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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6 17:32:57 好文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15篇(優)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管理制度15篇(優)

行政管理制度1

  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思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一、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二、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三、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系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并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四、校長負責學校合同綜合管理,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根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范圍

  1、政府交辦的人大代表在人代會期間對政府工作的建議,政協委員在政協會議期間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某政府交辦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視察工作時或以其他方式對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二、工作責任

  (一)實行領導負責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由局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責任科室具體承辦.各承辦科室負責本科室辦理建議、提案的督辦、查辦和審核,重要建議、提案分管領導要參與辦理。對涉及其他科室業務的建議、提案科室間要相互主動進行協商。各科室指定專人負責辦理,責任科室負責人對辦理和答復的質量負直接責任. (二)局辦公室為辦理工作的牽頭協調科室,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各責任科室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負責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復.辦結率、滿意率必須達到100%。

  (三)辦理程序

  1、接辦。此項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局辦公室及時將市政府交辦我局的建議、提案,認真清點、核對、整理、登記,并將建議、提案分派到各責任科室、單位征求意見.各責任科室、單位發現確有不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退辦理由,經局領導批準后,及時辦理退辦手續。

  2、交辦。召開交辦會議,局辦公室根據建議、提案內容將建議、提案分派到各責任科室、單位,各責任科室、單位發現確有不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退辦理由,經局領導批準后,及時辦理退辦手續。超過規定時間沒有按規定退回的`視為已經承辦分派建議、提案。

  3、辦理。各責任科室、單位接收建議、提案后,應盡快落實具體辦理人員,經辦人員自接辦之日起2個月內,必須在與代表、委員進行溝通的基礎上辦理答復,并將由局業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的書面答復意見交局局辦公室。屬我局主辦的,應主動與協辦單位銜接,要求協辦單位出具協辦意見;屬我局協辦的應及時主動向主辦單位出具協辦意見,在2個月內將書面協辦意見交局辦公室。

  4、答復。局辦公室核稿后,一般性建議、提案經局分管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簽發;重要建議、提案經局分管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審核后,由局主要領導簽發。局領導簽發后文印室按照統一、規范的格式出文,最后送市人大、市政協、市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四)在辦理答復過程中,各責任科室、單位要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注重實效,保證辦理質量。對建議提案所提問題要認真研究,逐項作出答復。凡是有條件解決的,要集中力量及時落實;因條件所限一時不能實施的,要列入規劃,創造條件,逐步落實;確實不能解決的,要實事求是地說明情由,解釋清楚。

  (五)辦理建議、提案,實行溝通聯系制度。為提高辦理、和回復的工作質量,承辦科室和具體承辦人員應主動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取得聯系,可采取直接對話、開小型座談會、派人登門走訪、發聯系信函、打電話等方法,廣泛征求意見,交流情況,溝通思想。對于重點建議、提案和黨派團體提案,必須面商座談,重點辦理.對于回復無法完全滿足建議、提案意愿的代表委員,必須面商溝通,求得理解和支持。

  (六)承辦科室和承辦人員應積極主動和協辦單位聯系、協商,邀請協辦單位共同參加與建議、提案提出人的面商座談或電話聯系.屬于我局協辦的建議、提案,承辦科室和承辦人員應認真負責地協同主辦單位研究辦理。

  (七)承辦科室和承辦人員應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辦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局辦公室應做好進度記錄登記。

  (八)局辦公室應嚴格按照要求,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和局長匯報。承辦科室和具體承辦人員在辦理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向局辦公室反饋.

(九)局辦公室在建議、提案辦理完畢后,按要求將建議、提案的答復原件及答復件歸檔。

  聯系點工作制度

  1、全局干部職工要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群眾,廣泛開展調查研究。

  2、各股室每年跟蹤調查一件關乎群眾疾苦的民情,調查要堅持真實可靠、細致詳盡、有始有終的原則,自己能處理的盡量做到讓群眾滿意,自己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領導匯報,爭取領導的支持。

  3、加強與社區、聯點村的交流,了解社區、聯點村居民的困難和思想動態,并及時向組織反映情況。

  4、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幫助社區居民、聯點村村民樹立全局觀念和長遠觀念.

  5、黨員干部帶頭與貧困戶結成幫扶對子.

6、工會或支部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捐贈活動,對社區、聯點村貧困對象進行慰問。

  7、將民情調查情況及民情落實情況寫入個人年終總結中。

8、全面做好“精準扶貧”相關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總局機關物品的采購行為,兼顧質量和成本,在保證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質量,減少投資成本,提高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性價比的采購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采購小組為總局機關物品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具體實施機構。

  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稱采購人員為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因需要參與的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

  第四條 采購小組的采購范圍包括:固定資產和一次性超過5萬元(含5萬元)大額集中采購物品。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按照《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20xx]19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本制度由總則、采購小組職責、工作準則、采購招投標、采購的監督、附則六部分組成。

  第二章 采購小組職責

  第七條 采購小組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20xx]193號)和相關財務制度規定。

  2、負責總局機關所需的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物品的具體實施。

  3、負責對機關各部門報送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核對,提出建議,報請辦公廳審批。

  4、負責與客戶簽訂采購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討所欠、退貨或索賠款項。

  5、嚴把物品質量關,負責組織需求部門對所購物品進行驗收和財務結算,并監督物品的入出庫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6、負責收集物品供貨信息,對采購策略、物品結構調整改進,積極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7、負責物品采購招投標的.具體組織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1、在采購談判過程中,做到以單位利益為重,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觀念,不索取回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接受供應商可直接影響談判工作的任何邀請。

  2、認真貫徹執行采購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購業務水平。

  3、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采購供應計劃指標,積極開拓貨源市場,貨(價)比三家,選擇物美價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購成本。

  4、填寫有關采購表格,提交采購分析和總結報告。

  5、嚴把采購質量關,對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選擇樣品報上級審核定樣,對購進物品均須附有質保書或當場(委托)檢驗。

  6、負責辦理物品驗收、運輸、清點交接、結算等手續。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購工作準則

  第九條 根據物品種類分為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兩種采購形式。

  第十條 政府采購物品范疇按每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嚴格按政府采購要求組織購買。

  第十一條 自行采購物品應根據批量和額度分別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采取公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少于50萬元(不含50萬元),采取邀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少于20萬元(不含20萬元),采取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超過5萬元(含5萬元)須經辦公廳主管領導同意批準。

  第十二條 采購過程應堅持3人以上共同參與,對于大宗物品采購需招投標的,應5人共同參與,并接受監督。采購人員在洽談某項物品時,原則上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輪洽商、多次談判等方式進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選擇相對固定的供應商作為合作伙伴。事前,采購人員須對該供應商進行綜合考評,包括其公司簡介、生產能力、質量保證、付款要求、售后服務、產品價格等進行比較,并以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確定。事后,須對其進行動態考核,不符要求的,隨時調整。洽談記錄和相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四條 對于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大批或大額物品的采購實行集中采購招標,應采取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采購相應物品。

  第十五條 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必須堅持“三、三、一”的原則。

  (一)三不購:

  1、沒有提供書面采購計劃或未經批準的不購;

  2、材料、設備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價格不合理,無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的不購;

  3、庫房有能夠代用的物品不購。

  (二)三比較:比質量、比價格、比售后服務。

  (三)一計算:算成本。

  第十六條 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洽談時,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單位利益,的原則,并做好記錄。必要時,需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報告中包括產品技術參數、質量、價格、特點及特性等進行比較。

  第十七條 報告得到批復后,依照辦公廳領導批示意見,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問題,確定供應商,同時所有資料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八條 采購物品時必須簽訂《訂貨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兩份,一份由采購小組保存備案,一份由財務保存。

  屬政府采購范疇的,須按政府采購要求,報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

  第四章 采購招投標

  第十九條 在采購招標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在物品采購招標過程中,應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公開必要的信息資料。

  (二)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具備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組織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機會參與投標競爭。

  (三)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嚴禁任何投標方以非正常渠道獲取特權,使其他投標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

  (四)招投標采購過程中,招投標雙方都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義務。

  第二十條 招標

  (一)采購人為招標人,招標人由物品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物品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二)招標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簽訂委托協議,委托采購業務招標代理公司進行招標。

  (三)采用公開招標的,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它媒介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經濟實體發出投標邀請函。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函應包括:

  1、招標人名稱、地址等信息;

  2、標地名稱、用途、數量和交貨日期;

  3、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評算的具體辦法;

  4、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5、投標截止日期和地點;

  6、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7、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四)招標人應當根據需要編寫招標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投標邀請函;投標須知;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開標、評標、定標的日程和評標辦法;標地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要求;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履約保證金要求;交貨合同和地點;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投標

  (一)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二)在截止日前,投標人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并以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三)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所得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入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開標、評標

  (一)開標應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公開進行。

  (二)開標由招標人主持,辦公廳、服務局和物品需求部門派人參加。招標人、所有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和有關工作人員參加。

  總局直屬機關紀委視情況派人現場監督。

  (三)開標時,檢查確認投標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

  (四)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專家組成,技術專家由招標人從總局確認的專家名冊中選取。

  (五)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審,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寫出完整的評標報告,經所有評選委員會成員簽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結果。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入,或招標人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六)招標人應當在中標人確定10個工作日內,向總局辦公廳提交招、投標書面報告。

  (七)經總局辦公廳審批后,招標人可向中標投標人發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中標人和投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標人和投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招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九)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十)屬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還需向政府采購中心上報備案。

  第五章 采購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采購全過程受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指導、監督和管理,采購小組在辦公廳、機關服務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總局直屬機關紀委、物品需求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采購工作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有關物品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物品采購的采購標準、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物品采購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四)物品采購合同的履行情況;

  (五)受理物品采購有關問題的各種舉報、投訴。

  (六)其它需要監督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物品采購應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在采購過程中,違反以上操作規程,為供應商謀取利益的,一經查出,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并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提請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或司法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4

  為加強本公司管理,使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保證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管理

  一.工作時間安排:

  公司每星期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上班。員工每天正常時間為9:00-11:30,下午為13:00-18:00,午休時間為11:30—13:00共計一個半小時。

  二.休假

  (1)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2)春節期間休假,一般時間不超過20天。

  三.請假

  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人事主管的書面批準,并到人事處登記。如有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需在一小時之內電話通知人事主管,以便做好記錄。并補寫假條,人事主管簽字。

  (1)請假:周一至周五請假,均有周末補班.

  (3)長假:超過5天的事假需提前3天提交書面請假條.

  四.曠工

  (1)超過一個小時不請假,無正當理由遲到,按照曠工半日計算。在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扣發當月工資并予以辭退。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超過五次予以辭退。 五.遲到與早退

  (1)遲到:1-30分鐘 補 1小時;

  30-60分鐘 補 半天;1-2 小時 補 一天;2小時及以上 補 一天半

  (2)早退:如果員工在下班之前,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二)辦公室日常管理規定

  一.辦公室衛生管理

  第一條 公司衛生區域包括全部公司辦公位置。主要內容包括地面清潔,窗戶、照明燈具、辦公家具、辦公器材和電腦設備的衛生等。

  第二條 員工應清楚衛生的重要性,有環境保護意識,自覺愛護辦公環境的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亂放有礙衛生的果皮、碎紙。

  第三條 具體的清潔工作由行政部負責安排及監督,具體執行按照值日表進行。

  【值日表見附表一】

  第四條 衛生區域的清理打掃應達到如下要求:

  1、值日生責任當日打掃衛生,工作時間內所有成員需保持辦公室的整潔。

  2、保證地面干凈整潔,無雜物、煙頭和紙張,垃圾放入廢紙簍。

  3、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非辦公用品不要擺置桌面。

  4、辦公器材整潔衛生,每星期對電腦等器材進行擦拭。

  5、窗戶、照明燈具等透明器具應干凈明亮,不得有灰塵遮蔽。

  6、使空氣充分流通,保證無污濁腐爛氣味存在。

  7、衛生間地面、容器、玻璃等設施潔凈。

  8、若因違反上述規定,視為員工無集體意識,將會影響以后的職務升遷。

  9、每周五下午17:30開始大掃除,所有人按照安排的工作任務做好大掃除工作。沒有被安排到工作任務的員工輔助其他人做好大掃除工作。徹底清理犄角旮旯。 二.辦公用品管理

  第一條 行政部每個月的月底將公司所有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和發放。

  第二條 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需要其他用品的,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門領用。

  第三條 員工領取特殊用品必須有書面的.申請,包含姓名、所屬部門、物品、用途、時間等。

  三.網絡使用管理

  第一條 工作時間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不可以私自聊天與工作無關的話題、不可以管理個人博客等。

  第二條 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下載網上軟件。如果需要安裝特殊軟件,可以與行政部聯系,由行政部安排安裝特殊軟件。

  第三條 公司內每臺電腦的開機密碼以及工作資料必須服從經理的管理。如開機密碼需要更換,員工必須與經理達成共識.不可私自占用公司電腦,并將密碼書面交給經理。

  四.辦公電話使用管理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作為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員工不得擅自撥打私人電話,不得撥打信息服務電話。

  第二條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做到長話短說,減少通話時間,通話前最好對討論、商洽的事情先進行構思和記錄。

  第三條 有電話打來,一般有專人接聽。如果專人不在辦公室,一般聽到第二聲馬上接,首先要說“您好,XXX網絡”,用語應文明禮貌、簡潔規范,電話接轉要及時準確,對占線、無人接聽等情況要向通話者說明原因,問清電話來源,并作好相應的電話記錄。

  第四條 公司員工的私人手機,工作時間內必須切換到震動或靜音上。

  五.辦公室內秩序管理

  1、 員工需保持公司秩序井然有序,辦公室內不許大聲喧嘩、打鬧。

  2、 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走動。

  3、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吃瓜果、零食等等(糖果除外)。

  4、 員工觸犯以上辦公室秩序,第一次私下警告,第二次公開警告,第三次予以扣除一天工資以示警戒。第四次予以辭退。

  5、 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

  (三) 工作流程管理

  第一條 每周五下午開周例會。會議的議題根據近期的事件而定。會議的最后解決上一星期遺留的問題并制定本周的工作計劃。

  第二條 每周六17點之前招商部人員將這周的招商總結交至招商部經理。

  第三條 每月月底全體員工向行政主管提交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行政主管轉呈經理。

  (四)技術部流程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技術管理以及與技術有關的事宜一律由技術部經理負責,如需其他部門的支持由技術部經理負責溝通。 第二條 技術部——客戶服務須知

  (1)技術人員通過電腦,利用網絡手段與客戶溝通,幫助客戶回答疑問,輔助客戶熟悉網站 程序及后臺管理。

  (2)技術人員在做技術支持時,要做到態度好、回復及時,盡量滿足客戶需求。

  (3)技術人員在接到技術支持的要求時,應立即做好登記。并告知客戶解決時間(馬上、24小時內、3天),并且一定要在約定時間內把問題解決。

  (4)技術人員有問題不明白時,首先通過公司的技術部QQ群向公司其他同事咨詢,如果其他同事有清楚的,立即在群里回答;

  如果問題比較棘手,可直接通過QQ單獨向經理咨詢。

  (六)、獎勵和懲罰條例

  一、獎勵: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員工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情況,視為全勤。獎勵全勤獎100元。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經公司核準,每條給予20元最佳建議獎金。并公開鼓勵。

  3、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4、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二、懲罰

  1、員工當月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中的任意一次及一次以上,取消全勤獎,并按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2、月累計遲到或早退達到5次予以辭退。

  (七)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需要增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宜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批復。

  第二條 所有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及時單獨相告或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3、克盡職守,保守工作機密和商業機密。

  4、愛護公司財物,勤儉辦公,不得損公肥私。

  5、保持公司信譽,不得做出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6、注重個人修養,待人接物態度謙和,有團隊意識。

  7、不得以公司名義在外私自從事商業行為。

  8、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公司章程。

  9、員工辭職應提前7天告知人事主管。

  10、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公司組織結構圖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x辦發[20xx]12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x委發[20xx]22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為。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證(照)等環節,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布為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制度建設基本規定

  第一條目的:為了統一集團房地產板塊的行政制度管理,適應集團發展需要,配合推進集團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各房地產地區公司及其下屬各職能部門、項目公司和二級公司進行的行政事務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制度建設的負責部門:

  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制定;

  地區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地區公司根據原則性制度進行編寫,不得與集團現行制度相沖突,執行前須按原則性制度的規定報集團公司審批或備案。

  第四條制度審批:

  房地產板塊各項原則性制度,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進行審批;

  地區公司各項制度及實施細則,由房地產管理中心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監事會、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第五條制度解釋:對于制度實施過程中因產生爭議而需要作出解釋的,解釋權歸于集團。

  第六條制度修改:由集團房地產管理中心,會同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

  第七條制度終止:權力歸于集團。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規定

  第一節公文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文定義:指與政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間傳送的文件,以及內部各單位相互傳送的各類文件(包括會議紀要)、制度規范(不含合同類文件)。

  第二條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強制性執行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變更或者撤銷下級單位不適當的決定事項、人事任免。

  三、公告

  適用于向集團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決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單位的公文,轉發上級單位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況。

  七、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單位的詢問(包括審計報告)。

  八、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

  九、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單位的請示事項。

  十、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會議紀要在會議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并分發相關領導及部門。

  第三條公文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第四條公文處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發文、收文、傳遞、批示、承辦、跟蹤催辦、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公文協調處理部門:各級單位的行政人事部門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并指導下級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單位除公文處理管理機構以外其他部門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單位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聯系人員、聯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集團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緊急”、“加急”;

  三、發文單位標識應當使用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的,主辦單位排列在前。發文單位名稱按《廣東珠江投資有限公司單位名稱與規范簡稱表》執行;

  四、發文字號應當包括單位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單位發文字號;

  五、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單位。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制度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六、主送單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單位,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當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八、印章:公文應加蓋公章,公章加蓋在成文單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各上報單位分別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單位都應當加蓋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后簽發單位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十一、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按照上級單位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二、抄送單位指除主送單位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單位、領導,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十三、份數指需要發送及歸檔的文件份數;

行政管理制度7

  窗口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況的,給予相應扣減分數和經濟處罰。

  1、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請假不按規定履行手續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時間無故離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別給予每人次10元處罰。

  2、上班時間進行網上炒股、聊天、看電影、打瞌睡、玩游戲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員未佩證上崗或窗口沒有按規定擺放桌牌、在工作場所吃東西、抽煙、串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辦公用品擺放不整齊,窗口環境臟亂差,雖經指出但不及時糾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無故缺席行政服務中心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等活動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經查實,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潔行為的,每次視情節輕重扣10—20分,扣除當月獎勵150元。并取消該窗口和工作人員年度評先資格。

  (二)服務質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語言儀表規范》,得20分。有下列情況的,給予相應加減分數:

  1、服務態度不好或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窗口工作人員有過錯責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務對象反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方面較好的,視情況每人次加1—5分。

  4、被縣市紀委和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的,每次扣20分。

  (三)業務管理(40分)

  1、辦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員業務熟練,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制訂的各類辦件制度得15分。

  (1)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存在兩頭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體外運作現象的,每發現一件扣2分。

  (2)沒有嚴格按照行政服務中心規定的辦理流程進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單內部流轉→通知申請人結果→發放審批結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處理而未收件的,經查實,每件扣2分;實際未辦結,但弄虛作假點擊辦結的',經查實,每件扣2分;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或同意,擅自增加辦事環節、申報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屬退、補件,沒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補件處理,但未向服務對象詳細說明或出具《補辦件通知單》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處理,但未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單》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員沒有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應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內容,造成服務對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件扣3分。

  (4)屬聯辦件,因部門互相推諉或不及時協調,造成聯辦件無法運作的,責任部門每件扣2分;應實行并聯審批,但責任部門擅自改為串聯辦理的,每件扣2分;聯辦件超時辦結的,責任部門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聯審會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違反聯審會有關規定的,每次扣1分。

  (5)屬綠色通道件,但未嚴格按照行政服務中心審批服務“綠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辦件超承諾時限的,每件每超過1天扣2分。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XXX(以下簡稱公司)行政物資管理,明確行政物資管理流程,保證公司行政物資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行政物資管理

  指用于公司日常行政辦公的非生產相關物資的采購、入庫、領用、維修、報廢、清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條行政物資分類

  公司行政物資主要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固定資產類和低值損耗品類。

  一、固定資產(價值20xx元以上),如打印機、電腦、空調、投影儀等;

  二、低值損耗品(價值1999元以下):

  (一)價值50元—1999元的低值損耗品,如電話、傳真機、文件柜、辦公桌椅等;

  (二)價值49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其中包括部門所需品和個人所需品。

  1、部門所需品: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水、膠水、訂書機、回形針、計算器、文件欄、筆筒、文件夾等。

  2、個人所需品: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回形針、信箋紙等。

  第四條管理部門

  行政部是公司日常辦公用品的管理部門,負責行政物資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組織及個人。

  第一章行政物資采購

  第六條行政物資采購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至少滿足一種時,應著手辦理行政物資采購相關事宜:

  一、各部門需要而公司庫房沒有備存該類行政物品;

  二、庫房該類行政物資數量低于規定最低庫存量。

  第七條行政物資采購流程

  一、在滿足物資采購條件時,行政部跟據庫存記錄,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行政物資采購申請單》(詳見附件1);

  (一)價值499元以下的低值損耗品,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定;

  (二)價值500元以上的行政物資,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雙審核后董事長審定;

  二、行政部物資管理相關人員憑審定后的《行政物資采購申請單》交采購部聯系采購;

  第八條行政物資采購要求

  一、行政物資一般由采購部向供應商采購,電子類行政物資(如個人計算機),可以經董事長同意并授權相關部門(如信息部)采購;

  二、行政部應建立行政物資庫存量檔案,每月限定時間清查賬本,發現庫存物資不夠應及時添置。

  第二章行政物資入庫

  第九條行政物資入庫條件

  經質量檢驗部門、信息部門等檢驗合格的采購物資可以辦理物資入庫手續。

  第十條行政物資入庫流程

  一、采購部將采購來的行政物資交給物資管理相關人員管理;

  二、物資管理人員再次清點《購銷合同》和《行政物資采購申請單》上所列各項指標,對照質量和數量;

  三、清點無誤后根據入庫物品、時間、型號等填寫《行政物資入庫明細表》(詳見附件2)同時備份存檔。

  第十一條行政物資入庫要求

  一、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入庫單不見實物的'現象;

  二、入庫時,行政部相關人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不合格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三、如有多領的行政物資需要退庫時,必須由物資管理員填寫物資入庫單,辦妥手續后方可入庫;

  四、人員離職時,由物資管理員將分派給個人的行政物資收回入庫,如物資回收時因保管、使用不當或故意損壞造成損失,由使用者酌情賠償。

  第三章行政物資領用

  第十二條行政物資領用依據

  一、被規劃為公司固定資產的行政物資,在員工入職時按各職等對應標準,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定后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二、低值損耗品的領用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頻率(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并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隨時調整發放頻率,同時低值損耗品的領用實行以舊換新原則,但純消耗品不在此列(如信紙等);

  第十三條行政物資領用流程

  一、不同價值的行政物資的領用流程如下:

  (一)價值在10元以下的低值損耗品,由申請領用人直接在行政部物資領用登記簿上注明領用品名、數量、領用日期等即可領用;

  (二)其它價值的行政物資由領用人填寫《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詳見附件3),按同等價值行政物資采購報批標準申請,并經行政部負責人和分管行政副總經理雙審核,總經理審定后方可領用,同時在領用登記簿上注明明細;

  三、行政部將《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附著在《行政物資出庫明細單》后存檔,按照物資領用單上所列名目向領用人發放行政物資。

  第十四條行政物資領用要求

  一、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節約;

  二、需要以舊換新的行政物資,如發生遺失,更換時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經濟賠償;

  三、新入職職員到職時如需要領行政用品的,由人力資源部按流程統一向行政部提出行政用品申領要求;

  四、物品領用后,遵從誰領用,誰管理的原則。個人物資由申請者個人負責,部門物資由該部門負責人負責,具體界定范圍參考本制度第三條;

  五、領用的行政物資嚴禁個人帶回家使用;

  第四章行政物資報修

  第十五條行政物資的報修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同時滿足可將損壞物資交至行政部聯系維修,其中屬個人物資由個人提出報修申請,部門物資由該部門負責人申請。

  一、價值為50元以上的低值損耗品或固定資產;

  二、物資在正常工作當中由于自然磨損等原因造成非人為損壞。

  第十六條行政物資報修流程

  一、損壞物資為電腦、傳真機等電子產品,由物資使用人先行聯系信息部技術人員進行初期檢查、維修、調試;

  二、經信息部調試確定為發生嚴重損壞的電子類行政物資、非電子類行政物資,由物資使用者向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并填寫《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詳見附件5),按照物資采購相應審批標準由相關負責人審核、審定;

  三、行政部物資管理員憑審定通過的《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聯系維修單位維修,并將申請單存檔;

  四、修理完畢后由管理員歸還使用人員,并做維修記錄,物資使用者在記錄單上簽字;

  五、維修時如需更換零部件需報修人員按照物資采購流程和物資領用流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行政物資報修要求

  一、由于使用不當等個人原因造成物資損壞的,也可報行政部維修,但產生費用須個人承擔;

  二、把個人辦公物資借給他人而造成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借出者個人承擔;

  三、行政部作維修記錄時必須將《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附在維修簿上存檔,以便公司日后的物資清查管理。

  第五章行政物資報廢

  第十八條行政物資報廢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同時滿足可辦理行政物資報廢:

  一、被劃分為公司固定資產的行政物資;

  二、使用期滿并喪失使用效能或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維修價值。

  第十九條行政物資報廢流程

  一、物資損壞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出物資報廢要求;

  二、由行政部物資管理員填寫《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詳見附件7),詳細填寫物資分類號,編號,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資料;

  三、物資管理員將申請表交至行政部負責人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審,并提出報廢初審意見,有再利用價值的交還報修人員,無再利用價值的交由分管行政副總經理和總經理雙審核,董事長審定并作報廢處理;

  四、行政部物資管理人員根據《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所列名目,向部門收回報廢物資;

  五、行政部物資管理員憑《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到財務處銷賬,做到帳、物同時注銷。

  第二十條行政物資報廢要求

  一、為保證物資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和賬實相符,除因無法妥善存放的物資專項報廢外,物資報廢每年年終進行一次;

  二、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由相關領導、專業人員、行政部部長、財務人員等相關人員會同鑒定,按照物資報廢流程嚴格執行;

  三、因個人或部門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物資報廢,應由個人或部門負責人寫出詳細報告并根據損失程度承擔經濟賠償;

  四、報廢物資一經批準報廢,必須將實物交回行政部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五、凡有修舊利廢價值的,應充分實現其再利用價值,進行物資維修工作,不得隨意做報廢處理。

  第六章行政物資清查

  第二十一條行政物資清查條件

  公司應對價值100元以上的行政物資做定期清查核算。

  第二十二條行政物資清查流程

  一、在行政物資清查工作開始之前,由行政部負責人布置清查工作,確定清查范圍、時間和應達到的要求;

  二、行政部相關人員從臺帳上將所有符合清查條件的行政物資與實際物資進行核對,并跟據《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行政物資入庫明細單》和《行政物資出庫明細單》做具體校對,同時物資管理人員應停止行政物資的收發活動,將物資分類擺放有序,嚴禁實物流動;

  三、物資清查中發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以書面形式給出相應處理意見(如盤虧的從賬面銷除,盤盈的估價入賬等),并按照價格根據物資采購報批標準上報相關負責人審核、審定;

  四、由審定人確定差異處理決定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置決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物資清查要求

  一、行政部負責人每月月末進行行政物資清查,每年年末會同物資使用部門、財務部等部門進行年度盤點,并將工作記錄裝訂成冊保管存檔;

  二、清查過程中要分配專人負責清點、專人負責記錄、專人負責監督。清查過程中,除了要保證清點數量準確外,還要關注各類行政物資的價值有無減損、有無超儲積壓、浪費等現象;

  三、清查過程中如有固定資產需作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四、清查中若遇固定資產缺失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相關領導匯報,如因臺帳管理人員等由于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固定資產帳實嚴重不符,須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行政物資管理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責任落實到崗位,失責將按相關制度懲處。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修訂及解釋歸屬行政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簽發之日起生效,若與此前相關文件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準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第八條執收單位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對象和期限,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規定的方式,將收取的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九條執收單位收取財政收入,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使用稅務發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票據。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虛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騙取、套取、轉移財政專項資金。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項支出要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開支范圍、標準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福利、補貼和獎金,應當按照規定執行,不得擅自設立項目、提高標準和擴大范圍。

  行政事業單位應嚴格執行招待費管理辦法,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范圍。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實行政府采購;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并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應當經財政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應經財政部門同意,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到國有、國有控股或經批準允許為其開戶的商業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行政事業單位轉讓、處置國有資產和將國有資產用于經營投資的,應當經財政部門批準。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進行國有資產收益核算。

  第十五條財政、審計、物價部門和人民銀行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個人,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

  (二)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范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三)對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或者降低標準的財政收入項目,仍然依照原定項目、標準征收或者變換名稱征收;

  (四)緩收、不收財政收入;

  (五)擅自將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二)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三)坐支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四)不依照規定的財政收入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入庫;

  (五)違反規定退付國庫庫款或者財政專戶資金;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一條采購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國家有關賬戶管理規定,擅自在金融機構開立、使用賬戶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依法撤銷擅自開立的賬戶。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二十四條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各區、縣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維護印章使用的嚴肅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當出現的各類經濟、法律、行政問題,規范校內各類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學校公章、鋼印,校行政領導簽字章、方章,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公章,以及校內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規格和式樣

  第三條“z農業大學”印章為圓形,直徑4.5厘米,銅質。

  第四條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及其他同級機構印章為圓形,直徑4.2厘米。

  第五條各學院、部處、各直屬單位下屬的系、科、室等機構一般不刻印章,如確屬工作需要,經審批后可刻制。印章為圓形,直徑4.0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注銷

  第六條學校各級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由校長辦公室統一負責審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門憑機構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專門機構刻制。印章刻好后須先送校長辦公室留印模備案,方可啟用。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對違反規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門,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七條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的單位公章,應及時交回校長辦公室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各級印章要專管專用。學校印章由校長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各單位的印章原則上由辦公室主任或單位指定的專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按規定手續用章。專管人員因事外出,應將印章交本部門負責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擅自帶離辦公室。印章如有遺失,應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及保衛部門報告,并查清原因和責任。

  第九條使用印章必須手續齊備并實行登記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應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第十條除校辦公章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如非業務工作聯系,一般不得對外。

  第十一條使用本單位行政公章,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各單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現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單位正職領導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嚴禁各單位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各類合同、協議。如果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協議和合同,導致法律糾紛、經濟損失和學校名譽損害,均要嚴肅追究簽訂人、用章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校級印章的各類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凡以學校名義發出的各類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農業大學行政公文處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以學校名義發出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工作證、畢業(結業、進修)證、聘任證書、學生證等各種證書,均須由有關職能部門造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派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加蓋校印;并將名冊一份交校長辦公室留存備查或歸檔。需要個別辦理時,須有職能部門的證明。

  第十五條需開具學校證明、介紹信外出聯系工作的校內各類人員,須憑所在單位的證明,方可開具校級證明、介紹信等。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

  第十六條教職工因私需學校開具有關證明和個人證明材料需加蓋校印的,須憑有關部門的`證明或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送校長辦公室審核辦理。

  第十七條非本校職工、有工作單位的本校教職工家屬,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屬學校及各部門出具證明的范圍。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學校出具證明并加蓋印章的,須持有關部門證明,送校長辦公室審核并開具所需證明。

  第十八條需辦理特殊通行證的教職工、學生,或因工作關系來我校的校外人員,需辦理邊境通行證或特殊通行證,須先向所在單位或接待單位提出申請,經保衛部門審核,最后經校辦主任批準,方可加蓋校章。

  第十九條辦理法人委托證明書,必須經職能部門審核同意,并由職能部門開出證明,經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審核簽字后,方可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十條對外簽訂協議、合同,須經校長辦公室審定,并由主管校長簽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條縱向課題的科技任務、合同書按常規程序用章;橫向課題合作協議須按《z農業大學橫向科技合同審查辦法》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條各職能部門以學校名義向校外有關部門呈送的各類報表,必須由專人統一送校長辦公室辦理用章。

  第二十三條辦理各種報建手續須加蓋學校印章的,必須經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經主管校長批準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條辦理企業執照、法人變更、年審等手續須蓋校章的,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后辦理。

  第二十五條單位辦理銀行開戶手續,須經財務處審核,主管校長同意,方可蓋校章。

  第二十六條教職工或學生辦理公派或因私出國(境)手續,應分別按《z農業大學關于公派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和《z農業大學關于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執行相關審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條校長名章(簽字章、方章)是學校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表示,凡對外使用校長名章,須經校長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條學校法人和校級領導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學校公章的保管使用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在使用校級印章時,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批。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z農業大學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規定》(華農大(辦)字[1996]第40號)同時廢止。

行政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適應公司質量、環境體系雙認證的實施,規范公司行政事務管理行為,理順內部關系,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考勤規定

  為規范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員工自我約束,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工作時間。管理人員實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8:30至12:00,14:00至18:00;

  第二條公司設專人負責考勤,所有員工須按時簽到,遵守相關要求;因工作原因無法簽到的,返崗后應當向考勤負責人說明。

  第三條員工應按時上班簽到,遲到5至10分鐘罰款5元/次,遲到30分鐘以上罰款10元/次。

  第四條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未獲批準即離崗,以及假期逾期卻無續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資,曠工一天的罰扣兩天工資,連續三天以上曠工的公司可予以開除。

  第五條請假規定。員工因病、因事請假,請假時間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審核。請假超過二天的須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申請的,應于上班前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

  第六條病假。員工休病假須有醫院證明(病歷表、醫囑、藥品單、收費單據等),否則按無薪假期計算。病假期間工資按員工日工資60%計發,但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傷的參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七條事假。事假均為無薪假,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第八條婚假。請婚假時須有合法的結婚證,且結婚證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后;帶薪婚假為3天,若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歲,男大于25歲)。

  第九條產假。產假不少于90天(含節假),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支付。產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計劃生育產假均按事假處理。

  第十條喪假。公司員工親屬喪亡的,經批準可請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第十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數休假。

  第十二條年休假。根據公司經營情況進行安排,年休假原則上不超過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計。

  第十三條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員須按照考勤時間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應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應加發補貼,法定節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國家規定發放。

  第二章辦公用品管理

  為進一步開源節流,規范辦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職責及范圍

  (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是指日常辦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計劃、采購、發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和管理要求。

  (二)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及發放歸綜合行政部管理。各部門辦公用品計劃、領取、使用、保管等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

  二、辦公用品計劃、采購、保管及發放管理辦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部門自行統計本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狀況,并列出詳細計劃,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寫《物品領用申請表》,計劃本著“節省、實用、必需”的原則,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統一提交綜合行政部。

  (二)綜合行政部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審核并采購,報經副總經理進行審批。

  第三章庫房管理

  第一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擺放整齊。

  第二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數目清楚,包裝完整,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

  第三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物品入庫明細表》。

  第四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

  第四章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一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副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門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交辦公室或自己叫快遞郵寄。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第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三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四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辦公室衛生管理細則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此衛生管理細則。

  第一條辦公室所有人員要講究衛生,做到辦公室內外環境清潔、整齊、統一,嚴禁隨地吐痰,杜絕臟、亂、差現象。

  條二條辦公室環境衛生的管理由辦公室人員負責,所有人員按照衛生安排表,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消除衛生死角。

  第三條當天負責衛生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標準,分工合作、盡職盡責。

  第四條衛生要求:

  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

  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表面無塵土,污垢,墻壁無灰塵,墻上不亂掛物品。

  書櫥、書柜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于檢查。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報紙擺放整齊有序,無塵土。

  第五條衛生間保持清潔衛生,垃圾日產日清,各物品擺放整齊。

  第六條辦公室人員應尊重值日人員的勞動成果,良好的衛生環境重在維持,各人員需做好日常維持工作。

  第七條此制度由綜合部負責制定解釋。

  第七章檔案管理制度

  7.1總則:檔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為規范公司的檔案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7.2適用范圍:主要用于公司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鑒定與保管、借閱、保密、統計、銷毀等管理內容。

  7.3檔案的歸檔管理

  7.3.1各部門的檔案資料需指定專人進行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7.3.2檔案要做到系統排列并建立案卷目錄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7.3.3檔案保管工作應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檔案分散),不亂(不使檔案互相混亂),不丟(檔案不丟失不泄密),不壞(不使檔案遭到損壞)。

  7.3.4檔案柜應符合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塵的要求,以提高檔案的安全性,對破損檔案應及時修補,保持整潔、衛生。

  7.3.5建立健全檔案進、出登記制度,對每年收進送出的檔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別進行統計。

  第八章、電話使用規定

  8.1總則:為了提高公司辦事效率,節約辦公經費,保證通訊聯絡,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8.2公司電話主要用于業務開展與外部交流,禁止在電話中閑聊,嚴禁撥打私人電話、聲訊和信息電話。

  8.3撥打長途電話應盡量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不得煲電話。

  8.4公司業務電話應盡量避免接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盡量長話短說,一般應控制在3分鐘內。

  8.5業務員撥打所屬各自固定業務電話,不得共用、混用、它用。 9。6接聽私人電話時間控制在五分鐘以內,非緊急事項一般少接私人電話,嚴禁占用業務資源并保持通話暢通。

  8.8電話響鈴不得超過三聲,接聽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香提灣!”轉接用語為:“請稍等!”接打電話用語要求規范、簡潔、禮貌。

  8.10電話出現故障應馬上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第九章、支持文件

  9.1《面試人員登記表》

  9.2《物品領用登記表》

  9.3《物品入庫明細表》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向科學化、系統化、網絡化高水平發展。達到各項管理工作以人為本,著力推進"三個轉變",一是推進轉變管理思維和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推進個別被動管理向全面主動管理轉變。三是推進由粗放式管理向轉細化管理轉變。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實現公司規劃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和責任進行了規范和細化,從而不斷改進和完善提高綜合部門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作用。

  第三條辦公室人員要倡導六種良好風氣。

  1、勤奮學習、學以致用的濃厚風氣。

  2、自覺探索、開拓創新的濃厚風氣。

  3、雷厲風行、爭創一流的濃厚風氣。

  4、嚴謹細致、埋頭苦干的濃厚風氣。

  5、嚴守規矩、極端負責的濃厚風氣。

  6、甘于奉獻、干凈干事的濃厚風氣。

  第二章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

  第四條根據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工作中應具備的三大職能作用、結合我公司已經制定出臺的原有規章制度、對辦公室的管理任務、權利在本制度中進行細化和明確。

  第五條辦公室人員在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方面,應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因此要經常學習和掌握國家政策和上級指示,行業發展動向,結合我公司的特點,及時向公司領導提出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供領導決策和指揮工作時參考。對于公司決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項,要及時傳達給各部門及下屬單位貫徹、執行。并要把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結果進行分析、評判,再及時的反饋給領導及有關部門。把領導新的決策再傳遞到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做到上、下級溝通、互動。

  2、嚴格執行公司《關于會議制度的規定》組織安排好各種會議,作好會議紀錄,對會議布置的工作,按時對承辦人檢查、落實。要把承辦結果及時向領導匯報,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落實公司制定的《新員工試用制度》和《員工甄選聘用管理辦法》以公正、客觀、實效的原則,幫助公司把好用人關。對到公司工作的新員工,要建立個人檔案,試用期間要經常了解思想、工作、學習、身體等各方面的情況,并要征求新員工所在部門、單位的'意見,拿出綜合意見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轉正的意見。因公司發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員,由辦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辦法,對其辦理手續,并要介紹公司簡況,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與公司融為一體。

  第六條辦公室在組織協調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根據公司制定的《員工守則》要在全體新、老員工中進行宣傳、學習、示范,使全體員工認識到,這不僅僅是公司從企業文化角度建立的規章制度,也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變成全體員工的自覺行動。有一個好的團隊、才能不斷對外提升公司對外形象。

  2、根據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規范》處理好員工勞逸結合、按勞取酬、突出貢獻的原則。始終鼓勵能夠模范帶頭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教育幫助、處罰個別員工無組織、無紀律的歪風斜氣。在公司氛圍內樹立一個良好的自然風氣。培養出一支思想過硬、紀律嚴明、作風正派、能夠吃苦耐勞善打硬仗的員工隊伍。

  3、量化考核是辦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據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辦法》,要把考勤、工作紀律、衛生狀況信息反饋這四部分,作為公司對員工進行量化考核的一個主要方面,結合公司新制定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從而評價出每位員工的個人素質和綜合業績。

  4、公司以人為本制定的《員工休假制度》是公司為增加員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項利民措施。辦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標準和范圍進行實施。

  5、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辦公室該辦理手續和把關的地方,一定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的辦理。

  6、公文的收、發、存是辦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公司制定的《公文處理準則》,辦公室對上級來文要及時呈報給公司領導,公司對外發文要及時辦理、公司內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時傳遞或下發到位。充分體現公司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辦公室要搜集各種公文的承辦結果。要按規定立卷、歸檔、備查。

  第七條辦公室在服務保障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保持公司文件資料的齊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公司對外不公開的文件資料,屬公司的商業秘密,有些重要資料屬公司無形資產。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傳遞和設檔管理。

  2、辦公用品的合理節約使用,關系到公司管理費的節、超,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辦公用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紙張、筆墨要節約使用,對辦公用具要登記造冊,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確其責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備的計算機屬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計算機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給予處罰。

  4、公司配備的車輛主要為經營、生產及辦理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嚴格管理。

  5、公司電話是為方便與外界聯系、溝通、開展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電話管理規定》監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獎、罰規定

  第八條為了嚴格對制度的執行,做到工作有標準,有要求、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評判結果。公司對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質量要進行考評。通過獎、罰措施,增強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心,使公司各項工作管理精細化。

  第九條辦公室要定期對于落實、執行公司制度情況進行自檢,將自檢結果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及資深管理者參加進行評判。

  第十條獎、罰的辦法:按照本制度對辦公室的工作從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方面,分條、分項評定。每一項都劃分為"優""良""中""低""差"三個檔次,暫定每半年綜合考評一次。

  第十一條本制度主要考評內容分為三個方面共十四項細目,考評記分,獎罰標準執行公司《行管人員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采購計劃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采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以下統稱為采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副總、財務總監負責采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

  四、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采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采購原則:

  凡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采購流程

  1、采購申請:

  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采購物瓶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負責采購物瓶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采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與后勤部采購。各審核環節對采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于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饋給采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采購員接到報價單后,需進行比價、議價,并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家代理、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采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 采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與后勤部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采購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采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采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并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并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采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后,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后,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躊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人力資源與后勤部,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采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后,由采購人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六、考核:

  凡違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一、總則

  (一)、為規范本集團及下屬生產企業的采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集團下屬各生產企業的采購活動。

  二、采購原則

  (一)、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序

  凡未通過招標確定供應商價格的物品的采購,每次采購金額在20xx元以上,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會簽制度

  固定資產的采購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如生產管理部、質量部、財務部、審計部、生產企業總經辦、設備維修部共同參與,調研匯總各方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簽約。屬集團采購的項目,應報總裁批準。

  (三)、職責分離

  采購人員不得參與物資和服務的驗收,采購物資質量、數量、交貨等問題的'解決,應由采購部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資或服務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作參考。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五)、最低價搜尋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各地區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六)、廉潔制度

  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熱愛企業,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材料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3、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4、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6、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七)、招標采購

  凡宗或經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輔、包材料、零星且繁雜的物資、辦公用品、中藥材等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生產、質量、財務、審計、采購、總經辦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材料,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著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三、采購程序

  (一)、供應商的選擇和審計

  1、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生產產品的合法證件。變更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經過送樣檢驗、小試、中試,征得生產、質量部門同意。必要時,報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備案。

  2、對于宗和經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采購部應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應商的生產管理狀況、生產能力、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運輸、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業務記錄,會同企業生產、質量、采購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固定資產及零星物資采購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為中間商時,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對象,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為唯一決定的因素。

  4、為保證原、輔、包材質量的穩定,供應商也應相對穩定。

  5、為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對于生產運營所必需的商品,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為后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交互采購。宗商品應同時由兩家以上供應商供貨,以保證貨源、質量和價格合理。

  6、對于零星且規格繁雜的物資,每年度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統計造表交采購部門,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經有關部門及采購部門綜合評估后,選擇合適的供應商,簽訂特約供貨協議,定期結算。

  (二)、采購程序

  1、原輔包裝材料的采購計劃及資金預算銷售計劃→生產計劃→資金預算

  2、固定資產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請,由各使用部門填寫請購單,寫清采購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技術指標、制作工藝、材質、要求到貨日期等,由部門經理簽字上報分管領導批準,交集團采購部門。

  3、采購詢價、綜合評估、會簽合同,由采購部門協調生產、財務、審計、質量、工程、維修總經辦及使用部門共同完成,報主管領導審批。生產、質量、工廠維修、使用部門負責采購材料的適用性,財務部門負責預算控制、價格調查、資信調查、合同付款條款的審核,法律部門負責合同條款的審查,審計部門負責合同的事前審計和事后財務審計。采購部門負責合同條款的談判,付款申請、索賠、采購檔案的建立,市場信息的收集。同時,與供方和生產廠聯系貨物接送的時間、方式、到貨情況、質量饋及聯系售后服務事宜。凡由集團采供部代各生產企業采購的物資,采購合同簽訂后,由集團采供部采購人員將合同傳真至生產企業采購部。

  4、計劃、倉儲主管負責計劃匯總、接貨、記錄,接收報告的出具。倉儲、質量部門負責原輔包材的驗收,并出具檢測報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將本月收貨入庫單、檢測報告匯總連同原輔料庫存數傳真至集團采供部。設備由申請部門、工程技術部門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三)、中藥材采購:

  1、中藥材一般應實行招標采購,由于其價格隨市場行情波動較,一般3月需重新組織招標一次。

  2、在招標確定了供應商以后,應通過市場調研,上網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徑廣泛收集藥材價格信息,與供應商協商,不斷調整價格。

  四、審計監督

  采購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審計。

  在采購招標、采購詢議價、合同簽訂和采購結算過程中,除有生產、質量、使用部門、工廠維修部門及相關領導參與外,財務、審計部門要全程參與。財務部門主要負責材料價格的核查,審計部門主要負責合同條款的審核和財務支付的事前事后審計。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

  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審計部門將有權對有關人員提出降級、處罰、開除的處理建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單位黨風廉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負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財政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的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

  第九條單位應加強對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單位的貨物采購、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單位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五條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六條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十九條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條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一條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三條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六條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

  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第三十五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第三十六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第三十七條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適用于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

  行政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行政: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等行政單位管理制度

  行政單位內部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行政辦公室管理制度辦公室工作是公司的窗口,是關系到公司整個工作上請下達的重要環節,為了使辦公室的工作真正達到服務、協調、高效的目的,更好地發揮好辦公室工作的職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請示報告制度:

  1.向總經理報告接收到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情況,同時請示及時處理的意見。

  2.及時報告上級的文件、電話通知和交辦的急事,并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及時有效地處理好這些工作。

  3.對突發的緊急事件,立即請示報告,并根據領導批示意見立即辦妥,事后匯報辦理情況。

  4.對有爭議的工作和事情而決定不下,應請示報告,在取得領導明確批示意見后,即開展工作。

  (二)文件的起草、校對、審批、傳閱制度:

  1.公司的重要文件由秘書起草,編好文件編號、標明擬發單位(人)、印制份數,呈報總經理審批后,交付打印,并在校對無誤后,交由檔案員上報下發,同時做好登記。

  2.各部門起草的文件,經由秘書審閱,呈報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后,交付打印,由檔案員上報下發,同時做好登記。

  3.上級來文,由秘書進行登記,并填好文件傳閱審批單,呈報總經理閱批。同時根據總經理批示的意見進行傳閱、督辦、并做好文件的回收、轉存。

  (三)印信管理制度:

  1.印信的種類:公司印章、部門章、總經理名章、總裁名章。

  2.印信的使用規定: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章。如需要,還應加蓋總經理名章或總裁名章;

  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加蓋部門章。

  3.印信蓋用:文件需用印,經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4.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印章因公外出使用,做好登記備案,如有遺失或誤用,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5.監印人對未經核準的文件等,不得擅自用印。

  6.印信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7.禁止攜帶有印鑒的空白信件。

  8.開啟和報廢印鑒,均須按有關規定正式行文,由辦公室統一承辦。

  (四)保密制度: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機構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公司秘密包括的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討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紀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資料;

  7〉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其他事項。

  6.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檔案員負責執行;

  2〉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經總經理批準;

  4〉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

  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

  不準通過其它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責任與處罰: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3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6條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為他人竅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會議管理制度: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六)考勤及請消假制度:

  1.公司機關人員應自覺遵守組織紀律,嚴格上下班打卡制度。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按時打卡,應在次日由部門負責人出具證明并簽字,再由辦公室簽字后方予補勤。否則視同遲到或早退處理。

  2.公司機關人員有事請假,需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同曠工處理。請假在半天之內,經部門負責人簽批;

  一天之內經分管經理批準;

  一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并在休假后及時向簽批領導消假。

  3.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員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職員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職員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

  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

  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批準;

  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XX元。

  (七)接待管理制度:

  1.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應做到文明、禮貌、熱情并向接待領導做好引見工作。

  2.公司招待就餐原則上在酒店。到酒店就餐,必須到辦公室開派餐單方可。如遇特殊情況需外出就餐,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于次日向總經理報帳簽字。

  3.辦公室每月匯總酒店的就餐明細,報總經理審閱,嚴格控制好招待費的開支。

  (八)通訊費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訊費用每月由辦公室負責到電信局對帳結算。爾后報總經理審閱簽字后方可報銷。

  總經理的手機費用按實報銷。中層以上干部的手機費用按每月300元包干使用,節支歸公司所有,超支部分按每季度的考核從本人的工資中抵扣。

  (九)打字復印及印刷品的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門的微機、復印機的日常耗材由各部門各辦公室提供使用明細,經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購買發放,發放時由領用人簽字。辦公室微機管理員建立每臺機器耗材的使用數量及價值回收臺帳,并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2.公司各部門使用的印刷品、部門負責人提報規格明細和數量,經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印刷,均由檔案室進行登記入帳,并負責管理發放,屬公司的列管理費,屬下屬單位的列施工費用。檔案室對印刷品的管理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十)辦公用品的購置與發放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購置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置。

  2.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各部門每月初應向辦公室提報所購物品的明細,辦公室將根據庫存情況,上報審批后統一購置。

  3.固定資產的購置,經審批購買后,辦公室統一登記入帳,交由需用人使用。使用人應加以愛護和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無故損壞,發現上述情況,將由使用人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所丟失或損失物品的凈值計算。

  4.低值易耗品的發放,辦公室應做好發放登記,并做到帳物相符。

  (十一)檔案管理制度:

  l.檔案的分類:

  施工技術檔案、財務檔案、人事檔案、機械設備物資檔案、工程決算與工程合同檔案、圖集、圖書、音像照片檔案、文書檔案、其他檔案。

  2.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

  1〉立卷歸檔要求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卷面整潔干凈、嚴禁亂涂亂畫;

  2〉歸檔的原始記錄簽證應真實、齊全,日期、部位明確,嚴禁事后增減或涂改,使用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存放處,以備查詢;

  3〉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工作需要,編制目錄、卡片、索引等檢索工具,編輯檔案文件匯集的各種參考資料,以便于查閱。要定期檢查檔案存放狀況,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及時修補、復制或,作其他技術處理,機密文件、資料歸檔要注意保密,并采取專門的保密措施,專門保管。

  3.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的時限:

  1〉文書文件等類檔案資料每年內歸檔一次;

  2〉財務檔案每年歸檔一次;

  3〉施工技術檔案,質量體系運行管理資料在工程竣工驗收后12日內完成歸檔工作。

  4〉工程經濟檔案,在每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內,完成歸檔工作。

  5〉公司人事檔案、職工技術、職工勞資、社會保險及車輛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一次;

  6〉質量安全資料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一次;

  7〉公司大型機械設備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一次。

  4.檔案的查閱與借用:

  1〉檔案歸檔后,需查閱或借用時,必須經專業部門的負責人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并由檔案員做好登記,否則任何人無權查閱或借用;

  2〉凡屬公司需對外保密的檔案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批準,辦好登記手續后,方可查閱或借用;

  3〉各種圖集、書籍、文書檔案由檔案員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

  4〉查閱檔案資料只限所查范圍,不得翻閱無關內容,對檔案資料必須注意愛護,不得損壞,不得涂改、勾畫、剪截和拆卷,更不準抽取或撕毀張頁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檔案員有權立即制止,停止查閱;

  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對批準摘抄、復制和借出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準公布、翻印、轉借和擴大閱讀范周圍;

  6〉利用檔案資料完畢后,要親自送還,經審查無誤注銷查借手續。

  5.檔案鑒定銷毀:

  1〉按照國家標準,檔案保管期限劃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永久指無限期保存;

  長期保存為16--50年;

  短期保存為15年以下;

  2〉短期保管的檔案,15年期滿后應組織鑒定小組進行復查,經領導批準后可以銷毀;

  長期保存的檔案滿50年,經鑒定小組再次鑒定確無繼續保存的必要,經領導和有關都門批準后方可銷毀;

  3〉對需要銷毀的檔案,要編造檔案銷毀清冊,按照規定的標準手續進行銷毀,銷毀時必須有兩人以上監銷,監銷完畢,監銷人員要簽字。

  4〉檔案資料保管期具體分類劃分詳見國家檔案法或青島市檔案管理規定。

  (十二)公司復印機使用制度:

  1.復印文件資料耍辦理登記審批手續,詳填復印時間、標題、份數,經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以及核稿人批準簽字后方可復印,超過30份的原則上應打字印刷。

  2.不得使用復印機復印絕密文件和個人材料,否則需公司領導批準。

  3.復印機由專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員非經允許不得自行開機。

  (十三)公司打字管理制度:

  l負責打印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和公司領導同意印發的資料會議紀要等文件材料。

  2.凡需打印的文件必須經核稿,領導簽發及編號后,方可予以打印。

  3.打印文件材料要辦理登記手續。首先填好文印單,然后送公司或職能處室至領導以及核稿人簽字后。有核稿人送打字室打印。

  4.凡送打字室打印的文件、表格等,字跡要清楚,語句要通順。

  5.文件打印完畢,收稿人當面清點原稿中的正文部分及打印好的文件并簽字,方可取走打印件。

  6.打字室為機要部門,打字員要嚴守機密,做到不泄密,不失密,和打印無關的人員不能進入打印室。

  (十四)公司的.報刊、郵件、函電收發制度:

  1.公司的公私報刊、外來郵件、外發公啟、函電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收發。

  2.公司各部門因公需外發函、電,經辦人應到辦公室審批或登記后可自行到郵局發,也可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3.外來郵件一律經辦公室簽收分發。

  4.凡掛號、書籍、包單、匯款單、貨運單等由辦公室及時通知收件人并辦理簽收手續。

  5.一般公啟函電和職員私人信件,由辦公室每天收后及時送到各個部門或本人。

  6.不論公私郵件辦公室應隨到隨清,及時分發,不得丟失損壞,擱置延誤。

  7.報刊訂購每年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一次,各部門可自行根據需要書面申請,總經理批準到辦公室辦理。個人訂購可由辦公室辦理。

  8.報刊的收發均由辦公室負責并及時分發到各部門或個人。需集中裝訂閱覽的要做好管理工作。嚴禁個人私自拿走。

  (十五)值班制度:

  1.公司因工作需要,實行部門經理級輪流值班制,值班時應保持不漏崗、不退崗、按時交接班。

  2.及時準確地傳達上級指示、通知、重要信息和電話,能決定處理的事件立即辦,否則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負責處理和接待來訪者,并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如匪警、匪盜、火警、水災等事件。

  4.應堅持記錄值班日志。記載的內容應準確無誤,實事求是。值班人應簽名。

  (十六)衛生管理制度:

  1.辦公室對辦公樓內的衛生工作負全責,經常不定期的對各衛生區域的衛生責任人進行督促、檢查,確保辦公樓內的衛生狀況始終保持整潔。

  2.各衛生區域的責任人應對自己所管轄衛生區域盡到職責,經常督促檢查,及時處理好出現的問題。

  3.辦公室對辦公樓內的會議室、接待室、圖紙會審室、教室和公用樓道、廁所的衛生負責,確保天天清掃,保證上述場所的衛生清潔狀態。

  (十七)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為使公司車輛規范化管理,與社會車輛管理同步,充分發揮一切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運輸車輛均由公司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2.公司機關車輛均由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與調配。除公司總裁專用車外,其余均為公司共同使用。

  3.公司機關車輛到市區以外辦事用車,應向車輛主管部門申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機關車輛任何領導及相關部門用車,必須遵守公司用車制度,凡因私用車應事前請示經理辦公室。

  5.公司所有車輛行車前須認真做好例行安全檢查,在運行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認真學習新的交通法規,若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司機每日要做行車日記,記錄出車情況,每月向車管部門報當月的行車情況,車管部門審核。

  7.公司的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在30分鐘內必須向公司分管部門報案,說明事故原因,不允許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果都要有當事人簽名。

  8.對違反交通規則或因本人平時對車輛沒有很好檢查各安全部位,造成傷害時,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負擔。

  9.如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時,應迅速送到附近醫院進行治療,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準的問題不能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過失外,不能把原因全部攬于自己。

  10.年度審驗均由公司車輛主管部門組織,各種車輛在接到年審通知后,一律按年審要求進行保養修理,達到一次上線合格。如三次達不到合格,罰車主負責部門500—1000元。

  11.節假日需要用車的部門或個人,應呈請領導批準后方可調派。

  12.對批準的非公用車人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料費用和過路費。

  13.特殊情況如職員重病必須用車的經批準可以免費使用。

  14.駕駛員不準把車交給無證和轉借他人駕駛,發現類似情況一次者立即開除,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15.油料消耗控制標準:桑塔納轎車百公里10公升,五十鈴大頭百公里10公升,大面包百公里12公升,吉普百公里10公升,皇冠百公里12公升,……車百公里…公升。

  16.修理及保養應根據車輛技術要求及規定保養里程進行定期保養,因不及時保養、經檢查造成車輛各部位提前受損,比同類車輛提前搞三保的費用自己負擔50%,需要修理的車輛提前以文字形式說明要修理的部位,填報修理審批表,報分管部門審批,到指定定點修理廠進行修理,費用由公司核實無誤后統一結算,修理期伺更換的零部件應帶回公司認定。

  17.車輛報修應根據報修申請填報表的項目修理,經分管部門認定后方可進廠修理,填報表沒出現的修理項目自行修理的由本人負擔。

  18.建立各種車輛的技術和維修檔案,以便查詢。

  19.獎勵辦法:修理費今后不做考核,但超出范圍的修理費由個人負擔,油按節余額的70%獎勵個人,虧油按每公升市場價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一次,報經理批準開除。

  20.購買新車裝璜一次性完成(坐套各一套,鋪底)其它費自負。

  21.年內出現一次交通事故,修理費超出同類車輛300元以上,虧油及對車輛保養不良的駕駛員不能晉升,情節嚴重的調離本工作崗位。

  22.駕駛員應有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用公車辦私事,工作積極主動,服從領導,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準無故缺勤。

  23.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制,即做到機油、汽油、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回、喇叭、燈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確保交通安全。

  24.以上制度各部門以及總公司直屬單位均應執行。

  (十八)職員基本紀律:

  1.守時: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提前10分鐘進入工作狀態;

  3〉按時參加業務例會。

  2.儀表:

  1〉按規定著裝,工作時間男職員穿中、深色西裝,深色皮鞋、淺色襯衣,佩戴領帶;

  女職員穿職業裝;

  不得穿牛仔褲、旅游鞋;

  2〉男職員頭發不過耳部、不留胡須;

  女職員不得留奇異發式,不得濃妝艷抹;

  3〉工作時間講普通話;

  4〉員工之間應互相稱職務;

  5〉工作時間佩戴工作卡。

  3.禮貌:

  1〉禮貌待人,員工之間早晨上班相互問侯,下班時互道再見;

  2〉客人來訪,接待人員應起立面帶微笑,向客人問好;

  3〉來訪客人要離開時,必須送到門口;

  4〉在公司內不許與客人爭道而行;

  5〉接聽電話首先講“你好,XX。”傳話聲音要輕且清晰;

  6〉尊重領導,尊重同事。

  4.整潔:

  1〉外出或下班、工作完畢,辦公桌面保持整潔,只允許放茶杯及文具;

  2〉辦公桌椅不許掛放任何衣物;

  3〉公司各種設施未經許可不得張貼圖片等;

  4〉保持辦公區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5〉離開辦公室請將椅子推至桌底;

  6〉不準向窗外亂扔雜物等。

  5.保密:

  1〉公司下發各種文件均須保密,要妥善保存,不得遺失外借;

  2〉不在公共場所談論集團業務,不做有損集團形象的事宜;

  3〉進入他人辦公室,未經主管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翻閱他人的文件;

  4〉倡導提合理化建議,但不允許背后議論集團或公司事務。不談論個人收入。

  6.秩序:

  1〉辦公區域不許嬉戲打鬧,不許大聲喧嘩,不許閑聊、打牌、下棋;

  2〉公司內禁止吸煙;

  3〉工作時間禁止閱讀娛樂性的書籍或無關報刊;

  4〉工作時間不準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要簡短;

  5〉工作時間不許串崗,辦事不許拖拉或無故逗留,辦事完畢即離開;

  6〉工作時間不準私人會客,工作時間不得進餐。

  7.節儉1〉愛護公司設施,造成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2〉節約水電及一切辦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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