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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旅媸切【幷淼氖┕がF場項目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1
一、項目部質量安全例會制度:
項目部每一周一次進行安全、質量例會和每周的班前會制度,強化全員安全、質量意識,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的能力,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
度目標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狀態,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4、檢查工程質量核定及工程款(人工工資)支付情況。
5、解決一些需要協調(處理)的有關事項。
二、項目部評比及獎罰制度:
項目經理部按項目工資總額的5%作為質量、安全獎勵基金,由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考核使用,項目考核內容為:
1、科室質量、安全管理考核;
2、工段班組質量、安全考核;
3、質量安全事故處罰;
4、各單位工程質量責任人考核獎罰。
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充分調動全體員工,搞好工程質量的積極性,堅持做到獎罰兌現。
三、工序三檢及交檢制度:
嚴格執行質量三檢制,層層嚴把關,上道工序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各分部、分項工程,尤其是隱蔽工程每個工序施工完成,必須班組自檢。未達到合格不予驗收。
2、班組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施工質量管理人員驗收,驗收通過再通知公司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3、公司驗收后,通知監理,由監理組織業主、設計、質監等有關部門代表參加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履行鑒字手續。
4、對連續作業的工作,實行交接班制度,各個施工環節,上一班人員必須對下接班人員進行質量、技術、數據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記錄,保證施工質量不受影響。
四、質量與經濟掛勾制度:
為保證工程質量、實現計劃目標,項目部建立一套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把各項內容,計劃目標作為一項硬指標,與經濟利益掛勾,對目標計劃未實現,項目管理人員扣工資總額20%,并全年獎金扣發,目標計劃實現,公司給予表彰,經濟獎勵、晉級、高功等。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任務和目標,分清職責,嚴格遵循一級抓好一級。
項目經理由企業管理部門考核。項目部其它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由項目經理負責考核,考核的結果作為分配的依據。
五、設計交底與技術交底制度
設計交底與技術交底是工程施工前一項重要內容:
1、在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工程施工圖紙數套。
2、在設計技術交底前,總工程師應組織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對圖紙以施工圖冊為單位進行審閱,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記錄,以書面形式打字成文。
3、為了減少圖紙的差錯,將圖紙中可能存在的質量隱患與問題消滅在工程施工之前,使圖紙更不符合工程施工現場具體要求。
4、設計技術交底與設計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召開,由設計單位負責將設計意圖、工藝布置、結構設計特點、工藝要求、施工技術要求、施工技術措施和有關注意事項進行認真細致的交底,并對參加會議的各單位提出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答疑、研究、協商、擬定解決的問題的方法。
5、設計技術交底的目的是為了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了解工程設計特點和設計意圖,正確掌握關鍵部位的質量要求,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順利進展。
6、技術交底:以設計圖紙施工質量計劃、工藝流程、施工工藝。質量檢驗評定為依據,分別以書面形式向班組做交底,并在實施過程中做跟蹤檢查。
六、掛牌制度
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必須實行掛牌制度,使整個項目全員都了解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制度。了解工程中所使用的機械操作規程,了解工程中所用建筑材料、技術指標參數,使用方法和工藝。
1、國家有關政策、方針、法令、法規、需要上墻掛牌。
2、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措施,需要上墻掛牌。
3、各級人員質量、安全職責、責任制,需要上墻掛牌。
4、建筑材料使用應分規格、分型號、分堆進行標識掛牌。
5、施工機械操作規程應分類掛牌。
6、施工區域易發生危險地段(部位)應標識掛牌。
七、原材料及施工檢驗制度:
原材料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關鍵問題,把好材料供應關,做好供方的評審工作,合格供方和合格材料方可采購,并做好驗證工作,嚴格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材料嚴禁使用,并及時進行退貨清常
1、每進一批材料均應有出廠合格證(質保書)。
2、鋼筋、紅磚、水泥進場后,必須由監理或業主現場抽樣,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砂要求含泥量,泥塊含量,篩分析試驗,淡化砂,還需有氯離子含量試驗,石子要有壓碎指標試驗,試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4、塑鋼窗,要用三項指標、角強度試驗,其它材料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攪拌站管理制度和計量設施精度控制措施:
(一) 管理制度:
1、攪拌站場地周圍應設置統一圍檔并搭建防雨操作柵。
2、攪拌站機體應安裝平衡、牢固,并有接地或接零保護裝置,并設專人負責操作,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
3、黃砂、石子骨料集中堆放在攪拌站圍檔內并按級配做好標識。
4、當班作業完畢后,及時清理干凈,并要確保攪拌站場地內排水暢通。配電箱應及時關閉上鎖。
5、施工所用的配合比要明示掛牌,材料必須過磅計量。后臺專人負責監護,應接受監理傍站人員監督,并按規定做好試塊留置工作。
(二)、計量設施精度及控制措施。
1、砂石子。水泥用料必須車車過磅計量,水要用自動控制水泵,每盤稱量的偏差應控制在水泥、摻合料、水、外加劑在2%以內,粗、細骨料在3%以內。
2、隨時做好水灰比控制,當黃沙含水量變化較大時,應及時調整用水量。并做好坍落度測試。
3、攪拌時間根據砼坍落度要求確定,一般不少于60 秒。
九、現場材料、設備存放管理辦法:
(一) 鋼筋加工場
1、鋼筋機械安裝應平衡、牢固,要有接地或接零保護裝置和可靠的安全操作防護裝置。并由專人負責操作定期維護保養,當班人作業完畢后,及時清理干凈,如場地內的鋼筋頭和雜物。
2、鋼筋堆放應搭好堆放架子,按不同規格,分類堆放,做好標識,同時保持場地排水暢通,并有防雨設施,以免生銹。
(二) 模板加工場
1、各種電動工具的電源配電箱內,按操作規程,加裝漏觸電保護器,并有專人負責操作,定期檢查維護。
2、凡需加工的模板料應按規格堆放整齊,并做好標識,當使用完拆模后,應及時清理干凈。
3、模板加工場內嚴禁吸煙,并懸掛,禁止煙火警告牌,同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 砂石料堆場:
砂石料堆場,統一設置在攪拌站內,并對堆料場地做好硬化地處理。進入堆場的砂石料應按不同級配,規格分類堆放,并做好標識,確保原材料在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四) 磚塊堆場:
進入工地的磚塊統一堆放,在各個區指定場地內。并按規定的高度碼放整齊。同時及時清掃使用后的磚塊碎屑雜場,保持作業區內的環境整潔。
(五) 鋼管堆場:
凡進入工地使用鋼管應在各作業區指定場地內,整齊堆放,不得隨意亂堆。當使用完畢后,拆除的鋼管應堆放整齊,若不再使用,應將鋼管及時移到工地指定堆場堆放整齊。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確保深基坑及毗鄰建(構)筑物、地下設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關建設活動。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b51/t5026)規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級為一、二級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級劃分見附件二)。其工作內容包括為保證深基坑坑壁穩定和基坑周邊環境安全所涉及的巖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護結構設計、土方開挖施工、支護結構施工、涉及邊坡穩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關監測及檢測等活動。
第四條成都市建設委員會委托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對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成都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根據職責權限具體負責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范圍內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各區(市)縣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責權限負責本地區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設單位進行深基坑工程發包時,應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和檢測單位。建設單位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的要求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嚴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則上實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建設單位確需對深度超過五米的基坑工程實行單獨發包的',應辦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許可證,且應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為該分部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第一責任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由專業承包企業直接向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許可手續時,應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或材料: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已取得建筑工程規劃相關批準文件(經規劃批準的總平面圖及放線圖);
3、已依法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
4、已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施工現場具備基本施工條件、揚塵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質量的具體措施;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方案已按規定咨詢論證合格;
5、地基與基礎工程分項工程已通過施工圖審查,且建設資金已落實;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已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會簽。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對深基坑開挖區邊線外開挖深度2倍范圍內的建(構)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線等狀況進行調查,繪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圖,并將調查資料及位置圖及時提供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監測單位。建設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建設單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風險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地下管線、設施等的正常使用。
第八條勘察單位在進行建筑地基勘察時,應同時開展對需要支護的深基坑工程場地水文地質、周邊環境條件勘察及必要的巖土工程測試。建筑地基勘察報告中應包含深基坑工程場地的地層結構和巖土物理力學性質、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及計算參數建議、施工中應進行的監測項目、基坑開挖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及其防治措施等內容,并提出深基坑支護的建議措施。
第九條深基坑工程設計實行資質等級和資格管理制度。
凡按《成都地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b51/t5026)規定確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級為一級的基坑,建設單位必須將深基坑工程設計委托給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的單位進行;
凡按《成都地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b51/t5026)規定確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級為二級的基坑,建設單位必須將深基坑工程設計委托給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其以上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條深基坑工程設計文件包括支護結構、土方開挖、地下水控制、環境和管線保護、監測技術要求、基坑允許暴露時間及安全驗算書等內容。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文件必須加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印章。
第十一條深基坑工程設計單位必須依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設計,不得隨意變更巖土工程勘察成果相關指標數據,并應充分考慮基坑施工時對毗鄰既有建(構)筑物、地下管線、設施可能造成的影響。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作好設計技術交底和施工現場服務工作,對施工現場不按照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行為,應立即糾正并以書面形式向相關單位或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當基坑支護結構作為永久結構使用時,深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與房屋建筑主體工程設計單位密切配合,根據主體工程設計文件資料進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在編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時,應結合工程地質條件、基坑周圍環境、支護結構設計要求和施工工藝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包括建(構)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降(排)水、土方開挖程序;支護結構施工工序;監測、檢測等內容。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人應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或巖土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第十四條當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與勘察報告不符或者出現異常情況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共同研究解決,必要時應當補充勘察和修改設計。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建設工程質量綜合檢測類的質量檢測機構按規定組織有關專家對深基坑工程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咨詢論證,并形成專家咨詢意見書。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當發生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并迅速查清事故發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第十七條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損壞的,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受損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進行結構安全性鑒定,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監理單位應對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理,根據有關規范、規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資料,編寫監理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審核勘察、設計、施工、監測及檢測等單位的資質及相關技術資料,及時分析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監測、檢測資料;督促施工單位按經咨詢論證通過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關鍵施工部位進行旁站監理;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及隱蔽驗收等。
第二十條深基坑工程施工單位應對基坑工程及周圍環境進行變形監測;當深基坑開挖邊線外2倍基坑深度范圍內存在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時,建設單位還應委托具備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深基坑工程及周圍環境進行變形監測。
變形監測時間應從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畢止。監測對象包括基坑支護結構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響的毗鄰既有建(構)筑物、地下管線等。監測項目、頻率、時段、精度等應符合技術規范、標準、規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監測單位應當根據國家規范規程、勘察報告、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須經監測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后,方能實施。
監測單位應當及時將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后的監測分析情況向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通報。當監測數據異常或監測數據超過設計報警值時,建設、監理、施工、設計等相關單位應分析原因,進行處理。變形監測單位對提供的監測數據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深基坑工程質量檢測基本內容應包括原材料、試塊(件)的常規檢測,以及樁身完整性和錨桿承載力的專項檢測等。深基坑支護結構質量檢測結果不能滿足設計或規范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立即組織施工單位及設計單位制定加固處理方案,并按原技術審批程序履行審查、批準、咨詢論證等手續。在深基坑支護結構加固措施實施完成前,不得進行基坑內的施工作業。
第二十三條深基坑支護結構施工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組織基坑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及總承包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深基坑工程質量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進行地下室施工及其質量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單位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理深基坑工程移交手續,書面告知總承包單位使用注意事項,并定期對深基坑的安全狀態進行回訪巡查。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應在深基坑工程驗收合格后,將質量驗收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報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應盡快組織地下結構工程的施工,凡超過設計允許暴露時間且未進行地下結構工程施工的基坑,應組織基坑的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對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重新進行評估,將評估報告和整改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及時有效地處置發現的安全隱患,并在必要時責令建設單位對基坑進行回填。
第二十六條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測、檢測、咨詢論證等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技術規定,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傷亡事故,確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實施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統一監督管理部門,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委托拆管、安監、建管等機構,具體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監督和隊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簡稱拆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撠煵疬w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ǘ┴撠熀税l拆房施工單位的《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
。ㄈ┴撠熮k理拆房施工安全監督手續。
。ㄋ模┴撠煂Σ鸱渴┕挝、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進行核準、登記管理。
。ㄎ澹┮婪ú樘幉鸱渴┕ぶ羞`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和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拆遷人應將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給具有拆房資質的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應將工程發包給具有《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的.拆房施工單位。拆管部門和拆遷人、拆遷人和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和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拆房施工單位從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條件:
。ㄒ唬┎鸱渴┕挝槐仨毴〉谩恫鸱渴┕挝毁Y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后,方有資格從事拆房施工。
。ǘ┎鸱渴┕挝槐仨毥⒁苑ǘù砣藶榈谝回熑稳说陌踩a逐級責任制、明確逐級安全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系。
。ㄈ┎鸱渴┕挝粚氖虏鸱渴┕さ淖鳂I人員必須依法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ㄋ模┎鸱渴┕挝粦鋫渑c拆房工程度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拆房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拆房作業,同時,拆房施工作業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拆房施工作業。
第七條 拆房施工作業前的安全管理:
。ㄒ唬┎鸱渴┕挝辉陂_工前應到安監部門辦理拆房安監手續,同時應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準登記手續。
。ǘ┎鸱渴┕挝粦鶕鸱抗こ痰木唧w情況,編制拆房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其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安監部門備案。對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種作業方法拆除的項目,其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等應報公安等有關部門批準。
。ㄈ┎鸱渴┕ぜ夹g負責人在施工作業前,應當向拆房施工作業人員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了解該項技術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ㄋ模┎鸱渴┕挝槐仨氃诠さ毓潭▓鏊O置下列標牌:
、殴こ谈艣r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拆房實施單位、拆房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項目經理、拆(竣)工日期、監督電話;
、品课莶鸪踩a牌;
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應設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實行封閉施工。
第八條 拆房施工作業時的安全管理:
。ㄒ唬 拆房施工作業應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拆除方案實施。拆除建(構)筑物通常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ǘ┎鸱渴┕ぷ鳂I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不得冒險作業。
。ㄈ┎鸱渴┕ぷ鳂I時嚴禁向下拋擲,拆卸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指定場所。
。ㄋ模┰诓鸱渴┕ぷ鳂I過程中,如發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如發現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須及時向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九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無錫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4
一、組織落實
1、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領導小組,制定一系列安全、質量、工期保證措施,做到加強管理、周密計劃、措施到位、責任落實、獎罰分明。
2、設專人定時收聽天氣預報,如遇雷陣雨、臺風等惡劣天氣,充分利用無線對講系統、手機等靈活性通知方式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通知各個系統負責人,采取相應對策,將災害造成的損失盡量減少,直至零損失。
3、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間作業,必要時按排凌晨和晚間氣溫降低時施工,并備好防暑降溫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發生。
二、材料準備
1、雨季來臨之前,備足、備齊防雨、防洪物資,彩條布、水泵等。
2、易損及易耗物資應準備充足,防止雨天脫貨,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在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準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雨季施工時,應保證現場運輸道路的暢通。經常打掃路面,清除積水。
3、雨季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設施,雨季來臨前,應對原有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修補、加固,必要時增加排水設施。
4、混凝土澆筑應盡量避開高溫時間段,另外混凝土攪拌站要定期測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時調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溫天氣對混凝土用濕草包覆蓋養護,澆水次數適當增加,用草包保持濕潤。夏季施工要加強混凝土的`養護,砌筑砂漿在規定時間用完。
5、雨季砌體施工時,應嚴格控制砂漿稠度,在保證墻體穩定性的前提下,適當降低砌體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漿浸雨后,應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攪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體豎縫應填滿砂漿,砌體頂面應擺干磚一皮或覆蓋防雨材料,以防雨水沖刷。有大風、大雨等異常天氣,應檢查砌體垂直度的變化,及時調整。晴天高溫時,墻體砌筑前,磚或砌塊應充分濕潤,這時砂漿的稠度可適當增加。
6、預制構件進場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點,堆放地點應夯壓密實,構件下墊枕木,四周設排水溝。
7、設備堆放場地、建筑加工場地太大,應增加防雷接地裝置,并在雷雨季節前,組織對現場所有的防雷接地裝置進行安全測試。
8、有關物資存放倉庫要有防潮設施。
9、做好已到設備的維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設備應做好防雨措施,隨設備供應的配件應入庫保存。
10、夏季高溫作業,現場應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業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強對電纜線及接頭的絕緣性能進行檢查,如發現破損現象應及時進行絕緣處理,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13、在潮濕的環境里從事焊接作業,應采取防觸電措施。
14、在深基坑內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強通風措施和監護工作,防止作業時發生中毒事故。
四、現場實施措施
1、雨季來臨前,應組織一次電氣設備接零、接地的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高空作業機械應安裝避雷裝置,雨天施工機械的電動機應進行覆蓋防雨;電源開關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燈具設防雨罩,如有大風警報,塔式起重機械應提前系好風纜繩。
2、臺風來臨之前,應對腳手架進行加固處理,盡量增加與結構的連結點;雨后檢查腳手架立桿支撐是否松動,以便及時整改。
3、雨季施工現場應有值班電工巡檢,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維護,防止破壞,造成觸電事故。
4、雨后應對塔吊、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沉降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5、對于特別惡劣的天氣,如大風、大雨、雷電等應暫時停止室外作業。
6、項目部應編制專門的夏季機具防臺風、防雷擊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應保證茶水的供應。
8、深基坑內及基礎施工作業應保證通風,施工人員輪流進行作業,加強控制。
9、高溫天氣應減少工作時間,應調整作息時間,嚴格控制人員中午加班加點,錯開13:00—15:00時的高溫時間,夏季施工搶兩頭。預防腳手架搭設等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因中暑而導致墜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臨邊防護關
1、電梯井、管道井,應在井底上方2m處用木板或竹架板設一道全封閉的首層防護。首層防護以上每隔2—3層設一道水平防護網。電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樓設有飄窗的立面洞口,應采用定型的方鋼管或鍍鋅管制做的柵欄,用膨脹螺栓固定。
2、未安裝欄桿的樓梯邊、陽臺邊、上人斜道外側邊、卸料平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樓層周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接料口外側邊、基坑周邊等臨邊部位,應搭設牢固的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1.2m,設兩道水平桿,外 掛密目網封閉,卸料平臺、出料口、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接料口,應設定型制做的安全防護門,防護門高度在1.8—2.0m,防護門上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載、層次牌等。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5
(1)由于卷材中某些組成材料和膠粘劑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易燃性。因此,在材料保管、運輸、施工過程中,要注意防火和預防職業中毒、燙傷事故發生。
(2)施工過程中做好基坑和地下結構的臨邊防護,防止出現墜落事故。
(3)高溫天氣施工,要有防暑降溫措施。
(4)施工中廢棄物質要及時清理,外運至指定地點,避免污染環境。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6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周、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著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著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7
一個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反映了本工地乃至整個企業各項管理工作水平的綜合體現,要實現文明施工,不僅要著重做好現場場容管理工作,而且還要相應做好現場材料、機械、安全、技術、保衛、消防和生活衛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為了切實做好上述工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現場場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設置簡樸規整的大門,門旁設立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姓名等內容。
。2)工地建立文明施工制度,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負責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平整,道路堅實暢通,有排水措施,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工后要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現場施工臨時水電派專人管理,不得有長流水、常明燈現象。
(5)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包括生產、辦公、生活用房、倉庫、料場、臨時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動力線路,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圖布置、搭設或埋設整齊。
。6)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清,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板,樓梯上的砂漿混凝土要及時清除,落地灰要回收過篩使用。
。7)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要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砼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要及時清理。
。8)建立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嚴禁損壞污染成品、堵塞貫通,嚴禁在建筑物內大小便。
。9)建筑物內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過臨時搭設的'豎井和利用采取其他措施穩妥下卸,嚴禁從窗口向外拋擲。
。10)施工現場不準亂倒垃圾及雜物,應在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堆放點,并定期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要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輸途中不得遺散。
。11)針對施工現場情況設置宣傳標語和黑板報,并適時更換內容,切實起到鼓舞士氣,表揚先進的作用。
2、現場機械管理
(1)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按平面圖固定安裝存放,遵守機械安全規程,經常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機械的標記、編號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2)清洗機械的排出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隨地流淌。
(3)特種機械必須是持有操作證者操作使用,其他機械定機、定人、定崗位使用,非機械操作工,一律禁止操作機械,操作者負責機械的維護,做到清潔無臟物。
3、現場生活衛生管理
。1)施工現場辦公室、倉庫保持清潔衛生,劃分衛生區域,經常打掃,并按規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時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內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
。2)食堂伙房及臨時買飯處所,要制訂衛生制度,保持整潔衛生,做到生熟食物隔離,要有防蠅防塵設施。
4、門衛制度
(1)必須提高警惕,盡職盡責,遵章辦事,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值班期間不得脫崗、睡崗、喝酒、打牌等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2)做好外來人員進出場登記工作。一切外來人員應當出示個人證件,自覺接受詢問、履行登記,嚴禁留宿工地。
(3)所有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設備、材料須持有關證明,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驗證工作,發現物證不符時,及時上報現場負責人。
(4)做好交接班記錄,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以避免造成損失。
。5)認真做好大門內外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6)夜間值班要進行巡邏,發現形跡可疑人員要進行盤問,并及時向值班管理人員匯報。
。7)對不遵守門衛制度、無理取鬧或有意擾亂門衛秩序的及時報告現場負責人。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8
為保證公司裝飾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隊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無關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工地,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此項工作。
3、公司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5、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6、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7、工程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工程部和副總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10、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1、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12、項目部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13、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4、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潔衛生要做到下班后專人打掃,材料堆放整齊。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張貼《工地規章制度》,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此項工作。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9
1、執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與相關方(變壓器等安裝單位)簽定安全協議,編制合理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具體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組織落實、實施;
2、施工現場供電采用三相五線制,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機械設備用電“一閘一機一漏一箱”,接地和防雷設施到位,滿足對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要求,嚴禁亂拉亂搭電線照明,做好安全警示標志;
3、照明用電使用安全電壓;
4、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專人(電工)負責用電機械設備及電力設施和線路的'架設和維修。電工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操作檢查維修人員及電工等按規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6、進行臨時用電檢查驗收和定期安全檢查,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標準,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10
一、 進場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整齊,不亂堆亂放。
二、 門房周圍、辦公室、工具房、施工現場硬化地面,必須派專人材料、保持清潔衛生。
三、 修排水溝、及時排除施工造成的污水,并保證污水通過沉淀后再排放。
四、 現場禁止大小便,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對每一次違規者,將勒令退場。
五、 盡可能地將施工場地作硬化處理,以便清掃,保持清潔衛生。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對酒店施工隊伍的管理,強化酒店裝飾施工項目現場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確保工程按計劃順利進行,酒店早日開業。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訂相關制度如下:
一、凡進入酒店施工區域進行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需提前到酒店工程指揮部填寫《施工登記申請表》(需注明施工單位、施工部位、施工人數、施工負責人及聯系方式、施工所需要時間以及攜帶物品等)
二、施工隊伍負責人持《施工登記申請表》、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個人一寸免冠相片一張到酒店工程部辦理《施工出入證》。
三、施工單位持有酒店工程部簽字的《施工登記申請表》,統一佩帶《施工出入證》進入酒店施工區域,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攜帶物品的檢查確認。
四、凡因工程需要在酒店內留宿的工人,由所在施工單位持《住宿申請表》到工程部辦理住宿手續,領取《住宿證》,并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五、禁止吸煙。
六、按規定路線進出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打鬧,并在指定施工區域內施工,嚴禁進入酒店其他非施工區域。
七、酒店施工區域和公共場所嚴禁吸煙、飲酒、和隨地便溺,違者將按酒店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到保安部申請明火作業,在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后,并配置好滅火器后方可進行。
九、在施工結束后,酒店工程部要核對施工單位攜帶出酒店的物品與進入時是否相符。
十、后附各項施工管理規定和表格,望各施工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認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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