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力施工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熱力施工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力施工合同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合格工程標準為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項目負責人: 承包人委托的職權:
項目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在開工前提交,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二. 工程質量檢驗 :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十三.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
基礎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主體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與檢查 :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 費用.
十五.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
工程取費按丙類計算,執行現行內蒙地區定額標準結合圖紙和實際工程量為計算依據,參照當地的政策.法規.文件.現行材差和人工費調差.主體兩層封頂后發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體全部封頂后發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裝修工程中期發包方支付裝修工程的`造價60%工程款,完工驗收合格后一月內支付工程款額度達到工程總造價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確認 :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十七.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5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材料設備供應 :
由發包人所供應材料必須符合使用標準并且不得高于當地市場價格,工程竣工結算時執行地區定額材差指導價格.
十九.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二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1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二十一.違約、索賠和爭議 :
爭議發生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違約方并承擔工程總造價 5%違約罰金,并承擔給對方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十二.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二十三.保險 :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二十四.合同終止和解除 :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驗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結算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圍和時間:
保修范圍有防水項目保修期限2年. 給排水項目保修期限1年.供熱項目保修期限2年.維修經費使用預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熱力施工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清水四組中心村312國道南北兩側
二、工程內容:
1、國道南接通到北總管道,架設厚度4.0cm108管180米,砌留水井5個。
2、國道北側架設厚度4.0cm108管360米,砌留水井8個。
3、架設Φ300PE管下水管道540米,砌下水井9個(注:管線長度根據實際開挖丈量結算)。
三、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價款
工程款共計222970元,其中:暖氣管道540米,共計16087元;下水管道540米,共計62100元。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管道走向、放線。
2、甲方應提供乙方安裝管道時臨時水、電供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建設區域的管理協調工作。
4、乙方所購買的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5、乙方負責供暖調試,并達到設計要求,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施工時應充分考慮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維護方便。
7、乙方負責施工中對甲方其他設施的'保護,如有損壞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8、乙方應充分考慮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復浪費。
9、乙方負責在施工結束后,將工程正式管網圖紙一式兩份提供給甲方。
六、安全施工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工程安全要求嚴格操作規程,若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七、質量保修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如不按時完成工程,每天按總工程價款的5%扣除違約金。
協議經雙方簽字即可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小城鎮建設辦公室保留一份。
本合同的附件或附加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反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熱力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施工_____________內部改造交由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內部二次網進行改造。
二、合同工期
完工時間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三、工程質量標準及說明
符合供熱管網施工標準的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整
五、工程付款方式
先行交付改造所需人工及材料款總造價60%即_____________,剩余款項待施工結束后一并結清。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已方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按標準要求組織施工,保證施工質量。
2、現場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提出的治安、消防規定。
3、現場安裝完畢后,由乙方將現場衛生進行清理,保持泵站內整潔。
七、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熱力施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施工_____________內部改造交由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內部二次網進行改造。
二、合同工期完工時間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三、工程質量標準及說明
符合供熱管網施工標準的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整
五、工程付款方式先行交付改造所需人工及材料款總造價60%即_____________,剩余款項待施工結束后一并結清。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已方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按標準要求組織施工,保證施工質量。
2、現場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提出的治安、消防規定。
3、現場安裝完畢后,由乙方將現場衛生進行清理,保持泵站內
整潔。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熱力施工合同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熱力管網工程建設中的權力義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永陽路熱力管網工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
工程內容:熱力管網的基礎開挖,管網的連接、保溫,檢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綠化的恢復等。
工程地點:永陽路(東段、西段)。
工程量:定額及取費標準執行《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20__)、《陜西省建筑、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及其勘誤表(20__)、《陜西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及其勘誤表(20__)、《陜西省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價目表》(20__)、《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20__),勞保統籌按規定計取,由甲方代繳。人工單價執行陜西省相關文件規定。
如果該工程中相關內容在以上定額中沒有適合標準的,雙方則結合現行市場價協商確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圖施工,材料調度實做實結,乙方所購材料(主材、設備、配件)必須是國家標準生產廠家,按施工圖材料表中確定的規格、設計選型品牌購買,并按國家熱力工程相關規范嚴格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相關資料及樣品,經甲方認可后,方能采購使用,并作為竣工驗收依據,未經甲方認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材料單價中有暫定價的執行暫定價,無暫定價的執行合同簽訂當期的《陜西工程造價管理信息》(材料信息價) ,合同簽訂當期信息價與施工當期信息價不符時,經甲方審核確認后計算差價,差價部分按價差調整,只計取規費、稅金。
三:開竣工時間
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暫訂20__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達開工通知書開始計算,具體工期雙方另行協商,以補充協議為準。
四:工程規范
按下列標準執行,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并執行國家及當地的相關標準規范施工,并按各地區[熱力管理條例]和最新規定執行。
1、《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264-20__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__
3、《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20__年版) GB50057-20__
4、城市供熱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 28-20__
5、《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JJ33-20__
6、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范 GB 50235-20__
7、現場設備、工業管網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36-20__
8、埋地鋼質管道石油瀝青防腐層技術標準 SY/T 0420-1997
9、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R0004-20__
10、城鎮供熱直埋熱水管道技術規程 CJJ/T 81-20__
11、《高密度聚乙烯外護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預制直埋保溫管》CJ/T114-20__
12、《高密度聚乙烯外護管聚氨酯硬質泡沫塑料預制直埋保溫管件》CJ/T155-20__
1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 GB/T 8163-20__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責任與義務
1、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提供給乙方滿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圖資料及其它基礎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負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時間順延。
2、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3、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責任與義務
1、按合同規定,保質保量完成工程進度,對工程質量負責,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圖等文件資料后,按照預定的工程節點制
3、做好采購、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報驗,及辦理相關手續。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時且涉及工程變更或影響工期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相應的技術措施或工程特殊保護措施給予答復或批準。
2、工程驗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損失其費用由甲方承 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損失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應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處理意見并通知乙方復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應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復工。無論何方超過四十八小時還不能復工,造成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工期相繼順延。
4、有全新技術(PE管、管件)使用按設計達標,乙方服從甲方, 如國家沒有標準,按當時PE管材企業施工標準進行計取,甲方按PE 管材企業廠家能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機械設備給乙方使用,其費用按國家標準計取。 七、工程量確認
1、乙方提出變更設計,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因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單位工程設計變更金額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報業主驗收、簽證后,在當年12月份一并匯總結算;單位工程變更金額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簽證。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當月25日。
八、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方式、時間和比例:
(1)月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工程進度表,經發包方確認后,按確認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進度款累計支付至合同價款(合同價款=合同總價-預留金+工程變更)的'85%時停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過項目審計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計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兩個采暖期,如無質量問題,質保期滿后不計利息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本工程無預付款
九、材料設備供應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有廠家的合格證書,均應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合格”標準。采購前須將材料、設備樣品報甲方確認簽字并封樣后方可訂貨,材料進場必須經甲方和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因材料、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竣工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質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無正當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時還不能復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原 則上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合同終止。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內容及時履行包含付款在內的相關義務。
3、違約方承擔了違約責任后,甲、乙雙方通過協商還可以繼續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書面提出違約,被指出違約方需在七天內予以答復, 不予答復視同認可。
十二:其它事項
1、甲方向乙方下達進場通知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施工 圖,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乙方應編制施工組織 計劃方案及單項工程預算進度表,經甲方審定后方能實施。
2、乙方管理人員和涉及壓力管網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隨 時接受當地職能部門及甲方人員的檢查。
3、在施工中無論發生任何事故時,不管何種原因,現場當事人均應先積極組織搶救,待施救完畢后再劃定責任實行追究。
4、施工協議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義標準不全時,應按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印發的[47條規定]精神,雙方協商補充執行。補充協議與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
5、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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