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教育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技術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采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霉、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打開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倉庫安全檢查管理制度9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定倉儲區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2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3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及對社會和公眾負責的態度,食堂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公司建立食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督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指導,每天開展崗位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同一類問題兩次指出未改進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4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在校期間,管理好學校大門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未經班主任書面通知,在課余時間要求離校的學生不得離校,防止學生逃課外出在學校造成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并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總務處,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后,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5
防火巡查制度
1、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巡查的情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
2、學校必須每日對消防安全重點目標和重要部位進行防火巡查。
3、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當場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
4、發現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
5、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到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等等。
防火檢查制度
1、學校的防火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年終進行消防大檢查。
2、防火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防火檢查檔案。
3、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當場無法改正的,應書面報告區教育局,并加強防范,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6
1.目的
對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與測量,并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運行與活動的檢查。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組織實施日常安全檢查與管理,制定具體辦法和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2各有關部門負責各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內容和類型
4.1.1主要內容
4.1.1.1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
4.1.1.2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
4.1.1.3運行控制情況。
4.1.1.4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4.1.1.5工藝設施的安全性。
4.1.1.6對設備設施管理的安全監督執行情況。
公司內機動車輛、安全環保、設備設施、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特種設備、普通機械設備的.運行情況的定期監督。
4.1.1.7有關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特種的技術測量與監測,由安全部組織,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
4.1.1.8現場作業的監督執行情況。
現場危險化學品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動土作業、起重吊裝作業、高處作業、用電作業、進塔、入罐作業等危險作業活動的實施情況的監督。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7
一、目的
1、安全生產檢查是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
2、保證企業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二、責任
1、公司安全科是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的主管部門。
2、公司及各職能部門下車間、班組檢查工作時,必須將安全生產列入重點檢查范圍。
三、檢查重點
易造成重大損失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運輸設備、電氣設備、沖壓機械和本企業易發生工傷、火災等事故的設備、工種、場所及其作業人員。
四、檢查方法
必須嚴格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實行公司、車間、班組相結合三級安全檢查制度。
五、檢查內容
(一)查軟件系統:查思想、查管理。
1、查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現象。
2、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二)查硬件系統: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1、查設備、作業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2、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3、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定配備、健全有效。
4、查作業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5、查“三違”作業,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具體按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檢查細則表》執行。
六、廠級例行安全檢查
具體有廠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安委會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廠性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壓力容器等進行檢查。
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廠部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節前安全檢查。在本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廠部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的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5、廠部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督檢查。
七、車間檢查
1、各車間除配合廠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車間領導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科、并作好檢查記錄。
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檢查。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貴重工具及工裝等是否放好,門窗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是否斷電,是否有漏氣、漏水等問題。
4、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八、班組檢查
1、班組每周(周一)由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鋼絲繩卡子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車間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2、組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班長或車間領導。
九、隱患整改
1、三級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做好書面記錄,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2、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廠部主管領導或安全科,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3、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廠安全部科將根據有關規定發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廠部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8
由于起重機的部件較多,針對各個部件的不同技術特性,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將檢查的周期分為周、月、年,各個周期的具體內容如下:
1、每周檢查與維護
每周維護與檢查一次,檢查與維護的內容如下:
1)檢查卷筒和滑 輪上的鋼絲繩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象,鋼絲繩壓板螺栓是否緊固,是否有雙螺母防松裝置。
2)檢查起升機構的聯軸器密封蓋上的緊固螺釘是否松動、短缺。
3)檢查制動器上的螺母、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松動,杠桿及彈簧無裂紋,制動輪上的銷釘螺栓及緩沖墊圈是否松動、齊全;制動器是否制動可靠。制動器打開時制動瓦塊的開度應小于1.0mm且與制動輪的兩邊距離間隙應相等,各軸銷不得有卡死現象。
4)檢查安全保護開關和限位開關是否定位準確、工作靈活可靠,特別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檢查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
6)檢查所有潤滑部位的'潤滑狀況是否良好。
7)檢查軌道上是否有阻礙橋機運行的異物。
2、每月檢查與維護
每月維護與檢查一次,檢查與維護的內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內容外還有:
1)檢查制動器瓦塊襯墊的磨損量不應超過2mm,襯墊與制動輪的接觸面積不得小于70%;檢查各銷軸安裝固定的狀況及磨損和潤滑狀況,各銷軸的磨損量不應超過原直徑的5%,小軸和心軸的磨損量不應大于原直徑的5%及橢圓度小于0.5mm。
2)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是否有斷絲等現象,檢查鋼絲繩的潤滑狀況。
3)檢查吊鉤是否有裂紋,其危險截面的磨損是否超過原厚度的5%;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鉤組上的各個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鉤應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
4)檢查平衡滑輪處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對滑輪及滑輪軸進行潤滑。
5)檢查滑輪狀況,看其是否靈活,有無破損、裂紋,特別注意定滑輪軸的磨損情況。
6)檢查制動輪,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應超過1.5mm,制動輪不應有裂紋,其徑向圓跳動應小于0.3mm。
7)檢查連軸器,其上鍵和鍵槽不應損壞、松動;兩聯軸器之間的傳動軸軸向串動量應在2~7mm。
8)檢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動與短缺現象。
9)檢查電動機、減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緊固情況,并逐個緊固。
10)檢查減速器的潤滑狀況,其油位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對滲油部位應采取措施防滲漏。
11)對齒輪進行潤滑。
12)檢查大小車的運行狀況,不應產生啃軌、三個支點、啟動和停止時扭擺等現象。檢查車輪的輪緣和踏面的磨損情況,輪緣厚度磨損情況不應超過原厚度的50%,車輪踏面磨損情況不應超過車輪原直徑的3%。
13)檢查大車軌道情況,看其螺栓是否松動、短缺,壓板是否固定在軌道上,軌道有無裂紋和斷裂;兩根軌道接頭處的間隙是否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頭上下、左右錯位是否超過1mm。
14)對起重機進行全面清掃,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檢查與維護
每年維護與檢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檢查內容外還應有:
1)檢查主梁的變形情況。檢查小車軌道的情況。空載時主梁下擾不應超過其跨度的1/20xx;主梁向內水平旁彎不得超過測量長度的1/1500;小車的軌道不應產生卡軌現象,軌道頂面和側面磨損(單面)量均不得超過3mm。
2)檢查卷筒情況,卷筒壁磨損不應超過原壁厚的20%,繩槽凸峰不應變尖。
3)擰緊起重機上所有連接螺栓和緊固螺栓。
4)檢查所有減速器的齒輪嚙合和磨損情況,齒面點蝕損壞不應超過嚙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過原齒厚度的10%(固定弦齒厚);齒輪的齒厚磨損量與原齒厚的百分比不得超過15%~25%;檢查軸承的狀態;更換潤滑油。
5)檢查大、小車輪狀況,對車輪軸承進行潤滑,消除啃軌現象。
6)檢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縫是否有開焊、銹蝕現象,銹蝕不應超過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勞裂紋;各種護欄、支架是否完整無缺;檢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緊固一遍。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9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為了保證員工的健康和安全以及車間的正常運轉,所有車間員工都必須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3、所有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績效制度的內容。
4、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工作鞋,相關特殊工種還需穿戴保護和防護用品。
5、上下班時間,不準在生產維修車間追逐、嬉鬧、玩耍、打鬧。
6、上下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工作現場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
7、嚴禁無證、未經考核和允許駕駛車輛,嚴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動和駕駛車輛。
8、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和廠區內試剎車,在車間和廠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8Km/h。
9、嚴格按照維修設備操作規定來操作和使用設備,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損壞。
10、維修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工作區域的水、油污、雜物和垃圾,并將相關維修設備放回指定位置,保持區域場地整潔,防止人員滑倒和受傷。
11、油漆、油漆配件、油品,不得隨意錯放,要實行專人管理和定期檢查制度。
12、生產和維修車間、油品間和油漆材料間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
1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狀態,所有人員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14、車間維修照明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和插座是否良好。
15、嚴禁手上有水或潮濕時,扳動電力控制開關、插拔供電電源插座、用電設備和電源線路,電源供給和控制的電控箱、電源插座要定期進行檢查。
16、非專業高壓電維修人員,嚴禁擅自修理更換配電箱、供電插座上的用電設備器材。
17、每天下班前,必須按要求關閉和切斷工作區域內相關用電維修設備和電器設備,關閉和鎖好門和窗戶,避免用電設備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損壞。
18、定期對維修車間工作區域和現場進行安全、防火、防盜檢查,特別是節假日,重點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1生產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廠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1.2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二、檢查方式、組織方法和檢查內容
2.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安全人員、技術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每周檢查一次。檢查需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記錄》。
2.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檢查以查違章、查隱患、查管理為主要內容。
2.4季節性安全檢查
2.4.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2.4.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2.4.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2.4.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2.4.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檢查。
2.5專業性安全檢查:
2.5.1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
2.5.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等;
2.5.3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2.5.5檢查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2.5.6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檢查設備開停工等安全狀況;
2.5.8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
2.5.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和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
2.6節假日安全檢查
2.6.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2.6.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2.6.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a: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c: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d: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e: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f: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g: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2.7不定期安全檢查
2.7.1新、改、擴建裝臵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臵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
2.7.2各級安全檢查,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2.7.3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兩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廠里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2.7.6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生產部監督執行;
2.7.7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2.7.8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經生產辦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2.7.9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2.7.10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三、隱患整改
3.1事故隱患范圍
3.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3.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3.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3.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3.2.1事故隱患治理項目實行分級管理,生產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況和效果考核驗收等管理檔案,并負責日常的隱患治理項目的監督檢查及備案工作;
3.2.2對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兩不推"(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
3.2.3對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強監護;
3.2.4安全主管領導須對事故隱患的整改負首要責任,技術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負責。
3.3各部門及車間負責對所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全面的組織實施,按計劃完成,并做好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3.4治理項目竣工驗收
3.4.1已竣工的隱患治理項目經試運轉基本正常后的2個月內,報請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組織考核、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填寫竣工驗收表,建立竣工檔案;
3.4.2項目驗收合格后,由車間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轉入正常維護管理。
3.5車間要高度重視事故隱患的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檢查小組依據發現事故隱患的難易程度,隱患危險性,發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隱患處理情況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定,對發現重要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同時對不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整改而釀成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1
一、學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并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境秩序良好。
四、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五、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搞好安全演練,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六、學校值班保衛人員每天要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七、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地上好每節課。
八、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加強實驗室的安全巡查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2
為使學校安全檢查工作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和學生安全工作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學校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預案,是否有專人負責,落實到人。是否開展了主題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
二、校舍安全
學校每周必須對每棟校舍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重點檢查以下方面:
檢查瓦屋面桁條、栓條是否有霉爛、變形,瓦屋面是否有漏水,墻體是否有開裂等現象。
檢查校門、圍墻、食堂、廁所等簡易建筑是否有安全隱患。
檢查門窗、玻璃是否破損,門窗框的安裝是否有松動現象。
檢查學校用房四周排水是否通暢。
每年全面檢查不少于四次:春季開學(2月),夏季汛期(5月),秋季開學(9月)及冬季風雪季節(12月)。檢查后有詳細記錄,檢查人員簽字負責。
三、飲食、飲水衛生
每學期采取多種形式定期宣傳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讓師生了解有關知識。
校園內杜絕零食攤點,校內無吃零食現象。
學校水井建有井圈,井口要加蓋裝鎖,水井周圍不得有滲水廁所、滲水坑、垃圾堆和廢渣等污染源。
四、防火、用電安全、交通安全
每學期不少于兩次對學生進行防火、用電、交通等安全教育。采取競賽、講座、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進行教育活動。
檢查電線是否有老化裸露現象。
放學、課間操、集會等集體活動,確保有專人負責疏導,防止擁擠造成安全事故。
在交通要道及臨街的'出入口是否設立了交通警示標志。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3
教職工小區樓宇巡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樓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服務中心的樓宇巡查工作。
3.0職責
3.1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樓宇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物管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樓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樓宇巡查的內容
4.1.1治安隱患的巡查。
4.1.2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1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1.4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1.5裝修違章的巡查。
4.1.6消防違章巡查。
4.1.7利用巡查機會與業主溝通。
4.2樓宇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2.1“看”:通過觀察來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2.2“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2.3“調查了解”:向住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房屋主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3.1檢查水電表。檢查水電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有浸漏或損壞在《巡查登記表》中予以記錄并及時報告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
4.3.2巡查樓梯間:
A檢查走廊燈、樓梯燈是否正常,門、窗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B檢查梯間墻面、天花板是否出現剝落、脫漆,地面瓷片是否完整無損、污漬;
C檢查消防栓是否標識完好、配件齊全;滅火器是否有漏氣或過期、失效現象;
防火門是否關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盜預警設施及消防報警設施是否完好;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3.3巡查逃生天臺:
A檢查逃生天臺門是否能隨時打開(嚴禁上鎖);
B檢查天臺護欄是否完好,避雷針、臭氣管是否完好;
C檢查有無違章占用逃生天臺現象;
D檢查雨水管是否通暢;
E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3.4巡查電梯:
A檢查電梯的運行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響動;
B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電梯按鈕等配件是否完好;
C檢查照明燈及安全監控設施是否完好;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3.5巡查門廳、走廊:
A檢查各類安全標識是否完好;
B檢查公共設施和照明燈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3.6巡查中發現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護衛隊進行檢查。
4.4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
A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滴、冒現象;
B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
C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長勢是否良好,是否有泥土裸露現象。
4.4.2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A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B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各種照明燈是否完好;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完好。
4.4.3檢查停車庫、車道:
A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
B檢查各類標識是否完好無損;
C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5巡查周邊環境
4.5.1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5.2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聲、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5.3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4.5.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巡查違章裝修:詳見《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7巡查空置房:詳見《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8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8.1物管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對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將問題記錄在《日巡檢查記錄表》中,巡查回來后報告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解決。
4.8.2客服部負責人視情況按下列情況處理:
A屬公共設施設備破損丟失的,按《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B屬業主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住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8.3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物管員應向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匯報,由客服部負責人尋求解決處理方案。
4.8.4問題處理完畢后物管員應到現場驗收核實,處理的過程和核實的結果均需要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9《日巡檢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物業服務中心客服部歸檔保存,保存期2年。
4.10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相關記錄
5.1《日巡檢查記錄表》
5.2《巡查問題處理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4《住戶違章處理作業規程》
6.5《住戶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大安全檢查監督的工作力度,強化安全管理和動態控制,確保成都地鐵有限職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運營、建設、開發各項工作安全、平穩、有序,根據《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檢查是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技術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安全管理經驗、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第三條:安全檢查要堅持領導組織檢查和專職人員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和專業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檢查和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運營、建設及開發過程中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檢查監督體系
第五條: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體系由領導檢查監督、專業檢查監督和下屬公司檢查監督組成。
第六條:領導檢查監督是指公司領導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專業檢查監督是指質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對各下屬公司實施的檢查監督,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業務主管職能對各下屬公司進行的對口檢查監督。
公司對下屬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行為進行的專業檢查監督,以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點監督相結合、監察整頓與指導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第八條:下屬公司檢查監督是指各下屬公司對本單位及下設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的檢查監督。各下屬公司是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主體職責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檢查監督體系,主動配合、理解上級單位及公司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檢查監督,并及時反饋相關信息。
第九條:質量安全部以及其他職能部門代表公司對下屬公司以及建設、運營和開發等安全生產現場實施的監督和檢查,不代替、不免除各下屬公司及建設、運營、開發等安全生產各方職責主體的安全管理職責和職責。
第三章:安全檢查監督的資料
第十條:領導檢查監督的主要資料包括:
(一)檢查監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單位有關安全工作各項部署和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景。
(二)檢查監督公司所屬部門和下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的履行情景。
(三)檢查監督各項安全決策的執行和安全投入項目的落實情景。
(四)檢查基本規章、技術標準、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景。
(五)檢查運營主要行車設備的質量狀態和現場作業控制情景,以及建設、開發項目安全措施落實情景。
(六)監督各類安全問題和隱患的整改,檢查監督關鍵時期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實和各類應急預案的準備,檢查監督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及職責追究情景。
第十一條:質量安全部檢查監督的主要資料包括:
(一)建設方面
1.公司轉發和下達的安全生產相關的方針政策、制度辦法、通知是否執行落實。
2.建設管理公司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確項目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總費用,以及是否有費用預付計劃、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3.項目施工建管手續(包括質監、安監手續,施工許可證或開工通知單)的齊備情景。
4.建設管理公司、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是否制定安全生產職責制度,并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或確定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
5.建設管理公司是否按相關法律要求開展安全管理培訓教育,項目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取得安生生產管理資格證書。
6.建設管理管理公司是否按要求開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
7.監理單位的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的審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
8.建設管理公司、監理單位是否對發現的建設工程安全隱患下達書面整改指令,并跟蹤整改閉合。
9.建設管理公司是否在工程開工前對全線重大危險點源進行了梳理辨識和分級,以及針對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點、面確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險點源,并制定監督管理辦法。
10.建設管理公司、監理、施工是否編制或修訂應急預案,是否每年開展應急演練。
(二)運營方面
1.公司轉發和下達的安全生產相關的方針政策、制度辦法、通知是否執行落實。
2.是否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制度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的安全保證體系。
3.是否按規定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置本單位安全專兼職人員。
4.是否按相關法律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取得安生生產管理資格證書。
5.是否按要求開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
6.是否對發現的運營安全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采取閉環管理。
7.是否編制或按規定修訂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頻次開展應急演練。
8.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分管業務安全技術規定是否熟悉,對下屬員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監控是否到位和有效。
(三)物業及交通安全方面
1.查安保,檢查辦公場所的防盜、防詐騙、防治安隱患的工作情景。
2.查隱患,檢查消防、防雷擊、安全用電和電梯安全等情景。
3.查食堂,檢查食堂的各種安全隱患和食品安全、衛生情景。
4.查交通安全,檢查公司及下屬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駕駛人員培訓教育以及其他交通安全情景。
第十二條:建設管理公司檢查監督的主要資料包括:
1.監理、施工單位及各供貨商等對地鐵公司和建設管理公司轉發、下達的安全生產相關的方針政策、制度辦法、通知的執行落實情景。
2.施工單位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有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等情景。
3.施工單位是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的安全保證體系。
4.監理、施工單位及各供貨商是否按要求開展日常、定期、專業、季節性和節前的安全生產檢查。
5.施工單位是否挪用安全禮貌措施費,是否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6.監理、施工項目部主要投標管理及技術人員有無虛掛、長期脫崗情景。
7.施工單位是否建立與承建工程相適應的現場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安全員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本事考核合格,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一師兩員"是否按要求配備,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職。
8.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經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9.施工單位是否認真組織施工現場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按規定對在建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的安全檢查,并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10.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上崗,且至少每年理解一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11.施工單位是否在工程開工前,根據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點、面,對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險點源進行了梳理、辨識和分級,并制定監控辦法;監控辦法是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實施。
12.地鐵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是否按法定要求進行了檢測并且合格。
13.深基坑、盾構穿越、大型鋼結構吊裝、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相關規定經專家論證、審查。是否按經論證、審查合格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1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實體和禮貌施工設施是否合符規范和標準要求。
15.施工單位是否制定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了演練,應急物資是否準備充分,發生事故后,是否按規定報告。
16.監理單位是否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總、分包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各類人員資格和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等。是否參與確定施工現場重大危險點源,并對重大危險點源、關鍵工序施工進行旁站監理,及時發現并督促施工單位消除安全隱患。
17.監理工程師是否認真履職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按規定下達監理通知書,并對拒不消除安全隱患的行為向項目管理單位或項目主管單位報告。
第十三條:運營公司檢查監督的主要資料包括:
1.檢查監督所屬部門、班組或相關單位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發現、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
2.檢查監督規章制度、技術作業標準的執行和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景,以及各種管理臺帳的填寫情景。
3.檢查技術業務培訓制度、計劃的執行情景。
4.檢查監督生產作業人員的到崗到位情景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景。
5.檢查監督安全技術裝備的使用和各項應急物資備品的準備情景。
6.檢查監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禮貌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景。
7.對重點作業項目實施現場監控。
第十四條:實業公司檢查監督的主要資料包括:
1.檢查監督規章制度的執行和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景,以及各種管理臺帳的填寫情景。
2.檢查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景。
3.檢查監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狀態和管理情景。
4.負責對管理的.物業及商鋪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公司其他部門和下屬公司應根據自身業務管理范圍和生產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資料和檢查重點,扎實開展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第四章:安全檢查監督的形式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分為日常安全檢查、定期安全大檢查、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前安全大檢查和重大活動前安全大檢查六種形式。
第十七條:日常安全檢查是安全檢查監督的最主要的形式,各級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處理。
第十八條:定期安全大檢查是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在必須范圍內,按照必須頻次組織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定期安全大檢查的頻次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公司安委會主任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檢查。
2.公司各安委會副主任每年至少參加兩次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大檢查。
3.質量安全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檢查。
4.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公司辦公區域安全大檢查和交通安全大檢查。
5.信息中心每季度組織一次機房及辦公網絡安全大檢查。
6.各下屬公司要在本單位的安全檢查監督制度中明確定期安全大檢查的頻次和主要資料,并按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專業安全檢查主要是指針對專業性較強,或者危險性較大的一些項目或科目,由專業安全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1.建設工程專業安全檢查主要有:深基坑、高邊坡、高大模板支架、消防、用電、起重設備、運輸機械及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檢查等。
2.運營專業安全檢查主要有:消防、特種設備等。
3.辦公場所及交通安全檢查主要有:消防、辦公用電、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等。
第二十條:季節性安全檢查是指根據春、夏、秋、冬四季的特點開展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各職責單位應在每季開展1~2次針對季節性安全特點的安全檢查。
1.春季安全檢查:以干燥期安全用電、防火和春節后安全教育、防汛準備、防雷擊為重點。
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包括通風空調、冷水機組等公共環境設備)、防汛、雨季施工用電、宿舍安全用電、食物中毒為重點。
3.秋季安全檢查:以新入職員工安全教育、安全用電和防火為重點。
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寒潮、防火、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第二十一條:節前安全大檢查主要是指預防在重大節日期間出現安全事故而進行的安全專項檢查。檢查資料主要為各單位節假日值班安排,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和部署的綜合情景檢查。
第二十二條:重大活動前安全大檢查主要是指為應對大型活動的運營客流組織,提前對行車、客服等設備設施情景進行檢查,以及對大型活動運營組織方案準備情景、人員準備情景等進行的檢查。
第五章:安全檢查監督要求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開展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要落實檢查職責,強調檢查效果。各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有書面記錄資料,或者以檢查通報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領導進行傳閱。
第二十四條:安全檢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組織、查紀律、查設備、查操作、查隱患、查落實、查領導為抓手和主線,以日常、定期、專業、季節性和節前檢查相結合的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
第二十五條:安全檢查工作要嚴、細、實,對發現的隱患和危及生產安全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責令立即改正,教育職工杜絕類似情景的再次發生,對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問題認真對待,要有針對性地改善。
第二十六條: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將查出的問題納入問題庫管理,實時跟進問題整改情景。對于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不能當時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安全檢查監督人員在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對發現的管理缺失和安全事故隱患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整改;對建設、開發項目檢查中發現重大和特大事故隱患應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并按規定報告。
第二十八條:被檢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如實供給相關記錄。各單位對上級單位、部門檢查指出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切實整改;對收到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或《停工整改通知書》的,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核實,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處理情景經單位主管領導簽認后,于7日內反饋給填發部門。
第二十九條:公司對安全不重視或整改不到位的有關單位和職責人按照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并進行通報。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各下屬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安全檢查管理實施細則,結合工作實際細化檢查資料,明確檢查重點,依照檢查制度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工作,并將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15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發現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監督各生產環節安全實施公司生規章制度,并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各環節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時實施,確保公司生產運營順利進行。
1 目的
安全檢查主要是為了防患于未然,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整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3.1 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全環保部、生產技術科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3.2 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4 內容與要求
4.1 日常安全檢查
4.1.1 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嚴格執行班中的巡回檢查和交接班檢查。
4.1.2 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
4.1.3 各單位、班組如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對于自己解決不了的隱患要上報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監督落實整改。
4.1.4 各單位要發動全體員工隨時對安全隱患進行自查,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檢查
4.2.1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防建筑物倒塌為重點。
4.2.2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為重點。
4.2.3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護設施、防凍保溫為重點。
4.2.4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防滑為重點。
4.2.5 定期的安全檢查由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
4.3 專項安全檢查
4.3.1 安全用電和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查。
4.3.2 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檢查。
4.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檢查。
4.3.4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檢查。
4.4 節假日的安全檢查主要是對節日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裝置等進行安全檢查。
4.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4.6 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4.7 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自查,檢查記錄于《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4.8 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由安全負責人按《安全獎懲制度》提出處理意見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4.9 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4.10 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在《綜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范圍內的,按該辦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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