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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獲肯定不少,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后感了。那么我們如何去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歡迎大家分享。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再審被申請人A:姓名,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再審被申請人B:姓名,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因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再審申請人不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下達的(20xx年)大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
申請再審的請求
1、撤銷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大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駁回再審被申請人A的全部訴訟請求。
2、再審申請人的上訴及申訴費用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再審事實與理由
首先,原審法院與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有重大錯誤。再審申請人不是遼B12345轎車所有人,該車所有人為再審被申請人B.20xx年4月8日普蘭店人民法院下達的(20xx年)普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遼B12345轎車所有人為再審被申請人B,且該車因發生交通事故所得賠償支付給被申請人B.但二審法院對此事實視而不見,強行認定:再審申請人允許再審被申請人B購買的車輛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從登記生效的這一刻起,再審申請人與該車的'權利義務不可分割。權利與義務統一,利益與風險共享是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哪有法院判車輛所有人只承擔義務,不享有權利的這是二審法院錯誤之一。
其次,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主體的認定,盡管我國法律尚無統一規定,但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中可以解讀:對肇事車輛的運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運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權構成要件者才是賠償義務主體。按照二審法院認定的“登記生效之日起,再審申請人與該車權利義務不可分割”,那么被盜車輛肇事的賠償義務主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為何只認定是駕駛被盜機動肇事者而不認定是該車登記者還有在沒辦理機動車買賣過戶登記的手續,買方駕車肇事案,最高人民法院為何只認定買方為賠償義務主體,而不認定登記的機動車車主為賠償義務主體原因只有一個,賠償義務主體應是具有對肇事車輛運行起支配作用,享有運行利益,而不能簡單認定登記的車主。故二審法院認定再審申請人為賠償義務主體是錯誤的。
再次,二審判決程序違法,沒有通知對本案負有主要賠償責任的主體到庭,違反民事訴訟法程序規定。
綜上,再審申請人特提起申請,請求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立案再審,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審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xx
申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2
申請再審人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
被申請人李某
被申請人某某村委會。
再審請求
再審申請人認為該判決書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損害了案外人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小組組民的利益。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和裁定書,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2月13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中的原告李某訴被告某某村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20xx年3月20日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于20xx年9月30日前發包給原告李某同等級別土地4.695畝,承包期間至20xx年9月30日止。后原告李某對此判決書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某某法院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重審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自三類地承包到期后,發包給原告該類地7.695畝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該類地起,承包二十年。后法院又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補充判決被告某某村委會自20xx年6月15日孫某的承包地8.54畝到期后,發包給原告7.695畝耕種。以上是該案審理的基本過程。20xx年7月7日某某法院執行工作人員依據上述判決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申請再審人發現上述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也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利益。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審查處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屬于某村民委員會,作為村委會無權向外發包,其與案中原告李某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書中的承包地所有權屬于第三生產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可以認定案中的標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發包的權利主體應當是第三生產小組而不是村委會。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當然也是無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執行的標的的所有權也并非屬于村委會而是為第三生產小組所有。20xx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書將案件的標的物明確為孫某承包的土地,孫某的承包地到期后由原告李某承包,這種判決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孫某承包的土地歸屬于第三生產小組。作為第三生產小組完全有權利在孫某承包的土地到期后再次分別承包給第三小組中的其他成員。而事實上生產小組也已經將承包土承包給了其他人等十余戶。人民法院不能執行案外人的財產。
第三,某某縣人民法院重審后的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將合同的標的進行了變更,顯然與法無據。該案中的承包合同書中的標的.物是果園(土地),由于該承包的標的不存在了(判決書中也查明了再實際返還原承包地已不現實),判決書將合同中的標的在判決的主文中確定村民委員會的三類地再承包給原告李某。后在民事裁定書中又進一步將該三類地明確為孫某承包的土地。這顯然是對判決的結果多次變更。假設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話,那么因為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則承包合同本身就無法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決解除承包合同,并可以根據相關事實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該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將案外人的土地作為標的物再次發包給原告,顯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成員的利益。
第四,20xx年6月10日的民事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20xx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書作出的時間為20xx年11月7日,送達的時間案外人尚不明確。上述兩者的時間也是相互矛盾的。作為民事裁定書,只是對程序方面的處理,只針對解決案件程序問題或更正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但該民事裁定書將判決的內容也進行了變更,這違反了裁定書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權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來說也是無效的,沒有經過招標投標,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承包方案也沒有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村委會提交的鎮政府的證明也說明了該承包合同是無效合同,鎮政府的意見也是要求終止合同,不應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認定該合同有效,屬于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的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內容存在違法,適用法律不當,侵害了申請再審人(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依法改判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3
申請人:劉xx,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內鄉縣夏館鎮葛條爬村許窯溝組。
被申請人:周xx,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內鄉縣城關鎮諸陽大街52號附5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20xx)內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
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劉xx向周xx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周xx現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劉xx,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審中,張玉香(周xx之妻)出庭證實: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劉xx索要借款25萬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審中,周xx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周xx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劉xx占50%,投資30萬元?劉xx,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審中,劉天柱、尹建中到庭證實:其同原告周xx于XX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劉xx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周xx在明知劉xx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劉xx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周xx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劉xx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
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劉天柱以及尹建中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4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地址
法定代表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第三人、二審上訴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地址
再審申請人楊xx因訴再審被申請人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行政登記一案,不服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書,現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二條,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
2、依法撤銷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xx年11月17日頒發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3、判決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承擔一、二及再審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20xx年11月17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xx位于xx市燕山路109號1棟1單元3號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將屬于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財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該行為嚴重侵犯了再審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故行政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銷其錯誤的行政登記行為,后蚌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20xx)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支持了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再審被申請人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王xx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述至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以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為由,駁回再審申請人楊xx的訴訟請求,并撤銷蚌山區人民法院(20xx)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
(一)原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原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且足以影響裁判公正。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在于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三項規定:“因單位內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騰房等房地產糾紛”。
首先,本案的訴爭并非行政裁定書中所稱“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而在于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為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糾紛。訴訟標的具體為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20xx年11月17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xx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審中,作為原告方的再審申請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也是撤銷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的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一審蚌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合法的判決,而二審的'xx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的適用上斷章取義,剝奪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訴權。若不作出頒證行為,純粹單位內部的分配房屋糾紛,方屬于該解釋第三項的適用范圍。其次,第三項的適用有其前置條件:“凡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起訴條件的……”,本案中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經對王xx作出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xx的財產利益產生實質影響,其當然有權利要求國家司法機關予以裁決。再者,同樣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二項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有關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處理決定不服,或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房地產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中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xx所頒發的是房地產權證,依據該司法解釋也應享有相應的訴權,并非全部被駁回。最后,從法的效力位階和新法優于舊法的規則從發,《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法發〔20xx〕54號)的法律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不應機械適用后者,理應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訴權。
綜上,本案的訴爭不是表面的分房、騰房或建房糾紛,乃是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錯誤糾紛,再審申請人一審中正是針對該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訴訟,依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理應擁有起訴的權利,二審適用法律錯誤,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頒發房地權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欠缺合法性與合理性
1、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xx的財產權利產生重大的實質影響,已經喪失該房產的法律處分權。
該房產是xx市鑄鍛廠分配給再審申請人的職工宿舍,自19xx年居住達二十多年,長期且持續、不間斷地為其占有、使用和支配,根據《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該占有狀態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1998年,再審申請人與xx市鑄鍛廠之間履行了該房產的過戶手續,所在單位xx市鑄鍛廠亦已承認再審申請人對該房屋的合法財產權利。xx市鑄鍛廠破產之后,其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亦能證明20多年來再審申請人對其一直擁有合法的財產權利,戶口登記簿和身份證等也表明為其法定居住地。20xx年11月17日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該房產登記在王xx名下,并頒發了房地權證。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為已經對楊xx的財產權利產生實質影響,其房產權利基于該行政登記行為已經喪失,在法律上王xx擁有該房產的處分權。作為利益受損的行政相對人,再審申請人當然有權利對其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裁決,該行政登記有瑕疵的理應撤銷。
2、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xx頒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重大瑕疵。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審筆錄(蚌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證明王xx已經自認20xx年其與留守處趙南京篡改爭議房產原始登記底根。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自認(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上訴狀”)在作出給王xx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出賣給王xx訴爭房屋的“xx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并未得到“xx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的房產處分的授權,而依據xx市政府的相關文件后者享有處分權。王xx也自認20xx年3月2日“xx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方授權留守處辦理產權手續。而王xx所持有的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20xx年11月17日頒發的房產證,留守處并未得到房產處分權人的授權。出賣人無權處分,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仍以頒證,該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重大瑕疵。事后的授權并不能彌補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缺陷,在法律上事后的證據不能作為證明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當時具備合法性的證據使用。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應撤銷給王xx所頒發的房地權證。
(三)原審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再審申請人楊xx原系xx市鑄鍛廠工人,19xx年進入該廠工作,19xx年該單位將位于xx市燕山路109號1棟1—1—3號房屋分配給楊xx,并于1998年6月9日向xx市鑄鍛廠行政科交納該房屋的過戶費。25年以來再審申請人一直居住至今,并由其一直交納房租費和水電費,再審申請人楊xx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身份信息也以該房屋為居住地。20xx年xx市鑄鍛廠破產注銷,其后移交xx市鑄鍛廠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信息中仍以再審申請人楊xx為該房屋權利人(20xx年7月12日楊xx于留守處查詢,并由留守處出示蓋章的原始登記信息),原xx市鑄鍛廠負責單位房產管理的行政科長李振遠也出具了證人證言。但20xx年7月15日,xx市鑄鍛廠留守處的該房產的登記信息由再審申請人楊xx被篡改為再審被申請人王xx(上述事實可查證民事庭審判的筆錄,王xx的自認),并由王xx作為購房人向xx市鑄鍛廠留守處、xx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申請購買該房屋。后由xx市鑄鍛廠留守處和xx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將房屋賣給王xx。20xx年11月17日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向王xx頒發該房產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該房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嚴重侵害了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財產權益。
20xx年3月7日王xx起訴再審申請人楊xx至xx市蚌山區人民法院,要求房屋騰退,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20xx)蚌山民一初字第00134號,駁回王xx房屋騰退的訴訟請求。
再審申請人楊xx于20xx年5月30日向蚌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撤銷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頒發的王xx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蚌山區人民法院認定xx市鑄鍛廠留守處和xx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出售該房產沒有合法依據,依據xx市相關政府文件能夠出售該房產的為上述二者的上一級機構“xx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轉讓方無權處分該房屋資產情況下,為王xx辦理過戶手續并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8月23日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給的王xx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再審被申請人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訴后,20xx年11月1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裁定撤銷安徽省xx市蚌山區人民法院(20xx)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認定再審申請人與再審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圍,駁回起訴。雖然楊xx與王xx的騰房糾紛,xx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已經查清事實并作出民事判決;雖然針對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存在瑕疵的行政登記行為,xx區人民法院已經就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據以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是否充分予以裁決。但是xx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使一切回歸原點,該終局裁定產生堪憂的后果包括:對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該案件中的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司法機關無權審查與裁決,而行政相對人的財產利益更無法得以司法救濟。王xx持有房產證,房子卻由楊xx實際占有,單位已破產清算,二人之間的房產糾紛不可能以司法渠道妥為處理,法律權利與事實權利將永遠分割。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審,依照事實和法律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5
申請人:劉____,男、漢族、39歲,蘭州市人、住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南路__號__室。
委托代理人:蘇鈺人,男,甘肅泫淵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
被申請人:蘭州____銀行;地址:蘭州市城關區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不服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____年11月20日作出(20____)蘭法民三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9條規定,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再審,理由如下:
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
原判決認定:上訴人蘭州__家銀行于20____年12月28日下發“停職通知”,決定對被上訴人劉____停職查辦,之后被上訴人劉____再未到上訴人處上班。20____年2月起,上訴人蘭州__銀行停止發放被上訴人劉____的工資。被上訴人劉____此時應當知道其權利已被侵害,已經發生勞動爭議。但被上訴人劉____未依法在其權利受到侵害后的6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是直到20____年9月4日才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事實并非如此:20____年12月蘭州__銀行總部辦公大樓竣工、職工住宅樓竣工交付職工入住,基建工作基本結束,工作重心轉入后期物業管理,申請人原來所在的基建辦公室也被撤銷,人員分流待崗;就在這時,申請人接到通知要求在20____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手頭工作。申請人按照蘭州__銀行的要求辦理工作移交,并且在20____年12月31日當天會同蘭州__銀行稽核監察部、計劃財務部、基建辦公室三個部門七位職工共同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交接完手頭工作后,申請人就在家耐心等待蘭州__銀行的崗位安排。此后數年來,申請人多次找單位安排工作,被申請人均稱暫無崗位安排,也從未向申請人告知或送達過有關解除勞動關系的任何書面通知。直至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請人從《甘肅日報》上得知蘭州市__銀行更名為蘭州__銀行,申請人去單位了解是否對崗位安排__調整有影響,被申請人才告知我已與單位無任何關系。
因此申請人認為,二審判決在以下三個方面存在事實認定不清:
首先,申請人待崗在家,并非由于所謂“停職查辦”,而是因為被申請人單位機構改革,原工作部門被撤銷,人員待崗分流,申請人才按照單位要求,辦理了工作交接并在家等待另行安排工作崗位。而更為重要的是,在20____年6月25日之前,被申請人從未向申請人口頭或書面告知、送達過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任何通知,申請人對此始終并不知情,而申請人數年來未能參加工作,更是由于被申請人始終不安排工作崗位所致,并非申請人本人有意“再未到上訴人處上班”。
其次,申請人知道被申請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應為20____年6月25日,而非二審判決認定的20____年2月,故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時效應從20____年6月25日開始起算,而非20____年2月。
第三,二審判決認定申請人于20____年9月4日才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但事實是申請人在20____年8月25日便向仲裁委遞交了申請(見第一組證據3)。
綜上,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并未超出仲裁申請時效,二審判決對申請時效的起算時間存在事實認定不清。
二、審判決適用法律不當。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而20____年5月1日起生效執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申請人認為對于本案應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于時效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自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從《甘肅日報》看到被申請人單位更名,去單位要求安排工作被告知無任何關系,并于當天查詢自己工資賬戶得知權利受到侵害,申請人隨即于20____年8月25日向蘭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了勞動仲裁申請,并未超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一年的仲裁時效。
同時,由于20____年8月23、24兩日為法定休息日(周六、日),時效自動順延,所以申請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同樣也未超過60日。
因此二審法院適用《勞動法》相關規定,判決申請人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超過60日,屬適用法律不當。
三、二審判決證據不足
首先,被申請人自20____年開始單位機構改革、部門撤并、工作交接都是客觀發生的事實,且手續齊全可查。而被申請人所謂“申請人曠工導致停職查辦”是被申請人一面之詞,并無證據支持。
其次,被申請人無證據證明自20____年至20____年6月25日,期間曾向申請人告知、送達過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任何通知或材料。
因此二審法院對于申請人超過仲裁申請時效,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判決,缺乏證據支持。
1998年4月申請人從甘肅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全民職工身份調入當時的蘭州______銀行(后更名為蘭州______銀行,現更名為蘭州__銀行)工作。1999年6月14日,申請人經被申請單位考核取得助理會計師任職資格(上述事實見第二至第四組證據),且至今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尚在被申請人單位留存,因此申請人于被申請人在事實和法律上,均存在確實的勞動關系。
而被申請人單位充分利用強勢地位,借單位機構改革之機,撤銷申請人供職的'基建辦公室,命令申請人移交工作待崗,長期不給安排工作崗位,進而發展到拒不承認雙方勞動關系;更有甚者,被申請人單位停發申請人工資,利用銀行掌控申請人工資賬戶的便利,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悍然凍結申請人工資,公然拖欠勞動報酬。同時因被申請人控制著申請人的檔案及養老醫療手續,申請人的養老醫療沒有著落,就連去當地社區申請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都因為被申請人至今不給手續而無法辦理。申請人至今待崗在家,沒有收入生活貧困,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申請人認為而二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再審,懇請貴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撤銷二審判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以維護申請人的勞動權利,保障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此致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6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
委托代理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
法定代表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第三人、二審上訴人)
再審申請人楊xx因訴再審被申請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行政登記一案,不服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書,現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二條,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
2、依法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頒發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3、判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承擔一、二及再審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xx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號1棟1單元3號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將屬于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財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該行為嚴重侵犯了再審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故行政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銷其錯誤的行政登記行為,后蚌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支持了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再審被申請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王xx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述至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蚌行終字第00041號]以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為由,駁回再審申請人楊xx的訴訟請求,并撤銷蚌山區人民法院()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
(一)原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原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且足以影響裁判公正。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在于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三項規定:“因單位內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騰房等房地產糾紛”。
首先,本案的訴爭并非行政裁定書中所稱“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而在于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為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糾紛。訴訟標的具體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xx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審中,作為原告方的再審申請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也是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的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一審蚌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合法的判決,而二審的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的`適用上斷章取義,剝奪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訴權。若不作出頒證行為,純粹單位內部的分配房屋糾紛,方屬于該解釋第三項的適用范圍。其次,第三項的適用有其前置條件:“凡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起訴條件的……”,本案中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經對王xx作出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xx的財產利益產生實質影響,其當然有權利要求國家司法機關予以裁決。再者,同樣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二項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有關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處理決定不服,或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房地產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中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xx所頒發的是房地產權證,依據該司法解釋也應享有相應的訴權,并非全部被駁回。最后,從法的效力位階和新法優于舊法的規則從發,《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8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法發〔〕54號)的法律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不應機械適用后者,理應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訴權。
綜上,本案的訴爭不是表面的分房、騰房或建房糾紛,乃是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錯誤糾紛,再審申請人一審中正是針對該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訴訟,依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8號),理應擁有起訴的權利,二審適用法律錯誤,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頒發房地權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欠缺合法性與合理性
1、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xx的財產權利產生重大的實質影響,已經喪失該房產的法律處分權。
該房產是蚌埠市鑄鍛廠分配給再審申請人的職工宿舍,自________年居住達二十多年,長期且持續、不間斷地為其占有、使用和支配,根據《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該占有狀態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________年,再審申請人與蚌埠市鑄鍛廠之間履行了該房產的過戶手續,所在單位蚌埠市鑄鍛廠亦已承認再審申請人對該房屋的合法財產權利。蚌埠市鑄鍛廠破產之后,其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亦能證明20多年來再審申請人對其一直擁有合法的財產權利,戶口登記簿和身份證等也表明為其法定居住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該房產登記在王xx名下,并頒發了房地權證。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為已經對楊xx的財產權利產生實質影響,其房產權利基于該行政登記行為已經喪失,在法律上王xx擁有該房產的處分權。作為利益受損的行政相對人,再審申請人當然有權利對其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裁決,該行政登記有瑕疵的理應撤銷。
2、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xx頒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重大瑕疵。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審筆錄(蚌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證明王xx已經自認________年其與留守處趙南京篡改爭議房產原始登記底根。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自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上訴狀”)在作出給王xx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出賣給王xx訴爭房屋的“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并未得到“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的房產處分的授權,而依據蚌埠市政府的相關文件后者享有處分權。王xx也自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方授權留守處辦理產權手續。而王xx所持有的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頒發的房產證,留守處并未得到房產處分權人的授權。出賣人無權處分,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仍以頒證,該具體行政行為存在重大瑕疵。事后的授權并不能彌補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缺陷,在法律上事后的證據不能作為證明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當時具備合法性的證據使用。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應撤銷給王xx所頒發的房地權證。
(三)原審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再審申請人楊xx原系蚌埠市鑄鍛廠工人,________年進入該廠工作,________年該單位將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號1棟1-1-3號房屋分配給楊xx,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蚌埠市鑄鍛廠行政科交納該房屋的過戶費。________年以來再審申請人一直居住至今,并由其一直交納房租費和水電費,再審申請人楊xx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身份信息也以該房屋為居住地。________年蚌埠市鑄鍛廠破產注銷,其后移交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信息中仍以再審申請人楊xx為該房屋權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楊xx于留守處查詢,并由留守處出示蓋章的原始登記信息),原蚌埠市鑄鍛廠負責單位房產管理的行政科長李振遠也出具了證人證言。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的該房產的登記信息由再審申請人楊xx被篡改為再審被申請人王xx(上述事實可查證民事庭審判的筆錄,王xx的自認),并由王xx作為購房人向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申請購買該房屋。后由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和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將房屋賣給王xx。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向王xx頒發該房產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該房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嚴重侵害了再審申請人楊xx的合法財產權益。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王xx起訴再審申請人楊xx至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要求房屋騰退,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蚌山民一初字第00134號,駁回王xx房屋騰退的訴訟請求。
再審申請人楊x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蚌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頒發的王xx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蚌山區人民法院認定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和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出售該房產沒有合法依據,依據蚌埠市相關政府文件能夠出售該房產的為上述二者的上一級機構“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轉讓方無權處分該房屋資產情況下,為王xx辦理過戶手續并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____月____日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給的王xx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再審被申請人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訴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蚌行終字第00041號,裁定撤銷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認定再審申請人與再審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圍,駁回起訴。雖然楊xx與王xx的騰房糾紛,蚌埠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已經查清事實并作出民事判決;雖然針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存在瑕疵的行政登記行為,蚌埠區人民法院已經就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據以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是否充分予以裁決。但是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蚌行終字第00041號使一切回歸原點,該終局裁定產生堪憂的后果包括: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該案件中的行政登記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司法機關無權審查與裁決,而行政相對人的財產利益更無法得以司法救濟。王xx持有房產證,房子卻由楊xx實際占有,單位已破產清算,二人之間的房產糾紛不可能以司法渠道妥為處理,法律權利與事實權利將永遠分割。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審,依照事實和法律撤銷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申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7
再審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漢族,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職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漢族,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職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申請人名稱)因與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__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申請事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具體內容列明)
申請理由:
1、再審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2、再審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8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書名稱;(2)申請人基本情況;(3)案由。
2.正文。
(1)請求事項:簡要明確地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變更或撤銷原裁判。
(2)事實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蓋章。申請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應有法定代理人的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民事再審申請書
申請人:
申請人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附:原審裁判書或調解書抄件1份。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民事再審申請書
申請人:xx省xx市建筑工程安裝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趙xx職務:經理
委托代理人:齊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人xx市建筑工程安裝公司對xx市xx區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19xx)x民和字第xx號判決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19xx)中民終字第xx號判決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19xx)x民和字第xx號判決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19xx)中民終字第xx號判決;
2.退還已執行的`xx萬元人民幣工程款;
3.返還已付工程款xx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特申請再審,撤銷一審、二審判決,重新審理本案,公正判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建筑工程安裝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趙xx
xx年xx月xx日
附:(1)一審判決書、二審判決書各一份;
(2)申請人所屬職工余xx書面證言一份。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9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姓名____、性別__、出生年月日,漢族,職業,住址(省市縣路),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__公司,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______,經理。原審被告:申請再審人____與被申請人____因____糾紛一案,不服____中級人民法院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__)____終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____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終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第__項;2、____3、____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__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第二款:(具體法律條文內容)____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__項,具體理由如下:____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__項,具體理由如下:____綜上所述____
此致
___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親筆簽字并加蓋手印)(企業公司等加蓋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0
申請人(原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山東魯蜜特食品飲料廠
住所地:山東省高唐縣東興路23號
法定代表人:趙振元 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原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高唐縣供電公司
單位住所地:山東省高唐縣金城路
法定代表人:尚桂森 職務:經理
申請人因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聊民一初字第22號民事判決;不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魯民一終字第19號民事判決。于20xx年10月27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接案法官,當天審査并詢問申請人后,受理了申請再審材料。20xx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717號民事裁定書》駁回了申請人的再審請求。申請人不服該裁定,于20xx年3月15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訴至今未果。現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再審抗訴申請,請求事項如下:
一、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717號民事裁定書提起抗訴,依法撤銷該裁定。
二、此后,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審或指定再審該案:
1、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魯民一終字第19號民事判決書,和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聊民一初字第22號民事判決書;
2、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審山東魯蜜特食品飲料廠與高唐縣供電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3、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據聊城正坤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作出的審核報告,支持申訴人一審訴訟請求;
4、請求最高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訴人承擔一審、二審訴訟費用。
5、請求最高人民法院復議并撤銷(20xx)民申字第1717號(以下簡稱1717號裁定或1717號案)民事裁定書。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15日將申訴材料用特快專遞分別寄往最高法院和全國人大。3月17日,兩套材料均已簽收(【中國郵政】11185客服回執單ed922491561cs號郵件已妥投:最高法院3簽收。)。
最高法院立案二庭的胡越法官,在審理(20xx)民申字第1717號一案中,違反了最高法院“《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五條(二)、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可以徑行裁定再審” 的規定。錯裁駁回了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本案一審承辦法官耿建,在前案一審過半后(一起糾紛引發兩案)已被申請回避。本案復又出任審判長兼主審法官。對此,申請人在再審申請書中已詳細說明并舉證,兩案一審卷宗內的庭審筆錄等證據亦可證明該事實。
本案一審合議庭的合法性,因上述事實應視為非法。該案一審判決結果在二審判決中獲得維持。本案再審立案審查中,以前兩審中的本不能成立的事由作為依據裁定駁回,顯然是違法的。程序違法之前提足可決定其他一切的.合法性無從談起。
此外,該案及前案兩審中法官多起違法違紀問題,多年來,申請人一直運用多種途經上訪投訴,此一問題密切涉及本案、已嚴重影響了該案審理及判決結果。對此,再審申請書中亦已述及并附有投訴材料。審查中,胡越法官理應予以考慮。然而,1717號裁定書中只字未作涉及,違規駁回了申請人再審的合法請求。
20xx年斷電后至今,申請人因遭受毀滅性致命重擊所致,全部庫存產品及凍存原料化為烏有。實處枯竭狀態。停電、停產、上百名職工停發工資。非法斷電所導致的損失,一直處于持續狀態。依因果關糸而言,責任應該由加害者來負。
請求事項二、1—5的事實和理由及相關材料詳見《民事再審申訴書》、《民事再審申請書》及提交材料清單、舉報投訴書等材料(附后)。
綜上所述,請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予以抗訴。
特此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山東魯蜜特食品飲料廠
20xx年十一月二十日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1
申請人: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___。
被申請人: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__年1月11日(__)南民一終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__)內法民初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__)南民一終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
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__年3月11日
___向___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___現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___,__年3月11日。”
(二)__年7月至9月
原一審中,張玉香(___之妻)出庭證實: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___索要借款25萬元;
(三)__年9月12日
原二審中,___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___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___占50%,投資30萬元?___,__年9月12日。”
(四)__年11月份
原一審中,___、___到庭證實:其同原告___于__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___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___在明知___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___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___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___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
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__)南民一終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___以及___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其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根本不存在借款糾紛,支付利息一說更無從談起。
其二、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僅依據本屬于為合伙出資的收條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證據,便草率地判決申請人承擔并不存在的借款債務,實在難以令申請人服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懇請省高院依法再審,予以改判。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2
1、請求撤銷(20xx)魯商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依法改判再審申請人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再審訴訟費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再審事實和理由
一、再審被申請人xxxxx擔保有限公司(下稱xxx公司)是本案《借款合同》的實際出借人,規避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違法放貸,《借款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1、關于“xxx”的身份。
“xxx”是再審被申請人xxx公司的法人股東(xxxx投資有限公司)中的一名普通員工。在借款人xxx與再審被申請人的商談借款的過程中,xxx的身份是受再審被申請人的安排的職員。況且,xxx本人沒有巨額資金,假如xxx有巨額閑散資金,完全可以與xxx自行聯系借款事宜,沒有必要經過再審被申請人這一中介環節。
其實,涉案爭議焦點之一就是要查明xxx的資金來源,即可確定實際借款人是再審被申請人,xxx只不過是再審被申請人的關聯企業的一個職工。無能力進行民間借貸。
2、關于“xxx”資金賬戶。
一審中,xxx、再審申請人均提交了需法院調取xxx資金來源的申請,并提供了詳細賬戶信息,遺憾的是一審法院拒絕調取。
二審中,再審申請人再次提交需法院調取xxx資金來源的申請,同樣提供了詳細賬戶信息,闡明了該證據為查明出借借款事實的關鍵證據。再次遺憾的是,二審法院拒絕調取。
關鍵證據“xxx”資金賬戶問題,一、二審均未查清。
3、關于新證據。
因案情復雜,再審申請人再次調查后,獲取以下新信息證據:再審被申請人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xx。xx又是xxxx投資有限公司股東之一。xxxx投資有限公司是再審被申請人xxx公司的法人股東。并迅速遞交二審法院,二審法院沒有開庭質證,武斷作出不予采信的決定,致事實不清。
二、借款人xxx與再審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解除房產抵押的事實,惡意串通、欺詐再審申請人,再審申請人依法不承擔反擔保責任。
1、借款人xxx在一、二審庭審中,明確認可與再審被申請人一起,欺詐再審申請人作反擔保人的事實,并提交了書面證據材料。一、二審法院無視該重要的證據存在,避而不提。
2、“xxx”與借款人xxx、xxx以公證方式,在20xx年xx月x日x簽訂了《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一年(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與月xx日止),借款人xxx、xxx以其自有四套房產作抵押。但,以上當事人又與20xx年x月xx日簽訂了第二份借款合同(未公證),借款期限變更為x個月的時間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
以未公證的后借款合同變更公證的原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法律效力值得商榷,一、二審判決也未作法律效力的認定。
3、20xx年x月xx日,借款人xxx、xxx借款逾期。再審被申請人突然與xxx、xxx簽訂《承諾書》和《委托保證合同》,從實際借款人的身份變更又為保證人。明知xxx、xxx的借款逾期、四套房產被解除抵押以及山東xx市xx汽貿有限公司、xx市xx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狀況惡化的情況下仍為其提供保證,這一行為的.本身就存在主觀上的欺詐。
4、再審被申請人在提供格式反擔保合同時,要求再審申請人等人進行提供反擔保。但是在,簽訂反擔保合同時后當日下午,借款人xxx、xxx按照與再審被申請人已商定的意見,將四套房產進行解除抵押,再次印證了再審被申請人、xxx、xxx、xxx惡意串通的事實。
原因是,在提供反擔保時,借款人xxx、xxx告知再審申請人已有房產抵押,房產價值遠遠大于借款數額,反擔保無風險。基于信任,再審申請人才決定提供反擔保。xxx、xxx借款數額巨大,如果知道房產隨即將被解除抵押,再審申請人根本不會為其提供反擔保。
再審被申請人與xxx、xxx損害了再審申請人的權益。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反擔保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依法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反擔保合同第3.2、3.3條款,因違反擔保法的規定,屬于無效條款。
1、擔保法及物權法對于債務人以自有財產設定抵押和有保證人保證并存時,明確規定了實現權益的法定順位。法律依據為:《物權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2、本案中,xxx、再審被申請人均放棄了對借款人xxx房產抵押,依據上述法律的規定,作為反擔保人在再審被申請人喪失抵押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3、再審申請人及其他反擔保人均沒有書面承諾繼續提供擔保。
四、二審對上訴費的處理不妥,再審申請人上訴時,二審法院是按照兩個案件立案的,收取訴訟費也是按照兩個案件收取訴訟費的,而二審判決卻只判決了一份訴訟費。
綜上所述,請最高人民法院查清事實,依法改判再審申請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xx市xxxx有限責任公司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3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___,男,漢族,1953年10月7日出生,原告河南省武陟縣人,住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廣東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深圳市喜上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二審上訴人)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總經理。第三人:第三人:河南省食品公司中牟肉類聯合加工廠。住所地:河南省中牟縣解放路98號。法定代表人王運動,廠長。_______因與深圳市喜上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債權轉讓糾紛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級人民_______因與深圳市喜上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債權轉讓糾紛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級人民因與深圳市喜上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債權轉讓糾紛一案深圳市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日作出的(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于20________年2月8日作出的(20________)深中法民一終字第20________號,深圳中院)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再審,請求事項如下: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再審,請求事項如下:向貴院申請再審事項如下:
一、請求撤銷深圳中院(20________)深中法民一終字第20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二、請求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清償債務人民幣963585元;
三、請求判令本案產生的一審、二審和再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和理由:事實和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應當再審。深圳中院作出的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誤。第三人河南省食品公司中牟肉類聯合加工廠自1995年開始向被申請人供應凍肉及副食品,至1998年雙方中斷貿易。1999年4月2日,第三人與被申請人經過對賬,簽訂了一份《對賬確認書》,內容為“經被申請人與第三人對賬,被申請人欠第三人貨款人民幣1,424,906.64元,另外,第三人賬上反映,被申請人已付款項人民幣823,100元,有待提出證據后進一步確認”。雙方對賬后,第三人于20________年3月期間,派人向被申請人追索上述債務未果,之后第三人于20________年12月25日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被申請人清償所欠貨款。該案經開庭審理后,第三人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獲得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準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于20________年9月27日制作了(20________)深羅法民二初字第280號民事裁定書。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4
一、首部
即標題,寫明文書名稱“再審申請書”。
二、正文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本文書是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錯誤而申請再審的,所以,當事人只有申請人一個方面。
(1)申請人是自然人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經常居住地;申請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名稱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或起字號的個人合伙的,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寫明業主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起有字號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號注明“系……(字號)業主”。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與申請人的關系。
(3)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師,只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2、案由。案由,即提出再審申請的原因。寫明不服哪個人民法院的哪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依次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原終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判決的制作日期、文書編號、文書名稱。表述為:“申請人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申請再審。”
3、請求事項應寫得簡明扼要,言簡意賅。
4、事實與理由。這是本文的關鍵部分,應根據法定內容來寫。
再審申請,是針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的,內容比起訴狀、上訴狀復雜得多。既要寫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錯誤,又要寫二審判決、裁定的錯誤。如何把理由寫得井然有序,避免重復、累贅,這是個寫作技巧問題。要把理由部分寫好,首先應從整體內容上思考,明確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然后,對所掌握的材料進行歸類。具體制作時,可劃分為以下幾個大的層次:
第一層,綜述案情。可以先撇開一、二審的裁判,將民事糾紛的發生、原因、經過、結局情況寫出來。這一層要求寫得實事求是,有事實、有相關的確鑿的證據證實。如果不先綜述案件事實,直接批駁人民法院的錯誤判決或裁定,就會覺得缺乏總體感。因為,從邏輯學上說,綜述案情,是先舉出正確的結論。下邊的批駁,是運用論據進行分析論證的證明過程。但這一層不必寫得十分具體、詳細,簡明扼要地寫明案情即可。
第二層,具體分析論證法院的錯誤判決、裁定。或者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或者錯誤地適用了法律;或者違反了訴訟程序;或者審判人員有貪污受賄、河私枉法行為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錯誤,可能是一個方面的,也可能是多個方面的。無論什么情形,在批駁認定事實錯誤時,要注意運用證據;批駁適用法律、違反程序錯誤時,要注意弓傭法律原文,尋求立法的原意。如果有新的證據,而且這些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就要將事實的發生、原因、經過、結局的真實情況如實寫出,并列舉確實、充分的證據,說明證據的來源。
這一層次要求寫得具體周詳,論述要有根有據,合理合法。不要空發議論,泛泛而談。
第三層,總結全文,闡明進行再審合乎法律規定。這一層次以法律規定為準繩,衡量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錯在哪里,為什么錯;當事人申請再審,為什么正確,等等。
三、尾部
1、主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制作本文書的日期(年、月、日)。
3、附項:
(1)物證(名稱)件;
(2)書證(名稱)件;
(3)有證人的,要列出證人的姓名和住劃
《怎樣做小學教師》1000字讀后感15
申請人:xxxxxxxx
申請人xxx對xxxx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xx字第xxx號xxxxxx不服,請求再審。
申請事項:xxxxxxxx 事實與理由:xxxxx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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