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指導原則如下。
1.以年薪和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的主要依據。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的核心。
3.客觀、公正、保密。
4.薪酬水平在同地區或同行業中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4條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和執行。
2.薪資、獎勵的計算、審核、發放及解釋。
3.員工薪酬水平的`調查、員工薪酬標準的建議與核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管理
第5條薪酬各級標準核定說明:
(1)“每月固定薪酬”項按員工正式錄用或入職時的審批崗位和級別照表核定、按月發放;
(2)“每月績效薪酬”項按員工每季度績效考核得分同比例核定、按季度發放;
(3)“加班薪酬”不納入本薪酬體系,按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進行核算,累計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按固定日均工資計入每月薪酬。
(4)“特殊補貼”不納入本薪酬體系,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批后方可計入每月薪酬。如領導專職司機經常出長途,可以給予補貼;員工受公司指派駐外地工作或出差,時間較長、地區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給予補貼。
第三章薪酬計算與支付
第6條公司每月10日為薪酬支付日,財務部門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發放到員工。
第7條員工薪酬為稅前薪酬,由員工本人承擔并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8條員工薪酬計算均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總經理為所有薪資計算的終審人。
第9條與公司訂立特別聘雇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的薪資標準與付薪方式執行。
第10條薪酬核定工作程序如下。
1.每月8日前由辦公室根據制定的各級薪酬標準和員工考勤情況編制上月“薪酬核發表”,送財務復核。如有問題返回辦公室重新核算。
2、每月10日前由財務將復核并簽字后的“薪酬核發表”報送總經理終審。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3、對新入職員工、年度調薪、特別調薪、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員工,辦公室必須開具并發出《調薪通知單》,作出薪資核定、變動的依據,報總經理批準。
4、各級各崗員工薪酬必須嚴格按照“薪酬核算體系表”進行核算,除總經理外,任何人無權調動“薪酬核發表”。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董事長可以代為核批。
5、員工在收到當月工資后,對照“薪酬核算體系表”,如發現有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3日內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議。辦公室復查后,確實存在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下月補發。
第11條員工有違規違紀現象,處罰款項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異常考勤處罰及工資計算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并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項目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通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績效考核采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跟制度適用于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績效考核程序參考行政工作運行程序。
考核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為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管理績效(管理人員角色行為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占)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為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采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核總評結果采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為:
a,卓越
b,良好
c,達到要求
d,有待改進
e,不能勝任
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核方法。
: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基礎支持和服務。
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后,雙方簽字并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考核對象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后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核對象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對象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并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核對象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考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個人年度總結。被考核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并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直接上級日常考核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績效考核結果的匯總和使用。
(1)績效考核數據應在考核結束后以部門為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核數據的質量進行審查匯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
績效考核報告呈報總經理。
(3)考核數據和報告作為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主要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對象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考核結果。
本規章由總經理()批準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1、季度考核
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于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準。
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于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于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數據。
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于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并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審核,并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集團總裁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于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于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于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數據。
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審核后,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后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在考核期結束后,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采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并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松、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4
第一條、品牌經理等級標準及薪資待遇:
(一)等級標準:品牌經理預備級、品牌經理C級、品牌經理B級、品牌經理A級。
(二)品牌經理薪酬標準:
1、薪酬總額=基本工資+職務津貼+交通補助+通訊津貼+全勤獎+社保費+業績提成+年終獎金。
2、業績提成=服務業績提成+開發業績提成(其余品牌5%)。
3、年終獎金:即品牌年終分紅或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發放。
①年終分紅:
完成年度銷售業績目標,享有所負責品牌的年度利潤分紅。
②沒有完成年度銷售業績目標80%則不享有品牌年終分紅,但酌情給予0.5-1.5個月(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系數標準的年終獎金。
4、品牌經理底薪執行標準:
每天8:00—22:00須開手機,隨時和公司保持聯絡,否則每發現一次扣減通訊津貼50元,達三次者扣發100%通訊津貼。
5、全勤獎根據考勤制度核發: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無故曠工達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一個月請假累計達二天扣發全勤獎50%,一個月請假累計達三天,扣發100%全勤獎。
6、社保費:每月于工資中發放,可自行向社保部門繳納。若由公司代交,則個人負擔部分和個人薪資
所得稅從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品牌經理月度績效考核:
(一)月度績效考核于每月提成掛鉤;
(二)月度績效考核分值計算方法:(詳見《品牌經理月度績效考核表》)
(一)月度業績提成:
①月度業績提成點為2%②開發業績提成(其余品牌5%)
(二)月度業績提成發放根據:
1、計算公式:實發業績提成=應發業績提成×月度業績提成系數。
2、未完成銷售業績目標的60%則無提成。
(三)品牌經理銷售業績計算:
1、品牌經理銷售業績按負責品牌和市場區域計算。
2、品牌經理銷售業績計算以當月的銷售原始記錄、實際出貨額為準,計算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下列情況產生的銷售,不計算在業績之內:
①無利潤的產品銷售
②未經請示核準的削價銷售(含超出正常規定的特殊返利及因亂承諾降低毛利率的產品銷售)③余款和欠款。
3、品牌經理按月統計、按月計算提成獎金。凡當月到職后或離職前出勤工作時間(含星期天)不足半個月的不予計算提成,到職后出勤工作時間(含星期天)滿15天,不足全月的按出勤率核發提成(即原提成獎金×實際出勤率)。離職前出勤工作時間(含星期天)滿15天,不足全月的則按實際出勤期間的業績計算提成。
4、品牌經理連續請休假超過7天(含)以上(含星期日),該期間業績不予計算提成。若全月出勤工作日(含星期天)在15天以下,全月業績不予計算提成獎金。
5、各品牌之間因特殊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客戶等值退換的銷量一律平衡處理,即不增不減相互業績。
6、品牌經理擁有對加盟店資格、區域的審核權和最終決定權,對加盟店質量要嚴格把關,簽定合約時按照規定執行(月進貨量、返利等)。凡同檔次的品牌共一個網點及同一區域重復開發加盟,其業績為無效業績,除不予計算獎金外,并予處罰500元。
7、品牌經理銷售業績提成根據當月銷售目標達成率核發。未完成銷售業績目標的60%則無提成。
8、品牌經理的.月基本銷售任務為5萬元,每月在完成月基本銷售任務的基礎上方給予業績提成。未完成當月基本銷售任務則失去當月業績提成的資格。
9、公司對品牌經理所分配的品牌資源結構為1+X模式,即每個品牌團隊在負責一個主打品牌的基礎上,可分配若干個項目來進行推廣。
10、品牌經理每年銷售業績目標增長率設定標準:每年銷售業績目標至少增長30-50%
第四條、品牌經理季度績效考核:
1、季度績效考核與底薪掛鉤;2、季度績效考核分值計算方法:(相見《員工季度績效考核表》)
季度績效考核分值=德能綜合平均分()×30%+業績考核季度平均分()×70%
(一)降級標準:
1、每輪考核期間,連續或累計2個月銷售業績目標達成率低于60%以下者,則下月直接降級。
2、每輪考核期間,月銷售業績目標達成率低于60%以下者,則下月直接降級。 3、每輪考核期間,連續或累計3次未達成銷售業績目標者,則下輪降級。
4、每輪考核期間,發生嚴重違紀事件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且態度和改進速度不良者,則下輪降級。
(二)淘汰標準:
1、半年末位淘汰制:每輪考核期滿,半年度銷售業績目標達成率在所有經理人中排行末位者,請自動離職或降職為銷售代表(美容導師)。完成半年銷售業績目標者除外。 2、半年雙六淘汰制:每輪考核期間(6個月),連續或累計2個月銷售業績目標達成率低于60%以下者,請自動離職或降職為銷售代表(美容導師)。
3、年度三六淘汰制:在全年考核期間,連續或累計3個月銷售業績目標達成率低于60%以下者,請自動離職或降職為銷售代表(美容導師)。
4、嚴重事件淘汰制:發生嚴重違紀事件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者,請自動離職或降職為銷售代表(美容導師)。
第六條、品牌經理年度績效考核:
(一)品牌經理年終分紅激勵制度:
1、為實現品牌的長期發展目標,對完成年度銷售業績目標品牌經理推行年度品牌分紅股份激勵制度。
2、完成全年銷售業績目標的優秀經理人可享有所負責品牌的年度利潤分紅:
計算公式:實發利潤分紅=應發利潤分紅×年度利潤目標達成率。
4、未完成年度銷售業績目標的品牌經理:
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酌情給予0.5-1.5個月(基本工資+職位津貼)的年終獎金。
5、中途離職及在年底放假前淘汰的品牌經理則不享有年度利潤分紅及年終獎金。連續請假達15天,則該月不予享有年終分紅。
計算方法:實際年終分紅額=應發年終分紅額÷12(以簽約月數為準)×實際工作月數。
6、品牌經理年終分紅每年需留存30%作為獎金預留保障費,1)效力公司滿三年且離職三個月后,無任何未了事宜則無息全額返還。
2)未完成三年工作期限而離職的,公司將發放部分獎金預留保障費;
具體計算方式:實際應得的獎金=獎金總額÷約定應完成的工作期限×已完成約定工作期限。
(二)年度績效考核年終獎金;
(三)年終獎金自年底由行政、財務考核核定標準,呈送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于農歷春節前一周內統一發放。具體詳見《年終獎金核發辦法》。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5
績效評定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核心機制,旨在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為員工提供反饋,激勵優秀表現,以及指導改進。它涉及多個環節,包括設定明確的績效指標、定期進行評估、結果的反饋與應用、以及持續的制度優化。
內容概述:
1.績效指標設定:明確每個職位的關鍵績效指標(kpis),確保它們與公司的戰略目標相一致。
2.評估周期:確定合適的.評估時間,如季度、半年或年度評估。
3.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如360度反饋、自我評估、直接上級評估等。
4.評分標準: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分體系,確保評價的客觀性。
5.反饋與溝通:確保評估結果及時、有效地傳達給員工,并進行深入的反饋討論。
6.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定結果與薪酬、晉升、培訓等人力資源管理活動掛鉤。
7.制度審查:定期回顧和更新績效評定制度,以適應組織變化和員工需求。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提高企業對人力資源控制和配備的有效性,經過科學考核發現人才、使用人才,為員工提供一個競爭有序、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要求考核者對所有考核對象一視同仁、對事不對人。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建立科學的考核要素體系與考核標準。
第四條堅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則。采取自我鑒定、上下級之間考評、外部考評、考核領導小組考核相結合的多層次考核方法,使所有層次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民主監督權力。
第五條堅持責、權、利三者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堅持實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則。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考核目的:
1、確定員工崗位薪酬、獎金、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2、確定員工職務晉升、崗位調配的重要依據;
3、獲得專業(技能)培訓、潛能開發的主要依據;
4、鞭策后進、激勵先進;
5、增強員工溝通、強化團隊精神和提升企業競爭能力。
第五章:考核領導機構
第八條公司成立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員工績效考核的組織管理工作,公司總經理任考核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公司相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隸屬人力資源部管理。
第九條公司各項目同時成立(設)員工績效考核小組,在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章:考核分類
第十條員工績效考核共分三類。即:經理級員工績效考核、專業(技術)管理員工績效考核、普通員工績效考核。
第十一條經理級員工是指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及總部各部門經理級員工。
第十二條專業(技術)管理員工是指公司各項目部門負責人及在專業崗位履行業務(技術)管理職能的員工(含:政工、測量、試驗)。
第十三條普通員工是指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能操作的員工(含:通信員、打字員、小車司機)。
第七章:考核時間
第十四條定期考核分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
第十五條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可對專項事件(崗位)進行不定期考核。
第八章: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十六條
考核形式:3文檔僅供參考
1、任期內工作述職;
2、上、下級考評;
3、同級同事考評;
4、外部(業主、甲方)考評。
第十七條
考核方法:
1、直接面談評議法;
2、無記名打分投票評議法;
3、記錄查詢法。重點查看員工任期內出勤檔案和獎懲記錄;
4、述職報告評議法。主要適用于對經理級員工、專業管理員工的.考核。由被考核對象向公司員工考核領導小組提交任期內述職報告(詳見附件),考核領導小組按照本辦法對其述職報告進行綜合評議;
5、民主座談評議法。根據不同考核對象,按比例隨機抽取部分公司領導、項目領導、專業管理員工和普通員工逐個對考核對象進行綜合全面評議,上述人員比例原則上控制為15%:25%:35%:25%;
6、信函征求外部(業主、甲方)評議法。主要適用于對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及項目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第九章考核職責分工
第十八條根據公司實際,員工績效考核職責分工如下:
1、公司領導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考核;
2、項目領導班子成員及總部各部門經理的績效考核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
3、專業(技術)管理員工及普通員工的績效考核由所在單位員工績效考核小組負責考核;
4、在涉及對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的考核時,當事人應予以回避;
5、公司考核評領導小組有權對員工績效考評結果進行復核。
第十章:考核內容
第十九條根據公司管理實際及發展需要,并結合崗位職責,對不同層次員工分別確定考評要素,引進權重。一般每個要素按優劣程度劃分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一個考評分數(實行百分制)。第二十條考評重點從”德、能、勤、績”四個一級考核要素入手,在此基礎上結合崗位工作數量多少、專業知識含量高低、完成工作的難度系數和工作環境優劣劃分二級考核要素。
第二十一條經理級員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經理級員工考核表1—4>;
第二十二條專業管理員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專業管理員工考1—3="">;
第二十三條普通員工考核標準詳見附件<普通員工考核表1—2>。
第十一章:考核結果評定
第二十四條各層次員工考核結果共分四個等級,即:優秀5文檔僅供參考
(合計總分在90—100分之間);良好(合計總分在75—90分之間);稱職(合計總分在60—75分之間);基本稱職(合計總分在55—60之間);不稱職(合計總分在55分以下者)。
第十二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五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員工績效考核工作計劃或工作需要,下發員工績效考核通知,明確考核對象、時間、地點。
第二十六條被考核員工認真全面撰寫任期內述職報告,其它有關主管、下級、同級員工準備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或項目考核小組的考評、咨詢材料。
第二十七條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或項目考核小組分別按照職責分工和本辦法第六章考核形式和方法,對考核對象進行靈活考評,并組織員工代表對各項考核要素進行量化打分。
第二十八條考核對象的述職報告、員工代表的考評意見、評語一并匯總至公司人力資源部。考評意見、評語可不與考核對象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7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匯總后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序與權限: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
—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獎罰權限: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采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鉆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舍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匯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月考勤匯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匯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年度匯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周期。
11)年度匯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曠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準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設備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煙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志,收聽(看)廣播、錄像、電視者,
21)前廳、后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后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制作場所或禁止吸煙區域吸煙;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20-50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準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斗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8
內容概述:
1. 績效目標設定:明確每個員工的工作職責,設定具體、可量化的目標,以便于衡量成果。
2. 評估標準制定:制定公正、客觀的.評估指標,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性。
3. 績效考核周期:設定合理的考核周期,如季度、半年或年度,以便定期評估員工表現。
4. 反饋機制:及時給予員工工作反饋,幫助他們了解自身優點和改進空間。
5. 獎懲制度:根據績效結果,設立獎勵和懲罰措施,激發員工積極性。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為加強中心工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進一步調動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中心行政各部門和行政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行政部門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兌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脫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脫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月工資津貼部分為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
四、考核時限
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兌現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門完成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占50分,工作成績占50分。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占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范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占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門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注清楚。
2、各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由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部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附表一),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并上報分管領導進行審核。
3、各行政部門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人事處匯總。
4、中心人事處將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匯總,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并由財務處按月負責兌現落實。
5、中心行政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人事處審核后交勞資科負責保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兌現當月績效工資。并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部門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兌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兌現績效工資。
(三)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公司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時期內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評價,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指導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
第二條 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之間的.差距,而是要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揚長避短,使其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績項目及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自終應以公正為原則,絕不允許徇私舞弊。
第三條 適用范圍
除以下人員外,其他員工均適用本規則。
1、考核期開始后近入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傷而連續缺勤75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 考核頻率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種。
第五條 責任組織
公司人力資源部為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單位,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下屬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標的設定
第六條 公司現狀分析
人力資源部應實施必要的組織現狀分析工作,為考核目標的設定做準備,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支持,積極提供人力資源部所需的資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條 分解考核目標
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應符合公司年度發展計劃并應將目標分解至公司各職能部門。
第八條 目標責任書
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應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職能部門,在與部門經理交換意見后,由部門經理與公司總經理鑒定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客觀、公正、規范地評價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的經營業績,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調動高管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持續增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董事、監事、高管人員是指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任命的下列人員: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監事;
(三)公司總裁、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認定的其他高管人員。
(四)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公司董事、監事領取津貼。公司高管人員的分配與考核以企業經濟效益及工作目標為出發點,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高管人員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標,以及經營業績實現情況確定高管人員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條公司將遵循以下原則建立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薪酬體系與確立薪酬標準:
(一)體現以崗位、能力和業績的付薪理念;
(二)體現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個人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員工收入水平相結合的原則;
(三)體現與公司發展戰略相結合,防止短期行為,確保主營業務持續增長的原則;
(四)薪酬標準體現外部競爭性與內部公平性的原則;
(五)體現對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個人收入“風險共擔,收益分享”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對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進行考核以及初步確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機構。其所提出對高管人員的薪酬計劃須報董事會通過后方可實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貼、監事津貼計劃須報股東大會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見,審查、確認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年度目標責任;
(二)檢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履行職責情況并對其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三)負責對公司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董事薪酬
第七條董事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職能,公司對于獨立董事和不擔任高管職務的外部董事發放董事津貼,具體發放標準和發放范圍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定后按程序報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對于同時擔任公司高管人員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體系確認,其不再領取董事津貼。
第九條對于公司專職董事長,其薪酬應參照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體系確認,其不再領取董事津貼。
第十條對于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行使其它職責所需的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監事薪酬
第十一條監事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督職能,公司對于監事(含職工監事)發放監事津貼,具體發放標準和發放范圍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定后按程序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對于同時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監事,除領取監事津貼外,其薪酬按照公司的員工薪酬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對于公司監事出席公司監事會、股東大會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行使其它職責所需的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高管人員薪酬及績效考核
第十四條高管人員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管理職能,高管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年度獎金和股權激勵組成。
第十五條高管人員的基本工資應與其崗位、承擔的責任、對企業整體價值的影響以及個人的能力和經驗相匹配。高管人員基本工資的具體金額及發放方案等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于每一年度年初根據市場的變化、高管的業績表現擬定基本工資方案,并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高管人員的年度獎金應根據公司整體以及個人負責的部門、業務單位的年度業績表現來確定,業績評估的依據為每一年度年初由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共同確定的業績目標,即根據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高管人員年度獎金的計算方式。
高管人員的年度獎金由總裁根據公司整體以及個人負責的部門、業務單位的年度業績表現及董事會確定的獎金核算原則擬定初步方案,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核準并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七條對高管人員進行的股權激勵系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積極推行對高管人員的股權激勵方案,通過股權激勵使高管人員的長期利益與股東利益完全一致,實現風險共擔,讓高管人員共享企業長期成長的價值。對高管人員的股權激勵具體方案應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及時擬定,并按照規定履行必須的審批及/或備案程序后實施。
第十八條公司董事會將定期對高管人員的經營業績、管理能力、價值觀表現進行評估,以保證公司聘用的高管人員能夠始終滿足和超越企業發展的要求。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董事會將定期評估高管人員薪酬方案的適用性,以保持公司的薪酬方案始終符合股東利益。
第十九條對于除高管人員以外的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公司可參照上述高管人員的薪酬及績效考核原則執行。
第六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崗位變動的,離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時間為準,按月計算其當年薪酬。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按稅法規定由公司在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二十二條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審計時,如經核實的公司績效狀況與評價考核結果出現差異的,據實調整相應年度的薪酬,多領的部分應予扣回。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修改亦同,如本制度與監管機構發布的最新法律、法規和規章存在沖突,則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準。公司之前制定的制度或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2
為了做好街道辦轄區環境衛生長效保潔工作,落實環衛人員工作責任,特制定如下考核獎罰辦法:
一.考核辦法
1. 實行每周檢查,每月評比,每季度獎懲兌現。
2.所有保潔人員必須接受街道辦環衛辦公室的考核監督,依照《崇業辦環衛清掃保潔制度》的工作要求做好職責范圍內工作。
二、獎懲措施
1.保潔管理監督員或辦事處環衛辦公室在一月之內巡查發現同一處責任區連續3次存在問題的,責任區保潔員將予以辭退。區創建辦在一月之內巡查發現同一處責任區連續2次存在問題,責任區保潔員將予以辭退。
2.保潔人員在崗期間遲到、早退、臨時脫崗每人每次扣20元,因事因病要請假,未請假,發現一次扣50元,整日脫崗予以辭退。
3.在規定時間內凡不能很好完成責任區段清掃保潔工作任務的,必須按“五無五凈”清掃保潔質量標準返工重掃,并對責任人扣20元處罰,拒不完成者,予以辭退。
4.上崗不穿環衛標志服,不戴工作帽,發現一次扣20元。
5.無故不按時參加辦事處組織的環衛人員會議的,每次扣50元。
6.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從調動或拒不參加突擊性清掃勞動安排,或查出突出問題不配合立即整改的保潔員,環衛辦視其情況給予50-100元處罰,情況嚴重的'予以辭退。
7.經保潔管理監督員和辦事處環衛辦公室平時觀察考核,對每季度有違規罰款記錄,表現較差的后5名保潔員每人罰100元,后6—10名保潔員每人罰50元。
8.經保潔管理監督員和辦事處環衛辦公室平時觀察考核,對每季度無任何違紀記錄,表現突出的前5-10名保潔員予以適當獎勵。
9.受到市區創建辦通報表揚的保潔員予以適當獎勵。
三.本辦法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一種評估和管理員工工作表現的系統,旨在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個人與組織目標的一致性,以及為人力資源決策提供依據。它通過量化和定性的指標,確保公正、公平地評價每個員工的`工作貢獻,進而推動公司整體業績的提升。
內容概述: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目標設定:明確員工的工作職責和期望達成的目標,這些目標應與公司的戰略目標相一致。
2.績效標準:制定衡量員工績效的具體標準,包括質量、數量、效率、創新等多個維度。
3.考核周期:確定考核的時間頻率,如季度、半年或年度。
4.考核方法:選擇合適的考核方式,如360度反饋、自我評估、上級評價等。
5.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應用于薪資調整、晉升決策、培訓發展等方面。
6.反饋機制:確保及時、有效的溝通,提供反饋并討論改進計劃。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4
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對象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首先,擬定考核的項目。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并排出序列。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項目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布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于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項目。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匯總。
工作記錄法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于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目標管理法
(一)對于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
2、目標管理的優點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范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后續措施
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然后,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
為了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促進公司管理現代化,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每位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的選拔、激勵優秀人才,特制定本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一)實現戰略目標:績效管理是公司戰略目標得以落實執行并有效監控的手段,通過績效管理將公司目標分解到每個崗位,傳遞戰略目標,從而實現公司整體戰略的達成。
(二)選拔優秀人才:以績效考核的結果從公司內部篩選有潛力的人才進行培養與晉升。
(三)提升員工能力和素質:更新員工知識結構與技能、激發創造力等。
(四)促進員工利益合理分配:以績效成績作為衡量員工貢獻價值的標準,將利益分配的重心向高績效的員工傾斜,激勵、保留優秀的員工和團隊。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品尚匯公司所有員工。
三、導向及原則
(一)績效考核導向
1. 以MBO(目標管理)理念引領企業成長、業務突破模式的維度設計KPI考核指標并分解至相應層級。在設計KPI考核目標時綜合考慮結果導向與過程管理、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財務預算指標與非財務預算指標之間的平衡;
2. 以獎勵為主要激勵導向,最大程度調動員工積極性和主人翁意識,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凝聚力。
附一:目標
管理KPI績效模式
3. 以PDCA(計劃、實施、檢查、行動)原則為指導思想,在循環管理過程中不斷完善與改進,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二)績效考核原則
1. 目標基礎原則: 以目標和計劃管理為基礎,以目標和計劃的完成程度為依據。
2. 業績導向原則: 評價的重點是業績,注重工作結果。
3. 客觀公正原則: 以KPI為考核的直接依據,公開考核內容、考核人、考核方法及考核時間,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說話,力求客觀公正評價員工。
4. 過程反饋原則:績效考核周期的執行過程直接影響績效考核結果,各級管理者須重視過程中的輔導、溝通與管理,把反映工作成果的信息全面、準確、及時反饋給被考核人,強調員工能力提升和工作的不斷改進。
5.平等參與原則:讓員工對自己的工作業績進行評價,考核者要尊重被考核者,雙方進行平等對話,保持持續的信息溝通。
四、績效管理權責
按照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運營過程所涉及重要的部門、崗位的不同分工,所涉及部門、崗位的職責如下:
(一)人事部
1.負責建立公司績效管理體系,擬定、修改、執行公司績效管理方案與績效管理制度;
2.負責公司績效管理運行情況跟蹤,監控各部門績效管理的實施;
3.負責協助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指標、考核標準的制定和日常績效管理工作開展以及相關問題的處理;
4.負責公司績效管理運行結果的分析總結,并不斷優化績效管理體系;
5.負責公司、各部門季/月度績效考核的評估以及結果的應用;
6.負責績效薪酬、年終獎金的核算工作和發放,年度晉升、培養等工作。
(二)績效管理委員會(董事長及核心成員)
1.負責制定季度部門績效目標與計劃,并分解到各分管部門;
2.負責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并負責分管部門績效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并不斷優化、完善;
3.負責分管部門日常績效考核開展以及績效考核過程的輔導工作;
4.負責分管部門員工按照績效考核周期進行評估及績效結果的評定與審核;
5.負責分管部門員工反饋績效考核問題的處理以及績效面談、培養等工作。
(三)部門主管
1.負責根據公司制定的部門計劃分解至部門員工;
2.負責按照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并負責本部門成員績效管理工作督進、輔導及績效結果評估;
3.負責將部門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上報至分管最高領導或績效管理委員會。
(四)員工
1.負責完成本人績效考核目標溝通與評定;
2.負責日常工作過程中績效考核問題的反饋;
3.根據績效考核周期,對本人績效考核評估結果的核實并簽字確認。
第二章 績效考核組織和管理
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一)考核指標體系的特征
1.考核指標應遵循關鍵特征原則、挑戰性原則、一致性原則。關鍵特征:目標項不宜過多,選擇對公司利潤/價值影響較大的目標,以3-5條為好,可視具體情況增減;挑戰性:目標值不宜過高或過低,應力求接近實際以使目標可以達到,并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一致性:
2.考核指標是盡可能具體的且可以衡量和測度的;
3.考核指標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商量、溝通的結果;
4.考核指標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根據公司內外的情況而變動;
5.考核指標是大家所熟悉的,必須讓絕大多數人理解。
(二)關鍵績效指標(KPI)設立的要求
在確定關鍵績效指標時要注意SMART法則。
1.S代表specific ,即指標必須是具體的,可理解的,員工具體要做什么或完成什么;
2.M代表measurable,即指標是“可度量的”,員工知道如何衡量他的工作成果;
3.A代表attainable,即指標是“可達到的”,“可實現的”;
4.R代表realistic,即指標是“現實的”,員工知道績效可證明與觀察;
5.T代表time-bound,即指標是“有時限的”,員工知道應該在什么時間完成。
二、績效考核實施程序
(一)制訂績效計劃
制訂績效計劃包括績效計劃的準備、績效計劃的溝通和績效計劃確認等環節:
1.計劃準備:被考核人了解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季度目標及上一個績效周期的績效結果,主要工作職責及本考核周期主要工作任務。
2.計劃溝通:直線管理者與被考核人就本考核周期內的工作目標和計劃進行溝通,確定工作計劃要點,就考核指標、考核標準及指標權重達成共識。
3.計劃確認:部門內員工的績效計劃由部門直接上級或最高領導進行審核確認,直線管理者與被考核人雙方達成共識后簽字確認。由績效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核,由人事部進行最終發布確認。
(二)進行績效輔導
1.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直接上級應關注被考核人計劃、目標的進度,保持持續溝通,及時協助被考核人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困難或存在的問題。并根據被考核人在工作過程中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與幫助。
2.在輔導過程中,了解或收集并記錄員工工作的數據資料,以作為以后考核的依據。
3.績效輔導原則上每月至少要進行一次,季度內各部門最高領導若未進行績效輔導工作,則考核評級在原得分基礎上下降一級。
(三)充分績效溝通
目的在于讓員工認識到自己的工作狀況,共同分析所存在的問題,制訂績效改進計劃:
1.考核成績審批通過后,直接上級就先前的分析診斷結果,歸納出具體影響績效的因素,并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或建議。
2.直接上級與被考核者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反饋考核結果,就績效結果達成共識。
3.雙方共同分析績效存在的問題,探討績效改進點、改進方法與改進措施,確定改進完成時間,必要時制定出具體的績效改進計劃。
4.考核結果反饋應在考核結果審批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5.若有員工對考核結果提出質疑,先由直接主管與其交流溝通,盡量內部解決。若內部無法達成共識,員工可向上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經調查確認評價有偏差的,考核結果可通過績效委員會進行調整。詳見以下第六條績效申訴
(四)績效結果運用
1.公司與各部門績效結果用來分析公司經營狀況,為下年度公司及各部門經營目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
3.員工個人績效結果除了運用于績效薪酬、提成、年終績效獎金核算外,作為員工職務升降以及年度薪資調整的依據,同時作為員工職業發展以及培訓計劃制定的依據。
(五)績效反饋與改進
1.公司或者部門主管階段性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為基礎,以PDCA為原則進行的以一對一,一對多或集體會議形式的交流過程;
2.反饋周期以各部門適配性原則為基礎自行設定,在周、月、季、半年結束時均可進行,但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
3.通過績效反饋和溝通幫助員工緩解壓力,增強員工對組織的信任度,澄清工作誤會降低摩擦,培養團隊協作的意識;
5.在績效反饋過程中對造成工作優秀與不足因素進行分析,尋找繼續提升的空間和績效改進的方法,營造一種以績效為導向的管理文化。
(六)績效申訴
1.為保證績效管理的公正性與對等性,員工認為考核結果不真實、不合理且理由充分的,或發現考核中有不正之風的,可于考核結果公布的2個工作日之內向上兩級領導投訴,當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可向人事部申訴。
2.申訴分為部門申訴和崗位申訴,部門申訴是以部門為單位進行的整體申訴,崗位申訴是以崗位為單位進行的'個體申訴。
3.人事部必須在接到投訴3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8個工作日內將績效考核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4.申訴最終裁決機構為績效管理委員會。
三、績效考核對象、周期及考核方式
(一)績效考核方式:分為季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薪酬績效結構考核周期考核對象績效應用等級評價
職能類職系
(底薪+績效)季度如支撐、供應鏈部門員工應用績效金額
考核得分×檔位績效系數KPI考核×100%
業務類職系
(底薪+提成)季度如經銷商、平臺類電商部門員工應用提成金額
考核得分×提成績效系數KPI考核×40%+
業績考核×60%
復合職系
(底薪+績效+提成)季度如KA、商學院等部分員工應用績效金額
考核得分×檔位績效系數KPI考核×100%
月度社交電商、設計、
客服部門員工應用績效金額
考核得分×檔位績效系數KPI考核×100%
(二)績效周期規定:
1.季度績效
每個考核周期初15個工作日內,直線主管制定下個考核周期的績效計劃。
每個考核周期初15個工作日內,被考核人對上個周期的工作進行本月結果總結和自評。
每個考核周期初20個工作日內,上級對下級進行績效評價,5個工作日內完成。
所有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收集打包匯總《部門考核結果匯總表》(詳見附件二)提交到人事部初步核實,由董事長進行審批,5個工作日完成。
2.月度績效
每個考核周期末3個工作日內,直線主管制定下個考核周期的績效計劃。部分需滯后的指標,最晚不得延遲至下個考核周期初的3個工作日。
每個考核周期初3個工作日內,被考核人對上個周期的工作進行本月結果總結和自評。
每個考核周期初5個工作日內,上級對下級進行績效評價,2個工作日內完成。
所有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收集打包匯總《部門考核結果匯總表》(詳見附件二)提交到人事部初步核實,由董事長進行審批,2個工作日完成。
四、績效考核標準定義
附三:績效KPI考核等級標準明細表
評級A
優秀B
良好C
一般D
改進備注
比例20%60%10~20%0~10%
定義超出目標
工作職責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基本達到目標
既沒有特別突出的表現和明顯的失誤。接近目標
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遠低于目標
不符合崗位常規要求,有所缺陷。
分值A≥10085≤B<10070≤C<85D<70隨各部門具體應用
績效系數1.510.80.5績效職能部門/崗位
提成系數1.110.950.9提成業務部門/崗位
績效系數1.210.80.5績效+提成的業務部門/崗位
1、季度績效結果將影響晉升/漲薪/年終,具體參考績效管理制度;如連續兩個季度評級為D,則視情況進行調整或優化;
2、當員工考核期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當期績效考核結果最高為C,若情節或損失嚴重的可直接評定為D:
1)受到通報批評或各種行政處分;
2)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3)泄漏、遺失公司機密資料;
4)觸犯其他制度文件規定的條例。
(一)評分等級定義
考核評分表中的所有考核指標均按照A、B、C、D四個等級評分,在綜合評定等級時,對不同評級的結果分布比例有限制,符合正態分布,具體定義和對應關系如上表。
(二)考核的分值區間
考核分值區間隨績效的實際應用及時調整合理的區間,各部門具體應用審核通過后的評級分值區間。
注:在多人團隊中考核結果分布不合理時,分值區間僅作為參考,以正態分布的比例為準。舉例:如果強制分布得“A”級的只能有2人,但是卻有5人超過100分得”A”,此時按分值從高到低排列,選前2名列為“A”級。
(三)考核系數說明
根據不同薪酬結構及屬性的部門/員工,適用三套與績效收入掛鉤的考核系數體系。詳細見第三章績效結果應用。
第三章績效結果應用一、薪資激勵應用
(一)稅后月薪資=基本薪資+績效薪資+提成-(考勤扣款-社保-應扣稅款-借款-其它)
1.基本薪資:固定工資,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不受業績考核影響,受出勤情況影響。
2.績效薪資:浮動工資,受業績考核影響增加或減少。
(二)績效薪資應用
適用于職能、復合類職系,季度績效結果影響下個季度的月薪資;月度績效應用于當月的薪資。
提取薪資的10%作為浮動績效薪資基數。實得績效薪資=績效基數×績效考核系數。
舉例:某職能部門員工的當月稅前薪資為10000元,抽取薪資的10%,即1000元作為績效薪資基數。
若該員工當季績效考核為“A”,系數1.5,應得績效薪資為1000×1.5=1500元,即該員工下個季度月稅前薪資為10500/月,獎勵5%。
(三)提成的應用
適用于業務類職系,實得提成=提成×提成系數。考核結果影響其下個季度每月的提成比例。
舉例:某運營部門員工的當月稅前薪資為10000元,若該員工當季績效考核為“A”,系數1.1,即該員工下個季度每月的提成都將×1.1,獎勵10%。
特別說明
注:Q4季度啟動季度績效考核,受調整的部門將采用原月度績效考核薪酬應用形式和新季度績效考核并行方案進行過渡。即Q4季度考核指標具體細分到月度的考核去完成Q4季度每月的績效金額應用,同時于Q4季度結束后進行考核應用于下一年的Q1季度的每月績效金額。
二、年終獎、股權激勵
根據掛鉤個人季度/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業績結果來發放股權或年度績效獎金。公司依據整年完成的經營情況,確定年終獎基數,完成經營指標的部門,可參考如下方法。
(一)個人年度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考核人年度考核權重
季度考核結果第一、二、三、四季度加權平均
(Q1+Q2+Q3+Q4)×25%×70%
綜合專業知識和技能素質能力年度評估直接上級30%
其他加減項(如有)直接上級10%
(二)年終考核評定系數標準
評級A
優秀B
良好C
一般D
改進
部門人數比例20%60%10~20%0~10%
分值A≥10080≤B<10060≤C<80D<60
個人年終獎金系數1.210.80.6/0
三、晉升及薪酬調整
(一)職務升降
1.年度考核結果為“A”,”B”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年度評級為”C”的保持不變。
3.年度考核為”D”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或淘汰;季度連續2個月考核結果為“D”,則末位淘汰。
(二)工資升降
1.連續一年內季度考核結果年度內沒有“D”評級者,且累計1次“A”和1次“B”或以上者,工資等級在本職系本崗位通道內晉升一級。
2.當年考核結果為“D”或季度連續2次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工資等級下調一級。
3.對于連續2年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或季度連續3次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進行停薪待崗培訓或淘汰處理。
第四章附則
一、績效考核紀律規定
(一)績效考核者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的對被考核者進行工作業績評估,績效考核者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二)部門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部門員工績效考核的評估,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部門負責人扣分。
(三)績效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凡是沒有按時提交績效考核結果的,按照規定時間每遲交一天,人事部將在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基礎上扣分。
(四)如遇到節假日績效考核結果提交時間依人事部通知規定時間為準,如部門負責人出差或休假需指定人員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異常處理
(一)調崗員工的考核,以績效周期為單位,在工作時間超過一半的部門進行考核。如果任職時間相等,原部門與新部門都對其進行考核,權重各占一半,績效獎金按新任職位核算。
(二)若存在同時兼任兩個崗位的員工,兩個崗位的考核得分各占50%權重,匯總得出相應分數,以主要崗位所在的部門為主進行強制分布得出相應等級。
(三)不在崗期間績效處理:員工因休假、入離職、轉正等原因,導致當月不在崗時間超過11個工作日(含)的(年休假、調休除外),當期參與績效考核,當月績效獎金根據出勤比例進行發放。
三、其他
(一)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訂報請董事會批準,提交績效管理委員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二)本制度由人事部進行解釋。
(三)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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