、參與處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負責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臺帳建立和管理;

  6、負責每月10日前匯總公司員工上月考勤報表并公布;

  7、負責公司考勤系統的日常維護。

  六、違反考勤制度行為處理規定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打卡考勤的,根據《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分別按遲到、早退、曠工論處。

  (二)代打卡處罰規定:

  1、代打卡人,應打卡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2、公司領導授權或批準代打卡的,對責任領導處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100-20xx元/人次。

  3、忘記打卡的,應提交書面說明,提供證人、證物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綜合辦備案;同時對當事人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損壞考勤記錄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失職、瀆職條款處理。

  (五)其他違反考勤制度的,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六條月休假

  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

  第十七條公假

  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

  一、因公負傷;

  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

  第十八條年休假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

  第十九條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

  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條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條婚假

  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喪假

  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

  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產假

  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

  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5天;

  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

  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

  懷孕7個月以上75天

  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四條護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

  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

  宮內放環3天

  輸卵管結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時放環17天

  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六條探親假

  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

  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七、請探親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

  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

  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

  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

  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

  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變更或新規定的,按國家、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細則篇2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戶端軟件,按操作提示注冊申請賬號(請實名注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注冊成功后-“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__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____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戶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后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后不能低于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6.1.4.1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說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6.1.4.2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后,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于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說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后,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范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范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后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范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歷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并說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于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余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6.5.3.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6.5.3.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范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6.3.2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6.6.3.3關于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范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范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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