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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5-09-18 09:29:24 評價 我要投稿

【精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有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市教體局和學區的要求,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目的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方案》,強化素質教育,把小學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反映小學學生的發展狀況,改變以考試分數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堅決克服唯分數論的頑瘴痼疾。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4、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三、評價原則

  1、服務育人原則。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發展的正向激勵和引導作用,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育人工作實現有機結合,發揮評價對小學學校育人工作的統領和服務作用。引導學生關注個人成長過程,不斷發現、發展自己的潛能優勢,不斷進步。

  2、民主公開原則。堅持“誰了解、誰評價”“誰評價、誰負責”,保證評價主體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評價對象的基礎上開展評價工作。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保障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公平公開,保障學生、家長知情權。

  3、簡便易行原則。在保證評價內容全面的基礎上,提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成長和核心素養提升的關鍵要素,制定要素評價標準,進行重點評價。進一步優化評價流程,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減輕評價負擔,提高可操作性。

  四、評價主體

  包括學生本人、本班同學、本班任課教師、班主任、家長。

  五、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方面進行。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行為習慣等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紅色基因、品德教育,課程教育等。參與少先隊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環境教育、傳統文化、少先隊課程等。

  節日類課程包括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重陽節等。節慶日:勞動節、建軍節、建黨節、國慶節、植樹節等。紀念日:國家公祭日、學雷鋒日、母親節等。主題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隊儀式。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節會課程知識的掌握、應用(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態度、學習行為、學習方法、深層次思維)及獲得的標志性成果等。重點是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修習情況,包括學習品質、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經歷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綜合實踐、音樂、體育、美術、傳統文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安全素質等。重點是日常體育參與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養成方式、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運動會、體育節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和藝術素養,參加藝術類活動的經歷和標志性成果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音樂、美術、書法。

  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藝術節、文藝匯演等。 5、創新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學校生活(課程教育、節會活動、2+1+X教育中X:三項勞動技能教育)和社會生活中勞動實踐、動手操作、體驗經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重點是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修習情況、生活技能、研學旅行、考察探究、職業體驗、設計制作、軍訓等實踐活動的經歷、培養的能力。探索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學生參加勞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加強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況的評價。

  開設的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

  三項勞動技能主要是根據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勞動技能。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科技節、植樹節、勞動節以及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等。

  六、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包括主觀評價、客觀評價和底線評價。七、評價的具體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積分核算實行百分制,主觀性評價10%(10分),客觀性評價90%(90分),底線評價實行一票否決。

  (一)主觀評價10分

  主觀評價采用評語、量表兩種評價方式。 1、評語評價

  主要指學生本人以及教師、家長等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描述。評語評價在每學期末進行,反映學生一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評語評價不計入學生的評價成績。評價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評價。在教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學生用寫實性語言陳述、記錄本人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并以典型事例支撐。一二年級可由學生敘述家長代為填寫,其他年級學生自己填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同學評價。教師組織學生采取小組評價的形式,依據學生在班級中的日常表現,經過充分討論,用正向語言對學生五個維度的主要優點、努力方向等進行描述。本評價主要由小組長填寫。一二年級不填寫。(同學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3)教師評價。學生成長導師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分析記錄學生發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和個性特點,并指出努力和改進方向。教師評價要以平等、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成長,真實反映學生的變化;

  要突出正面引導,鼓勵學生不斷進步。本評語由班主任進行撰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4)家長評價。家長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根據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以及成長變化情況撰寫評語。家長評語主要用于引導家長更深入參與學生成長,并為教師指導學生成長提供參考依據。學校要在家長撰寫評語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家長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主觀性量表評價

  (1)學校制定的評價量表,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主觀評價量表見附件5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量表評價采用小組互評、教師評價和班主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完成。學生主觀評價量表的具體指標通過學生的具體行為表現來呈現。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前后完成。評價量表由學校統一制定,填寫到學校制定的電子表格中,統一組織學生、教師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表格來完成。其中教師評價中的道德品質由道德與法治教師、班主任填寫;學業水平由全部考試科目教師填寫;身心健康和藝術素養部分由音體美心理健康老師填寫;創新實踐由信息技術教師、實踐課教師、勞動課教師、科學教師填寫。五個維度,一二年級無小組評價,其他年級小組進行評價。

  量表評價結果=小組互評(占20%)+教師評級(占30%)+班主任評價(占50%)

  (二)客觀評價(90分)

  主要圍繞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對學生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的修習情況,以及參加各級、各類節會活動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等可測量、可量化的內容進行評價。每一項評價內容對學生的參與情況及參與質量兩個方面均進行評價;評價結果采用學分制呈現,并確保必要的區分度。客觀評價主要包括寫實性記錄評價、測試成績和標志性成果三部分。

  記分辦法:寫實性記錄占比16%,測試成績占比44%,標志性成果占比30%。

  寫實性記錄評價主體:學生本人和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組長測試成績評價主體:班主任、各任科教師標志性成果統計責任主體: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寫實性記錄評價(8分)和標志性成果評價(10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評價

  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標志性成果評價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3)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2、學業水平

  采用寫實性記錄(5分)、測試成績(8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2)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學業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學業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隨期中和期末測試一起)的測試成績。其中國家和地方課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組織的期末檢測成績為準,地方課程(包括環境教育、傳統文化)由本學科任科教師自主命題進行檢測。

  測試成績由班主任根據期末成績將學生各科成績按照A(15%)、B(20%)、C(30%)、D(20%))、E(15%)五個等級計入客觀性評價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

  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傳統文化、環境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學科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包括學校每學期組織的學生體質測試結果(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占40%)。體育考試考試成績(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試成績(占20%)、安全教育測試成績(占20%)。學生體質測試、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學科老師自主命題完成測試。若因特殊原因教體局或者學區未組織體育考試,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體質測試。

  測試成績由體育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根據學生個人測試成績(百分制)填入學生的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統一上交。(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體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4、藝術素養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藝術素養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藝術素養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音樂、美術考試成績和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由各任課老師統一組織命題測試后提供。

  藝術素養成績=音樂(占50%)+美術(占50%)。

  音樂成績=音樂檢測成績(50%)+音樂技能成績(50%);

  美術成績=美術檢測成績(50%)+美術技能成績(30%)+書法技能成績(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組織音樂和美術考試,則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技能測試。

  測試成績由相關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將本科測試成績上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將各科成績相加得出總分,填寫到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入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音樂、美術和書法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5、創新實踐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創新實踐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創新實踐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八、評價結果的匯總呈現及使用

  1、學期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辦法。

  每學期末,通過電子表格計分表將學生的主觀評價、客觀評價等各項成績進行匯總,得出本學期該學生的綜合素質等級。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其中A(優秀)等級比例不超過30%,B(良好)等級比例不超過50%,其余為C(合格)等級,嚴格控制D(待合格)等級人數,D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認定辦法。

  (1)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計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畢業綜合素質等級,n1、n2分別代表上、下兩個學期的等級,Y、E、Sa、Si、W、L分別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個年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比例的確定。

  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規定,在評價時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A(優秀)等級比例30%,B(良好)等級比例50%,其余為C(合格)等級,D(待合格)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3)綜合性評語。

  除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外,班主任老師還要依據學期評價結果、綜合榮譽等,給畢業生撰寫畢業評語。對學生在校六年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整體描述學生的綜合素質,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4)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確認、審核、公示、上報。 ①結果匯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員通過電子表格匯總表對學生小學階段各學期的評價等級進行匯總、確定等級。學生12個“學期評價”結果優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據一年級按10%,二年級按10%,三年級按10%,四年級按20%,五年級按20%,六年級按30%的原則,計算出畢業總分值,確定出學生的畢業等級。

  ②公示、確認結果。將評價認定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在班級、校內以及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上簽字。班級認定小組填寫《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

  ③班級認定小組進行復審。公示期間,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書面向班級評價小組提出申請,班級評價小組核實后進行復議,并將相關確認單、復議情況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

  ④學校復審。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填寫《小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對各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認定情況、復議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對審核結果有變動的進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確認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經確認的評價認定結果,打印匯總表。

  ⑥審核上報。將審核后的認定結果確認單、匯總表進行膠裝后上報教育學區。

  3、結果使用。

  1、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生成長檔案袋,記錄冊和檔案袋。

  學生成長記錄冊主要記錄學生基本信息、寫實記錄、評語、評價結果等;寫實記錄主要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客觀記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和重要活動,包括時間、地點、事件始末、事件內容或活動過程、感悟等。學校、教師要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冊,通過組織學生展示交流,反思總結,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充分發揮評價過程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健康、多樣發展。

  學生成長檔案袋用于存放學生成長記錄冊、典型材料、標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性學習報告、活動作品以及各類標志性成果等。

  2、作為家長把握學生發展情況的依據。

  學校每學期末向每名學生、家長提供《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內容包含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的發展情況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為初中學校提供參考。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價等級為就讀的初中學校提供參考依據,有利于在初中階段教師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和不足,對學生進行專項訓練,減少磨合時間,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學生管理

  殘疾學生:某一維度無法評價時,持殘疾證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該維度直接評價為B等。

  轉學學生:從轉學日起開始參加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帶入到現學校,根據情況折合積分。兩者結合,作為該生的評價成績。原學校無綜合素質評價,則根據該生在現學校的具體時間段內的成績的平均成績作為缺失部分的成績計分。

  休復學學生:根據學生休學前后兩個階段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成績確定。

  十、評價保障

  1、檔案留存。

  為體現評價過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給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認定積累第一手資料,給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每月、每學期、每一次評定結束后都將相關資料存入檔案中并安排專人專櫥進行保管。

  2、運行機制。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總體決策與監督者。評價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班主任、教師、學生、家委會成員和社會人士組成,全面負責學生素質評價工作,審議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組織實施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班級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建立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的獎勵機制。

  學期末,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獎勵機制,對A等指標進行適當調整。

  4、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和審批制度。

  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經校務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教工代表會和家長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上報學區審批后實施。

  5、建立公示和申訴舉報制度。

  學校除了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示評定結果外,還要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確保知曉率為百分之百,以便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6、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與學校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與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個人(包括學生)誠信記錄檔案。學校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對違反誠信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以及重視不夠操作不規范等違規違紀問題,按照上級相關制度和學校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7、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管。

  我校加強對教師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培訓、指導和監管。加強師生誠信教育,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

  每年新學期第一周對教師、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培訓,著重加強班主任對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和注意事項進行培訓。切實讓教師與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及評價辦法做到熟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xx〕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內容與要求。

  (一)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次。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三、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各學校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三)學校依據本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明確的評價標準、清晰的評價程序以及相關責任人內容。

  (四)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五)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四、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學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中學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長誠信承諾制度。各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所在區域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年度非誠信學校公示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省教育廳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示。

  (四)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江蘇省瀆木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備案。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另外,各班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工作小組對學生具體地加以考核。

  (二)學生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同時,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把學生成長記錄袋作為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的匯集。

  (三)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一般來說,其評估程序為:

  ①學生自評

  ②結伴互評

  ③任課教師評價

  ④班主任評價

  ⑤學校評價

  ⑥評價結果反饋。

  (四)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各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五、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學校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長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要求,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推進實施素質教育,改革招生與考試制度,探索學生評價機制改革,發揮評價促進發展的功能,是評價成為促進發展與提高的推動力。促進課程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基本原則

  通過綜合素質評價,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長比成績重要”的教育質量觀念;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要根據其學齡特點,體現出不同的評價梯度和發展要求。既要注意對學生、教師和和的統一要求,也要切實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發展,教師成長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臺和空間。

  三、評價目的

  (一)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評價觀,轉變教育教學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發展。

  (二)通過評價指標導向和評價信息反饋,引導學生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觀念,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發展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亦稱“基礎素養”)。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指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緯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實行學生日常學習評價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

  指對初中學生三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測試等內容組成。學生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每個初中學校每一學科A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評價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每一學科均須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補考成績達不到C等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個學期進行一次,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初中學生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及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緯度,每個緯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進行,主要用于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初中畢業前進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各學校要把這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基礎性作用。要采取恰當方式把日常評價結果納入畢業評價中,避免日常評價流于形式、性評價缺少過程性評價支撐的現象。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由組織進行。事前,應當就學生評價的意義、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及家長作出說明,提出要求。

  學生自評以學生自己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個緯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進的方向,并為自己每一個緯度確定一個評定等級。

  家長對學生進行評價之前,班主任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家長介紹評價的內容和要求,并介紹學生的表現情況。家長根據以上情況和對學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互評。學生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等方式組織。學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組,根據評定內容與標準,結合每個學生日常的表現和發展情況,對其6個緯度下的關鍵表現進行等級評定。學生互評后,要計算出全體學生對某一學生各緯度的平均得分(全體學生給分之和除以全體學生數),然后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等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各科教師參加的班級評價小組。班主任在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學生互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在6個緯度的日常表現,參考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習過程的表現、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及家長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寫出草稿,分別從6個緯度為學生初定1個評定等級并就此集中或分別征求評價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的意見,修改評語,維持或變更評定等級。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④確定總評等級。根據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評定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學生自評分數乘20%+學生互評分數乘20%+教師評價分數乘60%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緯度的最終得分,并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

  每一緯度最終得分和總評等級之間轉換原則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分至89分為B(良好);60分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等級評定為A等級的應當公示。各個緯度的A等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級總人數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先進的學校以及省、市級規范化學校,A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5%。一所學校各班A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學生的6個緯度尤其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評為D等級時要極其慎重,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并將學生的材料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批準。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或國家有強制性規定,思想道德素養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通過談話、問卷等方式,就評語和評價等級向被評價學生征求意見。在完成逐一向學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總評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本學期評價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填寫相關評定表格,存入學生檔案,并將評價結果通知到學生和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各緯度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每一緯度總評等級匯總生成。依據每一學生各學期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分值,計算出每一緯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學期評價等級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每一緯度的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打印或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將畢業綜合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3、結果呈現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評出后,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對綜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班主任綜合評語兩類。其中,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由學生本人填寫,主要填寫學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經歷與;班主任綜合評語,由班主任根據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總體表現,經過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的集體評議,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寫出整體描述性評語,重點突出學生的發展、發展特點和發展潛能,既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回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評語要具體,反映學生特點,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其健康發展的期盼,體現激勵性,反映其進步和發展狀況。

  (2)評價等級。是指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各個緯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對六個緯度的前2個緯度(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進行合格、不合格的評定,后4個緯度(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實行四等級評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價標準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

  檔案包括學生的學科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初中階段發展的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等內容。

  (二)學生成長檔案要以學生主要行為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學校積累、整理實證材料,指導農場學校、薄弱學校拓展實證材料的來源,引導學校提煉好實證材料。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證材料的內容,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

  ①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②考勤、教師觀察等日常記錄的統計資料;

  ③關鍵性作品、作業;

  ④綜合實踐活動有關記錄和證明;

  ⑤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⑥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醫學檢查等證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關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學校在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各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合理劃分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家長等在收集整理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實證材料方面的,將該項工作常規化。

  (四)要嚴格規定學生發展標志性成果的種類,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不作為標志性成果和認定特長生的依據,不與升學掛鉤。

  信息技術作為學業考試科目后,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不與升學掛鉤。

  (五)學生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入學生成長檔案。

  學生成長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職責:

  ①制定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②組織對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③對下級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④組織專家對下級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

  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二)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學校有關中層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職責:

  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②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③指導班級成立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④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

  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建議由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校長兼任書記的學校由校推薦人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學校要組織獨立測評小組抽樣檢測各班的評價結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如不能處理,應上報縣區評價監察組織處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我校為實現“科研興教,依法治教”的策略,為了進一步全面貫徹、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控輟保學工作精神,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控輟保學工作,現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激情、干凈、超越,認真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控制學生輟學,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強化領導、精心組織,明確思路、分清職責;堅持“依法治教,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控輟、管理控輟、教改控輟、扶貧控輟”的總體思路,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原則,動員和組織社會、家庭、學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嚴防死守,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繼續弘揚艱苦創業、自力更生、奮發圖強、鍥而不舍的精神,切實做好我校的控輟保學工作。

  二、奮斗目標

  力爭將校年輟學率控制在0以內,在校生鞏固率要達到100%;各班級爭創“無輟學班級”,每名教師爭當“控輟保學先進教師”;確保我校控輟保學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領導小組

  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本校控輟保學工作的安排、聯系、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堅持依法控輟

  1、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對控輟保學的認識。

  (1)繼續堅持按照上級文件的要求,將“三法”(即《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育課納入思想品德類課程。系統地對學生進行“三法”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學生依法維護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在每學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輟活動月”中,運用一切宣傳工具和輿論陣地,通過有線廣播、板報、標語、傳單、校會、班會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新頒布的《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校師生齊動員、齊參戰,加大增強法律意識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宣傳到村、到戶、到班、到人。并結合實際,宣傳依靠科技、知識發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會都認識到接受義務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實用的,努力營造一種良好的控輟保學工作的社會氛圍。

  2、繼續建立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明確控輟保學的責任和獎懲。

  (1)為把控輟保學這項長期性、艱巨性、動態性的工作切實抓好落實,學校將繼續執行并完善落實一系列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①報告制度。

  ②家訪登記制度。

  ③《家長通知書》制度。

  ④學籍管理制度。以上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完善,便于隨時掌握學生動態,對生源的去向了如指掌,為及時發現及時做好輟學學生和家長的工作,提供準確信息,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空區。未雨而綢繆,防患于未然。

  (2)將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對領導教師的考核中,并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要與年終的評優選先、評職晉級、獎金評發等掛鉤,獎優罰劣。結合開展“無輟學班”活動,對表現好與差的班級的包班領導、教師、班主任及及時給予表彰、宣傳典型經驗或批評、總結經驗教訓,分清良莠。每學期末,都要根據教導處的出具的考核結果,評出1名“控輟保學先進班主任”,用以輻射帶動其他。

  (二)堅持管理控輟

  1.控輟保學工作是學校的實施義務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我校繼續實行“全員班主任制”,層層簽定控輟責任書。把控輟目標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課教師。

  2.為了準確掌握輟學情況,學校要求各班輟學上報不過夜,對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做到隨時檢查。

  3.學校要建立規范的學籍檔案,建立規范的休退學、轉出、轉入手續,對各班輟學情況,學校每月都要作出詳細統計,進行量化評比。

  4.學校同樣實行控輟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對有輟學學生的班級,該班的班主任年終考核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各級各類的優秀教師,不能評優秀班主任及先進班。

  (三)堅持教改控輟

  1.通過教育科研,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備課和講課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藝術上下功夫,以豐富的知識、高超的育人藝術把學生吸引到課堂上來,以知識、藝術、真情實感全方位控輟,以此保住學生。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鼓勵學生發展特長,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不斷增強學校的吸引力,同時還要重視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不斷增強教師和學生、學生和學生之間的親和力、凝聚力。

  (四)堅持情感控輟

  學校要求教師與學生結“幫扶”對子,傳授知識有耐心,生活情感有愛心,控輟保學有恒心,做好“雙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愛護輟學生,關心輟學生,經常家訪,及時掌握“雙困生”的思想動態,解決“雙困生”的各種困難,讓他們安心的上學,以真情實感把“雙困生”留住。

  (五)堅持扶貧控輟

  1、嚴格收費管理,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經濟負擔。新學期伊始,學校將嚴控亂收費現象。另外,學校還將嚴控一些指令性的攤派、捐款等,盡可能地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的經濟負擔。

  2、繼續加大資助力度,盡量解決貧困生上學難問題。為此,本學年學校將在財經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對一部分家庭經濟狀況窘迫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補助。同時,學校還將要求任課教師及部分學生提供上學期用過的教材課本,以備下學期訂書難的學生循環使用,減輕學困生的經濟負擔;校少先隊大隊部還倡議各中隊搞班內“獻愛心,幫困生”活動,號召學生們幫助本班內的貧困生。目的只有一個:絕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總之,控輟保學工作任重而道遠,困難重重,我們仍須不斷努力,發揚成績,彌補不足。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依據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學校實施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據。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體現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衡量學生素質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建立發展性學生評價的新機制,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作用,將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與學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結合,對學生“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與實踐”六個方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促使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實施評價的基本原則

  1.堅持多元評價的發展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的發展 觀為指導,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學生一生的健康成長出發,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2.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年來的發展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在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增強體質等學生素質全面與和諧發展全過程中的變化情況。

  3.堅持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必須面對全體學生,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改進自己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激勵評價對象不斷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4.堅持多元主體評價原則。

  要求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參與評價,使評價活動成為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程序,加強公示和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6.實證性原則。

  利用檔案袋把學生平時的表現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記錄并保留下來,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到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工作的領導機制

  學校在市、區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組織委員會,負責評價的組織和監督工作。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導下制定評價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與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2.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3.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4.組織學校負責人與教師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接受學生及家長和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從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表現和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可行性。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的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成立1個由班主任、任科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代表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小組成員確定后,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特別注重過程性評價,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計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每學期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執行記錄。班級參照學校制定的方案,結合本年級、本班級特點,制定更適合的量化細則,建章立制,由教師、班主任、學生共同執行,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上,以達到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全方位、全程監控,任課教師使用評價量表內容針對課堂教學、作業等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語、數、英、理、化、史、地、生、政、音、體、美、信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計15門課程總計1500分,根據學生每學科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學科成績之和,為該生學業成績基本分M,(M/1500)*1000為該生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帶領作業組全體教師結合學生各方面表現,合理給出每生分數。

  學生互評:500分,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對每位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做法將班級分為至少六個小組,每小組對班級全體同學進行民主評議,但不評議本小組成員。

  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日常學習、生活情況給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數。

  (見附表三、四)

  4.標志性成果。

  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對學生取得的各類實證性成果進行量化計分,具體標準如下:獲國家級競賽、榮譽的加20分;獲省級競賽、榮譽的加15分;獲市區級競賽、榮譽的加10分;獲區級競賽、榮譽的加5分;獲校級競賽、榮譽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項指標項中只記取一次,同一榮譽稱號只記取最高項,其他成果可累計。二是對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優秀組織者、學生社團優秀負責人或對學校其他工作成績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學生參加活動但無證書等實證性材料,如:運動會、文藝演出等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級別最高加5分。

  5.違紀行為的處理。

  根據學校政教處記錄,對有違紀行為、在全校通報批評的學生,在“道德素養”項中酌情扣分。對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根據本學期日常量化計分、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得分、標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級的折合辦法,計算出本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要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七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5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20%+標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4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30%+標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3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40%+標志性成果得分。(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

  將初一、初二、初三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學年兩學期的平均值,計算辦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劃定等級,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成績,達不到及格等級的,運動與健康指標不能認定為良好等級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能認定為優秀等級。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六個評價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2.等級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班級評價工作小組匯總全班學生各項成績,根據方案,確定綜合素質等級。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應予以公示。

  九、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的使用

  1.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2.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解釋。評定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2.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3.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4.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發現評價過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參照外地評價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校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 、方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體現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評價。評價要多主體參與,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可不采用自我評價和學生互評)。同時,還要適當接受家長和社會的評價。

  3 、全面性原則: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學業考試的內容要處理好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系,注重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具體情況,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充分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需要,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諧的學校文化的形成。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性發展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占15%)、公民素養(占10%)、學習能力(占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占10%)、審美與表現(占10%)等六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是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側重于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置口試、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形式測試,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紙筆測驗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或開閉卷結合考試等不同形式。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可適當細化六項評價內容)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各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評定班級的學生公布。

  (3)、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1)、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通過對相應等級賦分的辦法進行換算,取所有階段性評價的平均分值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記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賦分轉換標準:優秀記10分,良好記8分,合格記6分,不合格記4分。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最后,學生和家長要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簽字。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既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2、健全相關制度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質量綜合的實施是一次通過建立一整套比較科學、全面的評價標準體系和評價方法,促進小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教育改革的實施。正確地實施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有利于干部教師更新觀念,有利于學校、家庭、社會等教育的結合,有利于小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是由應試教育向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學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

  二、綜合質量評價的具體措施:

  (一)思想品德評價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教育活動是學校實施教育的重要載體。它貫穿于學校育人活動始終。思想品德評價必須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1、思想品德評價標準是開展教育活動的依據。

  (1)要為學習貫徹《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禮儀常規》、《校規》、《校訓》等教育活動相結合。

  (2)要與傳統節日相結合,如:三月五日“學雷鋒”,三月八日“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進行興趣特長關心集體的教育)“七一”黨的生日(進行熱愛黨、尊敬國旗,熱愛祖國教育)等。

  (3)要與學校的各項傳統教育活動相結合。如:“五自教育”、“爭做先進集體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與主題班隊會相結合,針對班級品德發展的弱項精心設計活動,把握學生思想動態,使之向著評價目標發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復習評價方法,接著可讓教師引導學生簡單議論,近期學校中班級所開展的活動,進行評價標準相對照工作,進行自我教育,自我評價,最后集中進行小組、集體評價。在教師、同學、家長,本人的綜合評價中,得出全面、客觀的結果,為每個學生指出努力方向,從而提高評價實效。

  (二)如何開展知識能力評價

  1、知識能力評價做好幾個結合

  (1)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相結合。

  A:診斷性評價,指開學初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運用多種形式對學生上一學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有計劃、有目的地全面了解,進行情況分析,指出主要成績和不足,把分析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了解自己知識能力掌握的現狀,并對自己制定小目標,師生共同的增設學習質量而努力。

  B形成性評價是指任課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在教學計劃、方案實施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學習狀況的評價,其目的就是及時反饋信息,以便及時強化、調節、矯正,使計劃和方案不斷得到完善達到預期目標。

  C總結性是指教學活動進行到一定階段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教學工作達到預期目標的程度,并對評價對象做出鑒定性評價,以確定學生成績和發展水平。

  2、一般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

  (1)教師安排:學科評價工作要有一定順序,要依據學生的年級特點由淺入深,由粗到細,由表到里,從能夠接受到樂于接受,到主動參評。

  (2)學科評價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處理,充分發揮學生自評的優勢,對于重點的評價要做到重點帶一般的作用,重點評價的內容是隨學生學習情況的變化,教學內容的變化,及學校教學重點的轉移而變化。

  (3)對于學科重點評價的內容教師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操作內容具體,貼近學生生活實際,樹立實現目標的'信心,明確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學生學習成績。

  3、學生評價和廣大教師參與相結合

  實施學生知識能力評價所有的任課教師都是組織者和實施者,每位教師都擔負著全面育人的任務。共同完成對學生知識能力評價的任務。

  (1)廣大任課教師要重視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性評價,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同時,抓好“兩頭”的學生,并以“點”來推動“面”的工作。

  (2)在學科評價中廣大教師要注意收集信息,積累資料,使學科評價更有實效性。

  (3)形成評價網絡,調整評價方案,對重點評價項目和一般評價項目的確定,集中評價的時間、頻率、隨機調整評價方案。

  (4)各任課教師可適當調整教師的記分辦法,使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相結合,并與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學習方法結合起來。

  4、知識能力評價和考試內容方法改革相結合。

  對學生知識技能方面的評價,從學習習慣,平時學習成績,期末考試成績的相互關系中反映學生知識能力的全貌。從而做出客觀的切合實際的判斷,真正促進學生發展與進步。

  考試改革中需注意的問題

  (1)在內容上:既要考察知識,又要考查多種能力,對學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夠反映出來的質量,也要考查試卷上難以考查的質量(如:朗讀、演講、動手操作、創作等多種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視期末成績,又要重視平時學習成績,改變一張試卷定學生優劣的現象。

  (3)與教學改革同步:在學習活動中,既要重視智力因素的發展,又重視非智力因素的發展。將學習習慣,上課聽講,發言等學習習慣的表現納入對學生知識能力的評價之中,真正地做到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評價,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利于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切實加強初、高中課程改革銜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有利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構建科學、全面的學生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有利于推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各類教育的需求,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原則。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公民素養、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審美情趣,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既要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價,又要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糾正單純以文化課考試成績評價學生、選拔學生的錯誤做法。

  (二)評價目標的發展性原則。以激勵學生健康、主動、全面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表揚學生的進步,分析和理解學生的不足,提供誠懇的建議和幫助,關注每一個學生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使學生明確自己發展的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發揚成績,彌補不足,健康快樂地成長。

  (三)評價方法的多樣化原則。采取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有機結合的方法,評價結果采用等級評定、描述性、質性評語相互補充、相互結合的方式,充分體現不同評價方法的優越性和互補性。

  (四)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改變單純由教師評價學生的做法,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學生的自評和學生間的互評,使評價成為學生、教師、管理者、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性活動,激發評價主體和客體各自在學生評價中的能動作用。充分發揮家長評價這一環節應有的功能,讓家長廣泛參與學校的評價改革。

  (五)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原則。學生評價的著眼點要瞄準學生自身的縱向發展,不僅關注結果,更關注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終結性評價要與形成性評價有機結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評價。評價要貫穿于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體質健康等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過程。

  (六)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原則。評價要做到客觀、具體,實事求是。

  三、評價目的

  (一)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評價觀,轉變教育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發展。

  (二)通過評價指標導向和評價信息反饋,引導學生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觀念,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發展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亦稱“基礎素養”)。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指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緯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實行學生日常學習評價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指對初中學生三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測試等內容組成。學生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每個初中學校每一學科A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評價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每一學科均須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補考成績達不到C等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個學期進行一次,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初中學生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及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緯度,每個緯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緯度及其要素內容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進行,主要用于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初中畢業前進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各學校要把這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基礎性作用。要采取恰當方式把日常評價結果納入畢業評價中,避免日常評價流于形式、性評價缺少過程性評價支撐的現象。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由組織進行。事前,應當就學生評價的意義、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及家長作出說明,提出要求。

  學生自評以學生自己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個緯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進的方向,并為自己每一個緯度確定一個評定等級。

  家長對學生進行評價之前,班主任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家長介紹評價的內容和要求,并介紹學生的表現情況。家長根據以上情況和對學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互評。學生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等方式組織。學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組,根據評定內容與標準,結合每個學生日常的表現和發展情況,對其6個緯度下的關鍵表現進行等級評定。學生互評后,要計算出全體學生對某一學生各緯度的平均得分(全體學生給分之和除以全體學生數),然后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等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各科教師參加的班級評價小組。班主任在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學生互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在6個緯度的日常表現,參考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習過程的表現、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及家長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寫出評語草稿,分別從6個緯度為學生初定1個評定等級并就此集中或分別征求評價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的意見,修改評語,維持或變更評定等級。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④確定總評等級。根據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評定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學生自評分數乘20%+學生互評分數乘20%+教師評價分數乘60%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緯度的最終得分,并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

  每一緯度最終得分和總評等級之間轉換原則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分至89分為B(良好);60分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等級評定為A等級的應當公示。各個緯度的A等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級總人數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先進的學校以及省、市級規范化學校,A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5%。一所學校各班A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學生的6個緯度尤其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評為D等級時要極其慎重,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并將學生的材料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批準。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或國家有強制性規定,思想道德素養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通過談話、問卷等方式,就評語和評價等級向被評價學生征求意見。在完成逐一向學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總評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本學期評價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填寫相關評定表格,存入學生檔案,并將評價結果通知到學生和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各緯度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每一緯度總評等級匯總生成。依據每一學生各學期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分值,計算出每一緯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學期評價等級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每一緯度的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打印或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件2)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附件3),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將畢業綜合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3、結果呈現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評出后,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對綜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班主任綜合評語兩類。其中,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由學生本人填寫,主要填寫學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經歷與;班主任綜合評語,由班主任根據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總體表現,經過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的集體評議,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寫出整體描述性評語,重點突出學生的發展、發展特點和發展潛能,既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回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評語要具體,反映學生特點,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其健康發展的期盼,體現激勵性,反映其進步和發展狀況。

  (2)評價等級。是指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各個緯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對六個緯度的前2個緯度(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進行合格、不合格的評定,后4個緯度(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實行四等級評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價標準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檔案包括學生的學科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初中階段發展的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等內容。

  (二)學生成長檔案要以學生主要行為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各縣區教育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學校積累、整理實證材料,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拓展實證材料的來源,引導學校提煉好實證材料。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證材料的內容,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①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②考勤、教師觀察等日常記錄的統計資料;③關鍵性作品、作業;④綜合實踐活動有關記錄和證明;⑤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⑥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醫學檢查等證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關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學校在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各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合理劃分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家長等在收集整理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實證材料方面的,將該項工作常規化。

  (四)要嚴格規定學生發展標志性成果的種類,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不作為標志性成果和認定特長生的依據,不與升學掛鉤。信息技術作為學業考試科目后,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不與升學掛鉤。

  (五)學生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入學生成長檔案。學生成長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使用“山東省中小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作為管理平臺,相關數據按要求錄入管理系統的“綜合素質評價”模塊,并按要求逐級上報縣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廳備案。紙質檔案可參照管理系統中《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的格式印制和填寫或使用管理系統打印,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①基礎信息;②身體素質發展狀況;③學科學習目標評價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④班主任評語;⑤綜合實踐活動項目評價;⑥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⑦綜合評價;⑧附錄。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初中、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制定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②組織對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③對下級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④組織專家對下級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2、各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學校有關中層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②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解釋工作;③指導班級成立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④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建議由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校長兼任書記的學校由校推薦人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學校要組織獨立測評小組抽樣檢測各班的評價結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如不能處理,應上報縣區評價監察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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