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作文5篇(精品)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范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魯迅的作文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魯迅的作文 篇1
魯迅原名周樹人,字預才,浙江紹興人。1918年5月,首次有“魯迅”作筆名,發表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他一生創造和翻譯了很多作品集《吶喊》《仿徨》《故事新編》,散文詩編《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雜文集《墳》。《熱風》《華蓋集》,課文選自他的小說《故鄉》
這篇課文主要回憶魯迅先生給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幾件事,說明了魯迅先生是個為自己想得少,為別人想得多的人,表達了作者崇敬和懷念的思想感情。
“哈哈,還是我的記性好。”這句話是魯迅先生對作者讀書不認真進行委婉地批評。讀到這里,我又羞愧又悔恨,比挨打挨罵還難受,讓我不禁掩卷沉思:有一次,爸爸幫我買了一本名為《五萬年前的客人》的書,我一目十行、囫圇吞棗地讀了一遍,只注意緊張動人的情節;而文章的'特點、所表達的情感,全弄不明白。一天,爸爸突然問我:“小可,爸爸給你買的書讀懂了嗎?”“讀懂了。”我回答說。爸爸面帶笑容地說:“我問你一個問題,看你能不能答對,《五萬年前的客人》中的《黑寶石》是什么?”我吞吞吐吐地說不出個所以然來。爸爸聽了,說:“讀書要認真,不能馬虎了事。愛因斯坦小時候也不是個超人的天才,甚至有人說他是個‘笨蛋’,可促使‘笨蛋’成為天才的不正是勤讀書這三個字嗎?愛因斯坦深信天才出于勤奮,他用勤讀書去彌補自己的笨拙。勤讀書可以提高閱讀和寫作能力,還可以增長知識,提高認識事物的能力。”聽了爸爸發人深省的教誨,我醒悟了,并下定決心:從此要認真讀書,不再馬虎了事了。我讀了之后覺得:魯迅是一個“為自己想得少,為別人想的多的人”他那種高尚的品質值得我們來學習。
魯迅的作文 篇2
《藥》的故事開始于秋的后半夜:屋外是烏藍的天,見不到陽光。一些夜游的東西在四處游蕩。此時屋內,一個中年男子忽然做起,接著擦著火柴,他的臉在火柴的光下忽明忽暗,甚是可怕。就在這時,里屋又傳來一個老女人的聲音,這聲音不是少女聲音的柔和,也不是青年聲音的強壯有力,而有些異樣。這個人走向一間黑的屋子,里面傳來窸窸窣窣的怪聲和人的咳嗽聲。
這就是故事的開端,開端就引人進入一種陰暗、怪異、恐怖的氛圍中。
接著向下讀,文章的環境描寫穿插著詭異的色調。
老栓走向刑場的路上吃了好幾驚,若是普通祥和的氛圍,人一樣不會總吃驚,心態是很平和的。他看到有人從他前面走過,回頭看自己的眼神像是見了食物,眼里閃出攫取的光。讀者不禁會想,這哪里是人,分明是野獸。不!野獸不會有人的身軀,分明是鬼。緊接著,魯迅就寫到,老栓見許多古怪的人,鬼似的徘徊。老栓接著走,看到了兵,衣服上有大白圈、暗紅色鑲邊。這或許能與下面的鮮血饅頭照應吧!不管怎樣,它讓我想起了死人用的花圈。老栓看到了一群人的后背,像被無形的手捏住了,如鴨。畫面此時定格了,讀者不禁覺得文章更加古怪了。
終于到了讀者明白老栓意圖的時候了。
魯迅是怎么寫的呢?他先寫的劊子手。一個渾身黑色、眼光如兩把刀,手中撮著一個鮮紅的饅頭。他不像是人,簡直一個地獄使者。黑白紅三色給讀者超強的視覺沖擊,尤其是滴血的鮮紅饅頭,再加上黑衣人,昏暗的天,鬼影似的行人,不得不使人心起寒意。
老栓終于到家了。讀者的心似乎也該放下來了。可接下來。對燒饅頭吃饅頭的描寫又讓人心中一震。
碧綠的荷葉包上鮮紅的人血饅頭。怎么想,怎么讓人不敢恭維。平常都說紅花綠葉美,可魯迅筆下的鮮艷的紅綠搭配著實讓人嚇了一跳。燒饅頭的火焰是紅黑色的。紅色與黑色此時顯得如此滲人,讓我想到什么“黑風老妖喝人血”之類的故事。
不一會兒,饅頭弄好了。散發出一種奇怪的香味。香味到可以理解,革命者的鮮血嘛!可奇怪的香味就讓人心生怪異。紅白饅頭變得烏黑,打開它的心里竄出一道白氣。如果這是個童話,我肯定會想,白氣里說不定會竄出個妖怪,出來作惡;要不然就是一個神滿足別人的一個愿望。不管怎樣,這里的饅頭竄出的氣總讓我覺得奇怪,和小栓一樣,有種說不出的奇怪。
迷信害人,神也不會可憐小栓。蘸了革命者鮮血的饅頭也不能治肺結核。結局是悲涼的。
故事的結尾,魯迅安排小栓的母親和革命者的母親一同出現,多么戲劇性的一幕!魯迅對死尸的描寫很嚇人:宛然闊人家里祝壽的饅頭。又是饅頭,尸體像饅頭。讀者八成在想,但愿自己在吃饅頭時別想到這個比喻。
革命者的墳頭開出了紅白的花,圓圓的排成了一圈。這讓華大媽和夏夫人都大吃一驚。這里或許是魯迅對這個曾在寂寞里奔馳的猛士的特殊關懷吧。“這花不像是自己開的`”一句又營造出些靈異氣氛。墳地周圍是死一般的寂靜,枯草如銅絲,還有令人倒胃口的烏鴉。這樣的場景如同《父與子》的結尾對墳地的描寫一般。但屠格涅夫一句“不管埋藏在墳里的是怎樣地有罪,長開墳上的花朵卻用它們天真的眼神安然的望著我們”。簡潔的話語就讓讀者心生感動與溫暖。但讀《藥》的結尾卻沒有這種感覺。魯迅讓兩位母親都悚然的回頭,都害怕的回頭,望著箭一般的烏鴉飛走,畫面永遠定格于此刻。兩個肌肉緊繃的面頰,四只驚恐萬分的眼睛,微張的嘴
魯迅的筆就在這種恐怖氛圍中停止了。《藥》的文章底色就是灰暗的,詭異的。而且文章總在出其不意間出現恐怖景象。如黑衣人突然出現在老栓面前,突然拿出鮮血饅頭。日本的恐怖片之所以嚇人的原因之一就是出其不意:夏夜的涼風吹拂著小A,小A安穩地睡著。突然,一個鬼出現在窗外……我想有哪位導演再想拍恐怖片,可以看看《藥》,相信定會從中找到靈感。
我想《藥》之所以把文章底色定成“鬼片”風格,是因為故事本身是悲涼的。在寂寞里奔馳的勇士真的很寂寞,很悲涼。他的死沒有喚醒民眾,反而遭來鄙薄。而舊時的民間迷信真的好愚昧,本身也詭異。人血竟然能治肺結核?可悲的是相信它的民眾更愚昧。文化的落后讓魯迅對中國文化進行了批判,批判得那么有力深刻,直指人性中的陰暗。
魯迅的作文 篇3
有那么一個人,他是中國現代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以筆為武器,戰斗了一生,被譽為“民族魂”。他是大文豪,是民主戰士,他就是魯迅先生。
在我心中的魯迅是愛書的。當他把書買回來后,他一定要仔細地檢查一遍,如果有問題便會向商家換一本好的書。魯迅先生,看書的時候,一定要把桌子擦干凈,再去把手洗干凈,最后才能認真地看書。魯迅先生,很討厭翻書的時候,把書握上角。我以為魯迅先生翻書的時候,都是十分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握上角。
在我心中的魯迅,也是十分珍惜時間的。魯迅說:“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愿意擠總還是有的”。也確實如此,魯迅先生無論有多么忙,總會擠出一些時間來看書或是寫作。他通常一整天都在寫作或是讀書。如果魯迅先生累了就躺在座椅上看書,他認為這就是休息。也有人問過魯迅:“你是天才嗎?”魯迅先生只是笑了笑說:“哪里有什么天才,我只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用在了寫作上。”魯迅先生不僅愛惜自己的時間,還很愛惜別人的時間。只要是他參加會議,從不會遲到。絕不會叫別人等他。如果他和別人有約定,也從來不會遲到。不管是狂風還是暴雨,不管是下雪還是洪水。他總不會遲到。魯迅先生曾經說:浪費別人的時間和圖財害命沒什么區別。”
魯迅先生就是這樣,我會永遠記住他。
魯迅的作文 篇4
人無完人。任何人,即使世人心目中的偉大人物,也有其弱點,魯迅也一樣。盡管他文學方面的造詣令人佩服,堪稱大師,我認為,他在為人處世方面,有明顯的缺陷。
比如,他對待結發妻子朱安。1899年,魯迅與二十一歲的朱安訂婚,并打算兩年后結婚。三年后,他拿到了去日本留學的獎學金,到日本留學,直到1906年,才奉母親之命回到老家,與朱安完婚。婚后第二天,魯迅獨自睡進了書房,第三天,他再一次離開家,去了日本。從此,朱安開始了她悲劇性的一生,白天操持家務、服侍婆婆,夜里獨守空房。關于朱安,魯迅曾這樣對人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說出這種話,是對朱安的極大不負責任。我們可以理解他與朱安結婚,是因為不想惹母親生氣,但作為反封建斗士,既然能違背母親的意愿,在已有家室的情況下,跟許廣平結婚,難道不能跟朱安退婚嗎?既然不愛,為什么不退婚?讓朱安等了足足七年,從一個妙齡少女,等成了那個年代不折不扣的老姑娘。“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朱安是人,不是物品。他可以不愛朱安,但不能把她當做物品,不喜歡就扔到一邊,甚至不跟她說一句話,漠視她的存在,漠視她的幸福。
魯迅還有一個性格上的弱點:多疑、愛罵人,這從他和林語堂的交往中可見一斑。1934年,魯迅勸林語堂不要再提倡幽默、性靈之類的小品文,建議他去翻譯英國的文學名著。林說,這些事等他老了再說,本意是說,他的'翻譯工作要到老年才做。魯迅因為比林語堂大十四歲,疑心林說他老了,很惱火。如果說這次的隔閡,魯迅只是惱怒地說說罷了,后來就很過分了。有一次,朋友請客,林語堂談起一件逸事:幾個廣東人在講廣東話,滔滔不絕,說得非常起勁。林語堂說:我就插進去,同他們講英語,這可就把他們嚇住了。魯迅聽到這兒,放下筷子,站起來指著林語堂罵道:“你是什么東西!想借外國話來壓我們自己的同胞嗎?”不僅如此,從1934年開始,魯迅開始寫大量的文章攻擊林語堂,極盡責罵和嘲諷。在他的《天生蠻性》中,全文只寫了三句話:“辜鴻銘先生贊小腳;鄭孝胥先生講王道;林語堂先生談性靈。”把林語堂和復古派的辜鴻銘、滿洲國總理鄭孝胥相提并論。用“怒罵”對待敵人,是一種勇敢無畏的精神,對待觀點不一的文友,比如梁實秋、胡適等,他的多疑、愛罵人,則突顯了他狹隘的氣量。
當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小瑕疵并不影響他作為文學家的偉大。
魯迅的作文 篇5
手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里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又顯露出魯迅先生對黑暗社會的無奈。
1928年,魯迅收錄了關于自己童年和青年的文章,命名為《舊事重提》,而后更名為現在的《朝花夕拾》。然而它只是一本在老境下懷著悲傷之情寫下的一本小說嗎?全然不如此。朝花夕拾,顧名思義,清晨的落花在夕陽時撿起來。驀然低頭,于是平靜地俯下身去,伸出手,撿起。這個原本簡單平和,而又帶一絲傷感的過程被魯迅先生賦予了新的含義。
令我向往的是那童年,那片魯迅先生心中的圣潔之地,提起這個,我仿佛看見了追趕花貓的他,在水邊與小伙伴吃冰的他,在百草園中與鳥獸木石為友的他;仿佛聽見油蛉的清脆的低唱,蟋蟀不間斷的琴聲;仿佛聞見了那豆麥與水汽的蘊藻之香……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里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濃郁的鄉土文化與深厚的民間文化熏陶著他,深深地影響著他的一生。
忘不了在《社戲》中,迅哥兒的快樂純真,在朦朧的月色下,飄著豆麥的清香,劃著小白船去趙莊看戲,回來時肚子餓了又“偷”豆子吃。在“百草園”中,探索大自然的無窮趣味,在土下挖掘人形的何首烏,聽阿長講“美女蛇”的故事,正是這樣的快樂而自由的生活令我向往。
童年的生活免不了陳腐味,“三味書屋”是一個例子,學生對孔子像行禮,拜先生,在課上只能讀死書,不得過問,三言、五言、七言,還有打人的戒尺和跪罰。這一些無不體現了當時教育思想的閉塞。
雖然如此,但魯迅先生也并沒有寫這些,有人說過: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即使是“極方正,質樸,博學”的壽鏡吾老先生,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即使是“最嚴的書屋”,“我”在花壇上折臘梅花,用荊川紙去描繡像,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妙趣橫生的童心世界。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向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使人懷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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