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15篇(優秀)
實驗室安全1
為強化安全意識,杜絕安全隱患,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損害,根據中學“實驗教學管理辦法”、“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儀器設備賠償的暫行辦法”以及“化學、物理、生物實驗室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學校教務副主任與實驗員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具體規定如下:

1.各實驗室管理員作為實驗室主要責任人,教學實驗室由相關性課程負責人作為責任人,責任人全權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對實驗室的安全負有完全責任;
2.作為安全管理的必備措施,各實驗室責任人負責將所屬各實驗室的有效備用鑰匙上交一套到學校保管;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實驗室的水、電線路以及墻體等結構;
4.對安裝有貴重儀器的實驗室各實驗室責任人有加強安全防盜措施的責任;
5.各實驗室不得存放過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領取、使用、保管都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各實驗室責任人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學校負責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6.各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液、廢渣或過期藥品,不得隨意丟棄、土埋或水沖,應集中保管、統一處理,學校負責對有關事宜的協調工作;
7、各實驗室應確保具備基本的安全條件和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更換,以確保安全設施的有效性;
8、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師生做完實驗要斷電、水、氣。易燃物品應有專人負責,由該實驗室生產出的易燃、易爆的中間產品必須放在安全合理的'地點。
9、嚴防電氣設備所產生的火花、電弧或高溫導致火災和爆炸。具有潛在危險的實驗室必須報告學校保衛部門.
10、各種安全防范設施要配備齊全,各種安全制度要貼掛在墻上。安全設施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和挪用。
11、對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的人員,實驗室責任人有權拒絕其進入所屬實驗室工作;
12.對違反學校有關規定的責任人,學校有權收回相關實驗室的使用權;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一份由責任人保存,一份學校留存備案。另一份教務處保存。自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主管教學領導)簽名:
年月日
乙方(實驗室管理員)簽名:
實驗室安全2
為進一步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使全體師生牢固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學校處置學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工作使用和保管儀器設備、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各類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劇毒、放射性物質和貴重儀器設備,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為此,除了對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還必須保障實驗操作中師生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對因該部位而引發的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成立學校實驗室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見附件),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各處室、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三、注意事項
1.實驗物品要擺放規范;
2.在學生操作之前,要明確要求及示范正確的操作程序;3.對一些危險物品要向學生重點強調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應急原則
1、先救治,后處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處理,后報告。
五、應急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鈉、鉀、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劑KMnO4、KClO3、Na2O2等極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
5.發生火災報警程序:
(1)任課教師迅速報告學校應急小組,同時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 2 -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學校領導在向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6.明確分工: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7.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帶電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三)毒品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禁止嘗任何藥品的味道,聞氣體應“招氣入鼻”。即用手輕拂氣體,把氣體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湊到容器上。
2.實驗室內應裝有換氣設備,并設有通風櫥,有毒氣產生或有煙霧產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尾氣應用適當試劑吸收,防止污染空氣,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氣的實驗裝置時,也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3.儀器中的反應物傾倒出來后再清洗。有毒物質不準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廢液缸中,統一處理。有毒物質用剩后不可隨意亂扔。
4.皮膚破損后不能接觸有毒物質,以免有毒物質經傷口侵入人體造成中毒。
5.每次實驗完畢應用冷水洗凈手、臉后再離開實驗室。不宜用熱水洗,因熱水會使皮膚毛孔擴張,有毒物質容易滲入。
6.一旦發生化學藥品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任課教師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及時派人送往就近醫院救治。并向主管領導匯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7.采取正確、有效的方法,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
8.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進行勘察,著手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質。
9.事故查清后,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查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0.根據事故的情況,由黨政辦公室報上級有關單位。
實驗室安全3
蘇州大學體育學院實驗室,本著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為了確保實驗室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全體前來進行實驗的教師、學生的人生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學校的`相關安全規定,并結合本院具體情況,特制定實驗室安全衛生責任書。
1、體育學院實驗室安全衛生實行專人負責制。每個實驗室及其相關附屬樓道設安全衛生負責人。
2、為確保實驗設備安全正常運行,責任人應編寫安置在本實驗室大型設備和特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張貼在明顯處。
3、責任人每學年初,負責組織即將進入開放實驗室的各類學生,進行技術安全培訓,學生經過培訓通過考試后,簽署承諾書,方可進入實驗室進行各類實驗工作。
4、大型和特殊設備必須經過責任人的技術安全培訓,責任人認可合格,與使用者簽署《實驗室安全衛生責任書》后方可使用。責任人負有經常檢查督促設備使用情況的責任,一旦發生違規現象,有權終止相關人員的使用資格。
5、責任人應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和衛生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門、窗、水、電等設施的安全,并填寫《蘇州大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檢查紀錄》。
責任人:
年月日
實驗室安全4
一、 目的:加強生物安全管理。
二、 適用范圍:全體人員。
三、 內容:
(一) 有的'操作均應按照ⅱ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安全手冊進行。
(二) 保持工作室整潔物品放置有序。
(三) 保持實驗室空氣流通清新,定時清掃,衛生用具專室專用。
(四) 進入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處理病原體前要經過專門培訓,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五) 發生明顯或可能與傳染物接觸的濺溢及事故時,要立即向科主任報告,以作出相應的醫學評價,進行監測和治療。
(六) 在使用紫外線照射消毒和各種化學消毒劑消毒過程中,應特別注意防止消毒劑對實驗室人員和實驗室儀器、物品的損害。
(七) 標本盡量集中專用區域內由專人進行檢測,以便于標本、儀器、環境集中消毒和處理。盡量避免標本分散到多個實驗室。
(八) ⅱ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專用的儀器設備及試劑由專人專管,并做好使用記錄。儀器能夠檢測的項目不得使用手工檢測,以減少大范圍的范圍。
(九) 免疫學與分子生物學診斷應使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生產的試劑盒,注意作陰陽性對照,并對同一份樣品進行重復試驗。報告的發放采用網絡信息報告,由病區終端打印報告單。
(十) 如不能網絡報告,應確保報告單消毒完全后再發放。
實驗室安全5
為強化安全意識,杜絕安全隱患,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損害,根據“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具體規定如下:
1、實驗室由學校安排人員作為責任人,責任人全權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對實驗室的安全負有完全責任;
2、作為安全管理的必備措施,實驗室責任人負責將所屬實驗室的有效備用鑰匙上交一套到校總務處保管;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實驗室的水、電線路以及墻體等結構;
4、對安裝有貴重儀器的實驗室實驗室責任人有應加強安全防盜措施的責任;
5、實驗室不得存放過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領取、使用、保管都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實驗室責任人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學校負責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6、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液、廢渣或過期藥品,不得隨意丟棄、土埋或水沖應集中保管、統一處理,學校負責對有關事宜的協調工作;
7、實驗室應確保具備基本的安全條件和設施,如配備足夠數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對意外傷害進行簡單急救處理的藥品箱等,并定期進行檢查、更換,以確保安全設施的'有效性;
8、對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的人員,實驗室責任人有權拒絕其進入所屬實驗室工作;
9、對違反學校有關規定的責任人,學校有權收回相關實驗室的使用權;
本責任書自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進修附小
實驗室負責人:
實驗室安全6
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的場所。為了營造良好的實驗環境和維護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的安全應以預防為主。學校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各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對新調配到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實驗室安全防火設施情況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應報經學校批準。
三、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規程運作。器材使用及維修情況必須記錄存檔。
四、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污染。保管和領出使用要有兩個專人共同負責,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
五、保證實驗樓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許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物品架、實驗臺或堆放儀器設備及雜物等。
六、進行易燃、易爆、劇毒、有害細菌的實驗,及使用,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打開消防通道。
七、實驗室電氣設施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八、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水源、火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根據實驗室的特點,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保證器材隨時可用。
九、下班時要關窗鎖門,關閉電源、火源。烘箱和電爐等大功率耗電設備一般不通宵開機。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
十、保持實驗室內安靜,不得在實驗大樓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一、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
十二、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各實驗用房的文明建設和清潔衛生工作,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實驗室安全7
為了充分發揮學校工會組織在維權、聯系、參與、建設、教育、監督等方面的職能,達到共謀學校發展的目的,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會委員會實行在學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組織教職工對學校重大決策問題進行集體審議、討論。
二、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工會工作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工會會員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及上級工會的決定,負責主持好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學校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做好各類會議和學習、培訓的安排、組織、實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小結。
四、負責與學校行政就勞動關系等問題進行協調,并代表職工就有關職工的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勞動爭議等事項與學校進行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工資協議。
五、圍繞局工會的文件精神和學校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評比、專業技能競賽,進一步增強教師群體的整體水平和戰斗力。
六、深入開展“現代教工之家”創建活動,不斷增強教職工隊伍的凝聚力,努力營造“和諧校園”的良好氛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
七、積極開展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文藝、體育活動。
八、負責校文明組室的考核、推薦與獎勵工作。
九、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按期換屆選舉工作和新會員發展與培訓工作。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一、認真完成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十二、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實驗室安全8
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實驗室的安全問題至關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環境就必須各員工嚴格遵循相關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范本一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依照公司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實驗室安全制度,進入實驗室人員應嚴格遵守。
一、為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或周圍吸煙、點火。
四、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洗凈雙手才能進食,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柜中。
五、保證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嚴禁占用走廊,亂扔雜物。
六、實驗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
續。
七、未經實驗室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八、嚴禁帶電的情況下,搬動、移動或振動實驗設備,以防損壞設備。
九、實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使用登記制度,每次使用結束必須登記。
十、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以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應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實驗所用設備一旦發現故障,應立即斷電停機,嚴禁帶故障運行。
十二、實驗結束,實驗人員應立即清理現場,儀器歸位、清洗器皿。
十三、離開實驗室之前,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鎖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并做好實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十四、實驗室人員做到"四知":知報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滅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有效的撲滅初級火災,并將本實驗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9
科研實驗室安全一直是個值得我們慎重對待的問題,作為一名研究生,科研實驗室是我們以后三年甚至更長時間工作的主要陣地,在入學教育的第二場宣講會上,聽到了化學工程學科教授劉旭光老師關于實驗室安全的講座,這使我對實驗室安全問題有了更深的了解。
在安全上,沒有萬分的保障,在漫長的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長河中,無數的科學家,科技愛好者為推動人類科技的發展貢獻出了自己的時間,甚至是生命,這不但給人們造成了傷痛,也是人類財富的'極大損失。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對于經常在實驗室出沒的我們,必須不斷提高安全意識。
掌握豐富的安全知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經常保持警惕,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預防措施可靠,發生事故后處理得當,就可以使損害減低到最小程度。
通過這次講座,我了解到具體的實驗室安全法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實驗室安全事故類型、實驗室安全管理、急救處理、火災、防火和滅火、火場疏散與逃生、化學危險品安全、氣瓶及壓力容器使用安全、輻射的種類、危害與防護及其他安全問題。在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做到:
1、要堅持“安全第預防為主”的方針。
2、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校園安全信息報送制度隱患整改及管理辦法,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學校安全目標管理獎懲制度。
3、認真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工作。火災實驗室最常見得災難,因此我們在面具備防火常識:
a.防止火勢蔓延,首先切斷電源、熄滅所有加熱設備;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關閉通風裝置、減少空氣流通。
b.立即撲滅火焰、設法隔斷空氣,使溫度下降到可燃物的著火點以下。
c.火勢較大時,可用滅火器撲救。滅火器的選用應按照火災類別和不同的滅火機理來選擇。
由于實驗室里經常會有很多人,實驗室里的物品擺放較為混亂,實驗用品與私人物品混在一起放置,對日常學習生活造成了很多不良影響。因此在實驗室我們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應將各種物品分門別類的擺放在固定位置,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2、實驗室的衛生情況堪憂,亂扔果皮紙屑的情況屢見不鮮,經常是垃圾桶滿了還沒有處理,在天氣較熱的時候會散發出難聞的氣味,為疾病的擴散傳播提供了溫床。最近制定了實驗室值日安排表,每周固定時間打掃衛生,情況有所好轉,但關鍵是要堅持做下去。
3、實驗室的各種實驗儀器布局不盡合理,經常有同學將工作臺和實驗臺混合使用,實驗過程的噪音會影響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以前的同學將許多書籍雜物堆放在實驗室,并且有些雜物壓在電路線上,若長時間工作發熱后易引起火災,應該引起注意。
4、有部分同學喜歡將早餐小吃等東西放在實驗室,或直接在實驗室里吃飯,有些氣味難以散去以致于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工作,還會引來老鼠蟑螂等,造成同學財產損失。更重要的是,若不小心將實驗藥品散落在食物里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對健康不利。
作為一個身在其中經常要與實驗室打交道的實驗人員,我們必須對實驗室安全引起必要的重視,從事故中吸取教訓,時刻警醒自己安全問題。安全隱患本就是防不勝防,只有個人重視,才能真正杜絕危險的發生。
實驗室安全10
為強化安全意識,杜絕安全隱患,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損害,根據中心中學“實驗教學管理辦法”、“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儀器設備賠償的暫行辦法”以及“實驗室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具體規定如下:
1、各實驗室管理員作為實驗室第一責任人,全權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對實驗室的安全負有完全責任。
2、實驗室儀器要擺放整齊有序,分類配套合理,儀器要保持完好、清潔,有損壞及時維修。
3、實驗員要做到實驗藥品分類有序,所用危險的劇毒、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要分別加以說明并指導有關人員安全使用,用畢后要妥善處理。
4、每次實驗課后及時清點儀器和藥品,避免損毀,丟失。發現損毀儀器要按章登記、處理并及時上報。
5、學生實驗前,實驗室管理員必須提前10分鐘打開實驗室門窗進行通風;學生實驗用電,管理人員一定要課前檢查后方可接通電源,課后再查有無漏電,實驗完畢后,要關閉電源。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實驗管理員、實驗課教師不得離崗。
6、實驗室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滅火器,并學會使用。遇有險情應及時采取妥善措施、關閉電源,立即疏散學生,上報有關部門。
7、實驗室不得存放貴重儀器,即用即收。劇毒、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必須按規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應按學生用量多少擺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藥品不得帶出,要及時回收。
8、實驗室庫房內的儀器、藥品,要建立健全庫房實物賬,定時清點庫存,做到物賬相符。嚴格存取登記手續,貴重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9、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學校。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實驗室管理員各一份,若有人員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中心中學(蓋章) 校 長:
實驗室管理人員: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實驗室安全11
區衛生局:
本申請人申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對于衛生行政部分告知的內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將認真履行告知的義務,接受衛生行政部分的監視治理,并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本單位所報備案申請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正確的、真實的、有效的`。
2、在實驗室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中,自覺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治理條例》及相關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治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實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制度,實行操縱職員培訓上崗制度
4、根據核準的內容從事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不擅自改變病原微生物檢測項目范圍。
本申請人保證:如違反了國家有關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申請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章)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實驗室安全12
在高校實驗室使用過程中,安全事故主要來自于實驗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實驗材料的管理不當等,環境問題主要來自于師生在實驗過程中將各種實驗廢棄物直接排放到環境中,帶來環境污染。下面為大家分享了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論文,一起來看看吧!
摘 要: 安全與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是保障實驗室健康發展的基石。本文從管理者和實驗者兩個角度進行研究,提出了兩手抓、兩者協同發展的觀點:在不斷完善管理的同時,不斷提高實驗者的基本素質,營造管理者科學管理和實驗者自我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切實實現實驗室的規范化管理。
關鍵詞: 高校實驗室安全與環保 規范化管理 管理者 實驗者
實驗室是高校進行人才培養的重要場所,是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的基礎環境,更是教師進行科研活動的基地。做好高校實驗室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是高校開展教學科研的基本保障,是培養高素質現代化人才的戰略需求,是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的重要基礎,是實現我國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地科學發展的重要環節[1]。近年來,發生的多起高校實驗室安全環保問題,不斷引起人們的警惕和高度重視。唯有規范化的管理,才能為實驗室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實驗室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實驗者的整體素質共同決定了實驗室管理的質量。由此需要兩手抓、兩者共同發展,實現管理的規范化。
管理者好比舵手,科學的管理結構、正確的管理目標、多樣化的管理手段是實現規范化管理的基礎。
1.職責明確,建立科學的管理結構網。
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2]。明確任務規定了管理者的管理范圍和管理目標,同時也對管理者提出了具體要求。“有的放矢”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責任到人才能避免“大家都管,結果都不管”的混亂局面。高校應以校長作為實驗室安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實驗室安全工作分解到各級部門,做到人人承擔責任,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3]的“校、院、所、室”四級責任體系,形成組織保障。同時安排學校保衛科進行不定期抽查,這樣對提高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心,強化安全意識,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4]。各學院院長要根據本學院實驗中心的特色,將工作部署給實驗中心主任,實驗中心主任根據管理隊伍的師資力量,將負責人分解到各個開放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及科研實驗室。這些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衛生、水電、設備維護等常規工作,并將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實驗中心主任,采取相應的對策。學校領導根據安檢情況,對于管理不合格的部門,直接做出批評和整改指示,形成管理-監督-改善管理的良好運作模式,不斷優化實驗室管理工作。
2.加大投資,完善硬件設施,突出安全管理者的服務作用。
實驗室的安全工作不僅包括物的安全,還包括人的安全,且后者更為重要。在實驗過程中,難免會接觸各種化學試劑,并且實驗內容變化大,具有探索性,結果具有不確定性,這些都增強了實驗過程的危險性。安全管理應更多地體現服務,盡可能地為教學、科研活動提供方便[5],保障實驗者的安全。實驗室內應設置與實驗工作內容相適應的電器、通風、消防等基礎設施,電閘、水閘等處應張貼標志。管理者要根據該專業實驗室的性質和安全防護要求,為實驗活動者配備如安全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面罩、防護服、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要的個體防護裝備,并在實驗前提供安全操作規程、注意事項及安全事件的處理方法。此外,實驗室內應有急救箱、洗眼水龍頭等救助設備,以便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作出及時處理,將事故傷害降到最低。
3.運用現代科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現代科學技術可以實現對實驗室整體安全的控制管理,從而可以加大實驗室的開放力度,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強化實驗室安全保障,把實驗的風險降到最低[6]。例如自行開發多媒體課件,模擬一些具有危險性的實驗,讓學生利用網絡學習平臺進行反復練習,熟知實驗規程和操作方法,避免實際操作錯誤,以便在實踐時將危險可能性降到最低。在實驗室安置智能視頻攝像系統,可以將實驗室的影像直接送入計算機進行分析判斷,跟蹤實驗過程,對實驗室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及時發現可疑的安全事件并報警。安置門禁系統,并與開放實驗室的網上平臺結合,實驗人員可以查詢、預約實驗,使用專門的智能卡刷卡進入實驗室[7]。實驗管理者可以直接了解實驗室的`使用動態,控制實驗者的進出權限。可以有效避免未經培訓或不相關人員貿然進入實驗室,為開放實驗室的安全提供技術支撐。這些科技手段可以極大地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地保障實驗室的安全。
4.開設培訓,全面提高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組建一支思想過硬、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安全管理人員隊伍是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是為高校創造安全、安定環境的重要保證[8]。實驗管理人員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積極參加安全專業培訓,熟知各種安全防護知識及自救措施,全面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總結工作經驗,相互交流心得,取長補短,不斷提高管理能力。組織參加各種調研活動,吸取其他高校的先進經驗,不斷提升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5.多渠道采取環保措施,提高環保工作成效。
高校實驗室產生的廢棄物種類繁多,成分復雜,且隨著招生規模的擴大、實驗項目的增加,廢棄物的產生量日益增多,已經成為嚴重的環境污染源。20xx年,教育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技〔20xx〕3號),對“規范和加強高校實驗室排污管理工作,防止實驗室廢物污染危害環境”提出了要求,管理者要絕對重視實驗室的環保工作,認真履行環保職責。
做好環保工作,首先要盡量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學校要積極倡導“綠色化學”理念,在學校實驗教改基金和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的立項過程中,從實驗室建設、實驗項目設計、實驗流程優化、實驗試劑種類和用量控制、實驗產出物回收循環使用等多方面入手,鼓勵和支持師生們開展“綠色化學”相關研究工作,以期從源頭有效地控制實驗室化學廢棄物的合理產出[9]。同時科學管理藥品試劑庫,認真做好試劑的申購計劃,避免重復購買造成的試劑長期積壓而變質,形成污染源。建立嚴格的試劑領用制度,通過填寫跟蹤卡等跟蹤記錄危險試劑的使用情況形成入庫審批、領用、余量銷毀或回庫的閉環管理,杜絕危險品及空試劑瓶流出實驗室造成隱患。
在有效控制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開發廢棄物回收信息管理系統。借助這種系統,可獲取廢棄物的分類、性狀等信息,隨時方便地報送廢棄物回收明細清單;職能部門可以及時掌握全校廢棄物的產出情況,適時安排組織回收工作。此外,根據系統記錄的廢棄物回收量,還可以評估判斷實驗試的用量是否合理等,起到監督管理的作用。
實驗室的規范化管理僅靠管理者的努力是不夠的,作為實驗活動參與者的被管理者,其整體素質決定了能否實現規范化管理。應采取規范操作培養、安全教育和提高環保意識等手段,全面培養實驗者的安全環保理念,營造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實驗氛圍。
1.加強實驗者實驗操作規范化的培養,引起實驗者的重視。
如果沒有規范的實驗行為,那么實驗安全就是空談,實驗者的安全和環境的安全也就無法得到保障[10]。如浙江工業大學實驗室爆炸起火,原因為學生獨自做實驗,因將化學藥品石油醚滴落到地上,引起自燃。由此可見,學校有必要將基礎操作單獨列為一門課程,對學生進行操作的規范化訓練并實行考核制度。實驗指導教師也要強調實驗中涉及的基礎操作的重要性,讓學生從心里重視規范操作的重要性,從而養成規范操作的習慣,有效避免不規范行為引發的安全事故。
2.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升自我防護水平。
實驗者大多數是沒有經驗的學生,有些甚至是第一次實際接觸實驗,既沒有基本的安全常識,又沒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經驗。有些學生上課不穿白大褂,女生披散長發,這些都有可能引發人身安全事故。所以必須將安全教育納入學習計劃,倡導和引導全校實驗室安全教育的全過程化、立體化,堅持課堂教學與安全演習實踐的有機結合[11]。全程化即從學生入校開始的綜合性安全教育到實驗前的有針對性安全培訓,將安全教育貫穿學生在校學習的全過程,循序漸進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立體化即組織各種安全演習,讓學生將理論安全知識上升到實踐,有效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為進一步發揮安全教育的作用,學校應發放安全手冊,實驗者通過閱讀和學習,對實驗室安全基本知識、防護方法和應急措施有一個全面的了解,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在遇到具體的安全問題時,可通過查閱手冊,盡快找到解決方法。
此外,還應該積極研發“安全教育與考試”系統,根據學科、專業的不同,設置不同的學習和考核內容。系統可以采用視頻課件模擬真實課堂,推行網絡在線考試的考核方式,方便學生自主選擇學習內容和考試時間,有效保證學習效率和效果,進一步落實實驗者的安全教育。
3.大力宣傳,拓展教育形式,強化學生的環保意識。
實踐證明,營造強大的環保文化氛圍是強化全員環保意識和增強環保觀念的有效途徑。通過舉辦環保教育講座,開辟環保專欄,組織環保研究課題等多種多樣的活動,讓實驗者意識到實驗室污染對環保的重大危害,明白環保的重要性及自身的職責,激發他們對環保工作作貢獻的動力。
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必須充分認識安全環保工作的重要性,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環保文化氛圍,使廣大師生員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斷提升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實驗者的整體素質,切實推進高校實驗室安全環保管理,促進高校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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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13
高校外語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外語實驗室是大學外語教學的必備場所,具有服務面廣、儀器設備數量多、實驗室人流量大、管理難度大等特點,存在諸多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在“隱患即事故”的新常態下,本文分析了外語實驗室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從落實安全職責、完善管理規程、加強教育宣傳、強化安全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體措施和建議,旨在將隱患降到最低,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關鍵詞:外語實驗室;安全管理;實驗室安全
一、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是是學校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關系到學校財產安全和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實驗室是高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重要場所,是人、財、物密集程度高的區域,是校園安全事故的多發區。安全管理是實驗室管理的頭等大事,稍有不慎就會給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造成損失巨大。外語實驗室是大學外語教學的必備場所,一般作為高校教學的基礎性實驗室,具有服務面廣、儀器設備數量多、實驗室人流量大、管理難度大等特點,其安全形勢雖不像化工類實驗室那般嚴峻,但也存在諸多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在新的安全形勢下,“隱患即事故”的標準已成為新常態,如何做好外語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實驗室安全而穩定的運行,是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
二、外語實驗室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意識淡薄。
外語實驗室安全問題較之于其他行業不那么直觀和突出,師生安全意識淡薄,思想上不重視實驗室安全問題。一些教師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防范意識弱,下課離開實驗室不斷電、不關門窗,認為自己只負責教學,安全工作由實驗室管理者負責,于己無關。部分學生不遵守實驗室管理規定,不愛惜實驗設備(如人為損壞聽力耳機、在設備上亂刻亂畫等)、在實驗室里隨意吃東西、丟垃圾。提高師生安全意識依靠安全宣傳教育,而我們的安全教育常常存在不系統、不到位,流于形式等問題,未將安全隱患成因講透,未起到實驗室安全教育應有的效果。
2、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具體。
教育主管部門及高校實驗設備主管部門一般都會出臺實驗室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但這些上級的制度文件都是綱領性的,對具體某個實驗室來說不具體、缺乏針對性。而實驗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一般太過籠統,對師生來講可操作性弱。
3、多部門協調配合不暢、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解決。
外語實驗室從設備管理主體上可分內部儀器設備和外部基礎設施(房屋、水電、中央空調等),內部設備由學院負責管理維護,外部基礎設施多由后勤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實驗室安全工作涉及到不同的.職能部門,在協調溝通、應急處置不通暢的情況下,很難快速有效地處理安全隱患。
4、安全檢查、獎懲機制不健全。
實驗室安全檢查力度不夠、一些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未建立系統的巡檢記錄機制。在查出人為原因的安全隱患時,一般礙于情面,只是私下提醒注意,缺少必要的懲戒措施,對在安全工作做出貢獻的師生缺少獎勵措施。
三、加強外語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職責。
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能是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重要保證,關鍵在于明確責任并落實到人。成立二級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院“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實驗室管理人員、實驗室使用人員具體的職責。每間實驗室落實具體的安全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詳細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可及時追查安全責任人。
2、完善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要以有效引導師生遵守安全規則并為師生提供優質服務為宗旨,及時根據實驗室的發展需要完善制度的規范化和可操作性,使得實驗室安全的各類相關人員都能“執行可循章、循章可執行”,從而營造出安全而人性化的實驗環境。按外語實驗室類別,如“多媒體實驗室”、“數字化語音實驗室”、“網絡語言實驗室”、“同聲傳譯實驗室”等,分別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并制成展板上墻,師生進入實驗室后能看到針對性強的安全規定和詳細具體的儀器安全操作規程。
3、加強教育宣傳、營造安全文化氛圍。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提高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以及安全事故應急能力的有效手段,更是從源頭上降低安全事故發生概率的根本方法。實驗室安全教育涉及領域繁多,要針對外語實驗室特點來選擇安全教育內容,從消防安全、水電安全、房屋安全、設備儀器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系統梳理總結外語實驗室常見的安全隱患和可能出現的事故問題,如電線老化起火、儀器設備遇水漏電、天花板脫落砸人、門窗不關設備丟失等。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如新生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邀請消防干警進行安全知識講座、組織安全知識競賽活動等。在教學樓擺放實驗室安全知識展板、在實驗室內張貼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項、安全提示標志,全方位的營造實驗室安全文化氛圍。
4、定期檢查、臺賬制度。
建立常態化、科學化的安全檢查機制,加大安全監管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類安全風險,是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的重要途徑。開展多方位的安全巡查,不僅包括學校、學院層面的檢查,還要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以及學生的日常自查活動,讓安全檢查常態化、制度化,將安全隱患在有序、有制的排查活動中無處遁形。實行安全檢查臺賬制度,每次檢查記錄留痕,建立安全隱患電子檔案,跟蹤每一處隱患的處置進度,直到整改完畢。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對同一隱患位置進行拍照反饋,確保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到位,避免安全檢查形式主義。
5、建立實驗室安全追蹤系統,推行安全工作獎懲措施。
推行“責任追究制”,通過電子化手段建立實驗室實時動態監控系統,對實驗室的重點儀器、重點區域進行實時監控,時刻關注實驗室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制止,減少、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安全隱患事件,可視頻追蹤當事人,視情節嚴重追究安全責任。同時,將安全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對無安全事故的安全責任人給予獎勵。
四、結語
實驗室安全已成為高校實驗室管理工作中頭等大事,是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基本保障。對于這項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思想上不能有絲毫懈怠與麻痹大意,在實際工作中,應始終貫穿“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要堅持做到與時俱進,不斷改進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將事故隱患降到最低,為外語實驗教學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實驗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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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14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準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安全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證學校教學、科研等工作安全開展,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環境安全,依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湖北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教學和科研活動中,對動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的本質和規律進行觀察、研究和探索的實驗室。
第三條 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行學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各級職責按《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學校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督查機制。
第二章 院(系)實驗室安全管理隊伍及要求
第四條 院(系)分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具有相應安全專業知識與管理能力的在職人員作為安全管理員,協助做好本單位生物樣本的引進審核備案、保管與使用監管、廢棄物處置、日常檢查、安全防護等各項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第五條 實驗室(含科研課題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實驗室的所有技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制定并張貼本實驗室生物實驗技術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監督操作人員安全規范操作,管理本實驗室生物樣本的引進、保管、使用和處置記錄及本實驗室的日常安全檢查等。
第六條 院(系)和實驗室組織對涉及生物安全的人員進行培訓,督促完成本單位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信息登記、統計、上報等工作。
第三章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第七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和農業部《動物病原微生物分類名錄》,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一)第一類: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二)第二類: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三)第三類: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后很少引起嚴重疾病,并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四)第四類: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統稱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條 國家依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BSL—1)、二級(BSL—2)、三級(BSL—3)、四級(BSL—4)。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實驗活動必須在生物安全三級或四級實驗室中進行,其他涉及第九條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資質認定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組織申報辦理。
第十條 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在明顯位置標示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生物危險標識和生物安全實驗室級別標志,標明傳染因子、實驗室負責人、緊急聯系電話及進入實驗室的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 實驗室工作人員須經過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每半年將培訓、考核其工作人員的情況和實驗室運行情況,按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 實驗室應制定準入制度,并為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提供符合防護要求的防護用品和其他職業防護措施。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還應當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每年組織對其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預防接種。
第十三條 實驗室應當建立實驗檔案,包括實驗室安全記錄、工作日志、實驗原始記錄、設備條件監控及檢測記錄、消毒記錄、事故(暴露)記錄等。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屬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實驗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十四條 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相適應的設備。
(二)具有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實驗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嚴格防止采集過程中發生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方法及過程等做詳細記錄。
第十五條 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引進
(一)涉及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的樣本,實驗室應填寫《生物樣本申請審批表》,經院(系)安全管理員和分管領導審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審批后,方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二)涉及第三類病原微生物的樣本,實驗室應填寫《生物樣本申請審批表》,經院(系)安全管理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三)涉及第四類病原微生物的樣本,實驗室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第十六條 病原微生物的運輸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病原微生物樣本的保管
實驗室應當制定嚴格的安全保管制度,做好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儲存、領用、銷毀的記錄,建立檔案制度。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樣本應設專庫或者專柜單獨儲存,做到“雙人雙鎖,雙人領用”。
實驗室應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衛措施,嚴防病原微生物樣本被盜、被搶、丟失、泄漏。
第十八條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應有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并做好使用記錄。
第十九條 實驗室在相關實驗活動結束后,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與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將病原微生物樣本就地銷毀或者送交上級保管單位保管。對于需送交上級保管單位的病原微生物樣本,實驗室應取回上級保管單位的接收證明,且予以妥善保管。
第二十條 涉及病原微生物實驗的廢棄物,必須先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按相關規定包裝、暫存,由學校集中處置。
第四章 實驗動物生物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開展實驗動物相關工作,實行許可證制度,包括: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證等。實驗室須嚴格按照許可證的許可范圍從事動物實驗工作。
第二十二條 實驗動物的引進
(一)實驗動物須來自具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并附有動物質量合格證明書。
(二)從國內其他單位引進的實驗動物,必須附有飼養單位簽發的質量合格證書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運輸檢疫報告,經隔離檢疫合格后方可接收;從國外進口實驗動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得從疫區引進動物。
(三)引進野生動物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由引進單位在原地檢疫,確認無人畜共患病并取得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三條 實驗動物的運輸工作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將不同品種、品系或者不同等級的動物混合裝運。
第二十四條 實驗動物的飼育
(一)實驗動物的飼育室、實驗室應設在不同區域,并進行嚴格隔離。實驗動物飼育室應有科學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實驗動物必須按照不同的來源,不同的品種、品系和不同的實驗目的,分開飼養。飼養過程使用的飼料、墊料、籠器具、飲水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要求。
(三)凡用于病原體感染、化學有毒物質或放射性實驗的實驗動物,必須按照生物安全登記和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飼養和管理。
(四)從事基因修飾實驗動物研究、飼育和應用等工作,必須嚴格遵照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頒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實驗動物的防疫
(一)從事動物實驗相關工作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實驗動物的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二)實驗室應當根據實驗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必須進行預防接種的實驗動物進行預防接種。
第二十六條 實驗動物的使用
(一)使用實驗動物應當根據不同的實驗目的,按照使用許可證許可范圍,選用相應的合格實驗動物。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和互有干擾的動物實驗,不得在同一實驗間進行。
(二)動物實驗環境設施應在符合相應實驗動物的等級標準;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實驗,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在符合科學原則的前提下,按照替代、減少和優化的原則進行動物實驗設計,盡量減少動物使用量,減輕被處置動物的痛苦。
第二十七條 實驗室應負責實驗室設施及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消毒、滅菌制度,控制設施內物品、空氣等,達到潔凈或無菌程度。防止昆蟲、野鼠等動物進入實驗室,或實驗動物外逃,嚴防疾病傳入動物飼養設施,杜絕人畜共患病發生。
第二十八條 從事實驗動物相關工作的人員應樹立疾病預防及控制意識,進行健康檢查,平時不得與家養動物接觸。對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它不宜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 涉及動物實驗的廢棄物,必須先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按相關規定包裝、暫存,由學校集中處置。
第三十條 實驗動物發生疾病或異常死亡時,應及時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妥善處理,并記錄在案。
第五章 基因工程生物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所稱的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載體系統的重組體DNA技術,以及利用物理或化學方法把異源DNA直接導入有機體的技術。但不包括下列遺傳操作:
(一)細胞融合技術,原生質體融合技術;
(二)傳統雜交繁殖技術;
(三)誘變技術,體外受精技術,細胞培養或者胚胎培養技術;
(四)常規質粒DNA構建及在大腸桿菌或酵母中擴增。
從國外進口遺傳工程體,在校內進行基因工程研究和實驗的,也應遵守本細則。
第三十二條 按照潛在危險程度,將基因工程工作分為四個安全等級:
安全等級I,該類基因工程工作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尚不存在危險;
安全等級II,該類基因工程工作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具有低度危險;
安全等級III,該類基因工程工作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具有中度危險;
安全等級IV,該類基因工程工作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尚具有高度危險。
第三十三條 從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實驗室,在開展基因工程工作前,應當對基因工程工作進行安全性評價,評估潛在危險,確定安全等級。
(一)從事基因工程實驗研究前,應對基因供體、載體、宿主和遺傳工程體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藥性、轉移性、生態環境效應等進行安全性評價,確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級。
(二)從事基因工程中間實驗或工業化生產前,應根據所用遺傳工程體的安全性評價,對培養、發酵、分離和純化工藝過程的設備和設施的物理屏障進行安全性鑒定,確定中間實驗或者工業化生產的安全性等級。
(三)從事遺傳工程體釋放實驗前,應對遺傳工程體的安全性、釋放目的、釋放地區的生態環境、釋放方式、監測方法和控制措施進行評價,確定釋放工作的安全等級。
(四)使用遺傳工程產品前,應對遺傳工程產品進行生物學安全檢驗和安全性評價,確定遺傳工程產品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三十四條 從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實驗室,應當依據遺傳工程產品適用性質和安全等級,分類分級進行申報,獲得實驗許可手續后方可進行實驗。對需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組織申報辦理。
第三十五條 從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實驗室,應當根據安全等級,確定安全控制方法,制定安全操作規則和相應的廢棄物安全處理措施。
第三十六條 遺傳工程體的引進
(一)涉及安全等級III、IV的遺傳工程體,實驗室應填寫《生物樣本申請審批表》,經院(系)安全管理員和分管領導審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審批后方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二)涉及安全等級II的遺傳工程體,實驗室應填寫《生物樣本申請審批表》,經院(系)安全管理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三)涉及安全等級I的遺傳工程體,實驗室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第三十七條 轉移或者運輸的遺傳工程體應放置在與其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容器內,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運輸或郵寄生物材料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遺傳工程體的保管和使用
(一)遺傳工程體應貯存在特定的設備內。貯放場所的物理控制應與安全等級相適應。安全等級III、IV的遺傳工程體貯放場所應當特別加強管理。
(二)從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實驗室應當編制遺傳工程體的貯存目錄清單。對安全等級III、IV的遺傳工程體,還應做好領用、使用記錄。
第三十九條 有關轉基因生物的構建、種植、繁殖的實驗活動應遵守國務院頒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從事基因工程研究的實驗室應認真做好安全監督記錄。安全監督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四十一條 涉及基因工程實驗的廢棄物,必須先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按相關規定包裝、暫存,由學校集中處置。
第六章 安全應急措施和事故處理
第四十二條 院(系)和實驗室應認真落實《實驗室安全檢查實施細則》,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 院(系)應根據本單位生物實驗室的詳細情況,確定各區域的安全等級,有針對性地制訂本單位的生物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第四十四條 院(系)成立實驗室安全應急救援組織,組長為本單位負責人,成員由具有相應安全專業知識的專家和安全管理員組成。急救援組織成員名單和有效的聯系方式應張貼在本單位醒目的位置,并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第四十五條 院(系)應根據本單位實驗室的詳細情況,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并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保證其運行狀態良好。
第四十六條 院(系)實驗室安全應急救援組織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人員的應急救援預案學習和演練,并于每年十二月底前,將學習和演練記錄上報至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第四十七條 發生病原微生物或轉基因生物意外擴散等生物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按《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規定》中第十一條規定,立即啟動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不得瞞報、謊報或延報。
第四十八條 事故的發生經過和處理情況應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第四十九條 對造成生物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相關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五十條 凡是從國外進口生物樣本,包括實驗動物、植物和特殊物品(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實驗室均應填寫《實驗室生物樣本申請審批表》,經院(系)安全管理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采購規定實施引進。
第五十一條 院(系)和實驗室應當嚴格遵守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入境生物樣本的日常監督和管理。
第五十二條 生物實驗室應當建立入境生物樣本的儲存、領用、使用記錄。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細則中涉及的申請審批表須按照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規定的格式填寫。
第五十四條 本細則中涉及的培訓均須按《實驗室安全管理培訓記錄表》填寫培訓記錄,并于每年十二月下旬將本單位所有的培訓記錄及相關圖文資料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第五十五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五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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